各区县(高新区).南山区管委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市工信局的工作安排,为做好2020年市级瞪羚企业的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的》〈济南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6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要求
拟申请企业应当在本市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税收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或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企业应当符合《济南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认定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通过“济南高成长企业培育服务体系”(http://119.164.252.89:8085/jzxmsb/login)进行。请按照系统说明(见附件2)和《市级瞪羚企业申报信息输入说明》(见附件3)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录.数据录入.上传佐证材料.填写真实承诺书(见附件4)。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完成初步审核,并上传正式推荐文件(见附件5)。
三.申报时间要求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0年12月3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企业数据输入和支持材料上传时间。输入数据时,请检查填写数据的数量单位。提交前,请仔细检查填写数据和支持材料。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提交文件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3日。
四.区县审查要求
1.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于12月3日至12月9日登录系统,对基本条件和专项指标进行初审核实。
2.申报企业近两年是否安全.质量.环保.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就税收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中国(山东济南)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核实。.正式推荐文件中反映了验证结果。
3.登录系统将于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正式推荐文件.查询结果.上传系统推荐汇总表(汇总表从系统中导出)。
五.注意事项
1.各申报企业应保持支持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识别,并将易识别的文件名标记为上传的每个支持材料。
2.各申请企业按年度倒序排列相同类型的证明材料,并附上标注页码的目录;统一附加财务数据所在页码说明。
3.申请人应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填写数据与支持材料对应。不能相互确认的填写数据和支持材料为无效数据。
4.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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