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哀公向孔子的弟子宰我问祭祀土地神之事,宰我回答:“夏人用松木,殷人用柏木,而周人用栗木是为了借谐音使民众战栗。”孔子听到,就告诫:“在议的事不要轻率发言,既成的事不必再三劝谏,过往的事不能横加指责。”成事,不是已成的事,而是将成的事,也就是处在萌芽状态的事。这时候,还需要观察,不能妄加议论,胡乱定性;遂事,马上就要成的事,已经无可挽回,就不要徒费口舌去劝谏了,这样只能产生怨恨;既往,过往、从前的事,要“不咎”,“咎”的本义是灾祸,引申为归罪、责怪。从前的事,即便错了,指责也改变不了结果。这句话针对事物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应该采取的态度。
孔子评论之前的叙事内容包括:前人植社树的目的。哀公萌生杀三桓之心,宰我暗示杀伐可行。三桓专权的已成事实及现状。因此评论围绕这几件事展开。哀公之心可谓初成。三桓专权已久,杀伐不可不慎。周人植栗是当时之需,历史使然。哀公始有杀心,宰我不计后果,断然暗示可行,非谓“成事不说”;三桓专权已久,杀伐必将国乱,自应“遂事不谏”;至于周人用栗,历史之往事,不是今人可评判、指责的,所以是“既往不咎”。
总之,孔子反对哀公诛杀三桓,告诫宰我及弟子们要正确看待历史,说话要谨慎,要考虑到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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