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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供参考使用

内容导读

正文预览

1、质量责任制度

为确保施工质量、防止质量事故、消除质量缺陷,贯彻“确保结构安全,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和“严格寿命期管理,对工程质量寿命期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实施“领导负责、部门负责、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制,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现明确各职位、各部门的工程质量责任,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和工作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以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部是具体负责施工质量的主体;项目部将分专业、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对工点技术人员签订包保书。各司其职、各尽所责,通力合作,狠抓落实。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实体质量负全责,项目总工程师分管质量安全工作。下设安全部、质检部、测量部等部门从事本项目管段质量管理工作。项目部质检部负责本管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分析,配合上级质检部门,驻地监理日常质量检查监督工作。项目技术部负责本管段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变更设计、技术管理、施工技术总结、科研项目开发、咨询等。工程部负责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调度等。物资部负责本管段的合格建筑工程材料的供应,工程机械设备的组织、调配、租赁、管理工作,材料的现场管理,配合试验室进行原材料的进场检验、试验工作。具体岗位质量职责详见表1。

表1 管理人员岗位及职责

序号

部门/岗位

职责内容

1

项目经理

(1)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2)建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3)召集并主持施工项目的质量专题会议;

(4)按规定上报项目质量事故,并配合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2

质量总监

(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

(2)监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保证施工项目质量监督体系有效运行;

(4)监督企业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的落实,并针对项目实际组织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

(5)根据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编制项目质量策划及质量创优计划;

(6)组织开展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研究解决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以提质、降耗、增效、强管理为目标;

(7)按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验收工作,并参加外部验收;

(8)组织施工项目质量检查和质量例会,按时报送项目质量月报;

(9)组织对项目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提高施工项目全员的质量意识;

(10)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质量事故,并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3

生产经理

(1)严格执行本企业各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2)坚持施工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3)对重点、关键施工部位组织项目责任工程师旁站监督;

(4)参加项目质量例会,对涉及施工过程管理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5)参与项目质量事故调查。

4

总工程师

(1)组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企业质量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2)开工前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

(3)保证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满足项目质量目标与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监督其落实;

(4)保证项目施工测量和监测工作准确无误,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反映施工质量的真实状况;

(5)保证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6)组织项目推广应用“四新”成果;

(7)参加项目质量验收工作;

(8)参与项目质量事故调查。

5

商务经理

施工项目合同中涉及工程质量的内容负责,保证施工项目相关合同文件满足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

6

质检部经理

(1)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

(2)接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了解技术管理要求;

(3)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监督工艺、工序质量要求交底到位;

(4)依据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质量巡查,必要时旁站监督;

(5)协助责任工程师实施对工序质量的过程控制;

(6)组织检验批内部质量检验及验收;

(7)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对检验批质量进行验收;

(8)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隐患或经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项目分管领导报告;

(9)参加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编制质量验收资料;

(10)参与项目质量事故调查;

(11)编制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日志。

7

测量部经理

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进行各项测量作业;

严格按测量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测量方案操作;

真实记录和正确处理测量成果。

8

试验室主任

保证施工项目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资格及配备和使用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环境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的规定;

保证外委试验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严格按试验检测方案取样或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抽检,保证试件的代表批量或工程实体检验数量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严格按有关试验检测技术规范、规程操作;

真实记录和正确处理试验检测结果。

9

物资主管

(1)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保证其符合采购合同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核对进场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参与进场材料、设备的开箱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

(4)负责进场材料的库存管理,按规定做好标识;

(5)负责进场材料的报验工作。

10

现场责任工程师

(1)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组织专业施工;

(2)编制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并组织交底,使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了解施工方法和工序质量标准;

(3)依据技术交底文件,实时监控作业人员的工序操作质量;

(4)施工作业前核实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

(5)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

(6)监督工序、班组交接质量检验;

(7)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

(8)编制本专业的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并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9)参与项目质量事故调查。

2、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根据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一个施工环节和施工工序等,并逐级落实到相关部门、施工队、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一级包一级,一级保一级,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使得质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3、质量策划制度

(1)根据质量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分解到各个分项、各道工序中,对每个分项和每道工序均制定相应质量目标,层层保证,层层落实。

(2)确定各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措施,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3)根据质量计划及时下达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特殊及关键工序下达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明确质量要求。

4、技术交底制度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在认真熟悉设计图纸、熟知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基础上,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功能作用及与其他分项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工艺、安全措施、环保等注意事项,要求全体人员明确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主要从设计交底、工作标准、保证工艺标准所采取的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交底)。

(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和组织本项目的技术交底工作。技术部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并负责配合指挥部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要求。

(2)技术交底人向工序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详细讲解本工序的设计意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及各工种间的配合、预埋件位置、结构物尺寸和标高等,直至施工人员全部理解为止。

(3)根据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分别进行相应技术交底工作。

(A)图纸交底。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和结构物的主要特点,重要部位的构造和要求等,以便掌握设计关键点,做到按图施工。

(B)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交底,以便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主要工种的相互配合、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及各项管理措施等。

(C)设计变更交底。将设计变更的部位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讲明变更的原因,以免施工时遗漏造成差错。

(D)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是:施工工艺,规范和规程要求、材料使用、质量标准及技术安全措施等。对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关键部位以及特殊要求,要着重交侍,以使施工人员把握住重点。

(4)技术部门编制各工种、工序的施工工艺细则和技术标准,对重要工序编制作业指导书,使每道工序,每个项目都有据可查。

(5)对采用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制定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并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讨论,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6)各级技术交底除口头和文字交底外,必要时采用图表、样板、示范操作等方法进行,但均应作好详细文字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保证各工序、各工种的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并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技术交底纪要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7)技术交底采用下发技术交底书的形式,用文字记述,必要时以图表说明(一式三份),严禁将施工图复印代替技术交底。凡下发的各种技术交底资料,交接双方必须认真覆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登记编号。

(8)施工中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和技术标准作业,凡因技术交底不清,技术管理制度不严,手续不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不按要求作业的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追究其责任。

(9)在施工过程中实行“五不施工”:即不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位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未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5、方案先行制度

要求关键部位、重点部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要求方案中有质量控制的针对性措施,明确各工序质量控制重点、质量通病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6、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制度

6.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6.1.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目的

在满足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把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组织起来,统一部署、综合平衡,指导施工生产有条不紊地均衡进行,达到用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率与效益。

6.1.2编制依据与要求

项目部依据本工程设计文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合同协议的要求编制本项目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特征和实际需要编制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在管理计划中界定特殊过程,需要时编制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项目部应全面正确识别环境因素,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定紧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使突发灾害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6.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1)编制依据,编制原则,施工范围,工程概况,工期要求;施工工艺与方法;“四新”技术与科研计划。

(2)施工任务划分、驻地位置、拌和站、预制场等大型临时设施的设置及运供方法、临时用地计划、临时工程修建方案;

(3)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和施工进度计划,一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要求;

(4)水、电供应方案,通信联络方式、施工便道(栈桥)布置;

(5)创优规划和保证工期、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成本控制等技术措施;

(6)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和报请建设单位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7)附表内容:

(A)主要工程数量表

(B)主要材料数量表

(C)主要施工机械数量表

(D)劳动力数量表

(E)工程投资计划表

(8)附图内容:

(A)施工平面布置图。须标明永久工程、大型临时工程位置,驻地、工地附近主要道路、河渠村镇。

(B)施工计划总进度网络图及形象进度图。

(C)工程纵断面缩图及平面布置缩图,标明工程数量及位置等。

6.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负责编制,在报项目指挥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盖章齐全。

(3)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要逐级进行交底,还应对重点、难点工程拟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计划,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执行。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流程如图6.3。

图 6.3 编制、审核和审批流程

6.4组织实施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向所有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业工长进行有关施工组织安排、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措施及质量目标等的交底工作。

定期召开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会议,制定技术措施,并下达到作业层执行。

6.5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与调整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材料消耗及机械使用等。

当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或某项工艺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改进措施或方案。

7、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7.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3)安全验算结果;

(4)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5)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6)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7.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评审

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组织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人员主要为总工程师、工程部、技术部、质检部、中心试验室、技术人员及施工班组技术负责人,评审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要求报批实施。

7.3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危险区域施工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认。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8、工程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资料必须经换手复核无误,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方可用于施工,并对中线桩、水准点建立定期复测检查制度,测量与施工应建立联系制度,对监控测量的数据及时反馈到施工方案中,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质量。

(1)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的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

(2)测量部负责测量工作,技术负责人和测量负责人对所测量工作负全责。

(3)测量记录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测量计算资料、现场测量都必须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用于施工,避免出现误差或者错误。复核资料交接手续完善,签字齐全。

(4)加强对测量仪器的使用和保管。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严格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查看测量仪器有无检定合格标签,没有标签或已经超出检验使用周期的,测量结果作废。

(5)查看测量仪器是否有失准迹象,有迹象表明仪器有可能已经失准,应立即上报,送指定检验中心进行维修校正。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6)测量资料要求:

(A)各项测量记录要齐全,不得有涂改;

(B)原始观测值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准凭记忆补记;

(C)测量手薄必须填写页码,不得缺页,更不准撕毁,因记错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并予以保存;

(D)计算成果和图表准确清楚;观测者、记录者、计算者、日期及使用仪器均应签署完善。

(E)未经复测和测算的资料不准使用。

(F)测量手簿应使用专用记录本,不允许用纸片或小本子代替。

(7)对水准点建立定期复测检查,对有疑问的测量结果,应进行现场复测。

9、工程质量试验送检制度

(1)建立中心试验室、梁场试验室、搅拌站试验站,按照设计文件、《验标》规定的检验项目、频率开展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凡需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并由监理人员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2)中心试验室、梁场试验室、试验站,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不合格品控制台帐,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3)进入施工场地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物资部门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试验部门按规定进行抽检、测试,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

(4)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按三级进行,即“跟踪检测”、“复测”、“抽检”,要加强现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通过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粗细骨料、钢材、水泥、混凝土试件、入模温度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便为工程质量检验打下良好基础。

10、物资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规定,为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效益,增强供应业务透明度,搞好核算核销,降低工程成本,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领导要重视和支持物资工作,物资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遵循并利用市场经济规律,以降低供应成本为目标,合理、有序、高效的开展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10.1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设物资部,各工区设专职材料员一名。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该项目工程物资的供应管理;

(2)负责工程主要物资的申请(采购)供应和结算;

(3)负责劳务队需要协调采购的物资供应;

(4)负责地材资源调查、组织地材订货等管理工作;

(5)负责编报物资统计和其它业务报表工作;

(6)负责本部门贯标及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

10.2劳务队主要职责

(1)负责向项目物质部编报主要物资申请计划;

(2)负责项目部批准范围内的物资采购;负责本劳务队的材料供应,承办主材、地材的提货、领运、验收、保管、使用、签认工作;

(3)控制使用消耗,确保节约降耗,实行定额发料,坚持月终盘点,做好材料核算;

(4)做好物资业务管理,做到帐、卡、单、证、表手续齐全规范,收、发、管、用、消耗制度健全;

(5)做好现场物资管理和物资节约工作;

(6)存放至劳务队的材料,劳务队负有看管的义务,确保项目部供应材料不发生损坏、被盗、变质等现象发生。

10.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

(1)对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的相关规定见相关管理办法。

(2)验收内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炉批号、外观质量、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验收人员要认真核对实物与随货同行证件是否相符。各类证件要分类归集、妥善保管。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采购计划要求,外观、尺寸、型号必须符合要求。

(3)验收程序:甲供材料由项目部物资人员、供货方共同组织验收、签证;自购材料由项目部采购员、保管员共同验收。

(4)凡需送检的填写送检委托通知单,试验人员在取样过程中严格取样标准,严禁随意取样或没有代表性试样。

(5)对必送检而未经试验和检验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试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得放行进场。及时按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二次复检,合格后才准用于施工,否则清退出场。

(6)经试验和检验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按分类、分规格存放,标识清楚,实现可追溯性,同时做到先进先用,不积压,不变质。对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时处理,清除场外,禁止混入合格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中使用。

(7)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库房应符合防火、防雨、防风、防盗、防变质的要求,对有保质要求的库存材料要定期检查,易损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8)易燃易爆材料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9)建立台帐,完整记录每批进场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每月填写库存材料清查表。

11、仪器设备的标定制度

(1)测量仪器标定需要送往国家测绘局认证许可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检定。测量仪器标定工作由项目测量部指定专人负责。

(2)试验用检测设备均应经过相应计量部门或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仪器设备由试验室专人负责计量工作,设立帐卡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

(3)各分管部门根据仪器、仪表要求建立周期检定表,对仪器各项指标实行定期检查和校准,使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检定周期以仪器的检定规程和校准方法规定为准。

(4)标定、检定标识应贴在仪器明显位置处。

12、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12.1项目部对施工资料的管理

项目质检部对各工区的施工资料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统一制定施工资料的表格形式和数量,下发到各工区,并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当工区技术人员对施工资料的填写内容有不清楚或疑虑的时候,及时反馈给质检部门,由质检部负责解释、指导。

为强化技术管理,确保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基础技术资料的管理。项目部各部门按要求配备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基础技术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工区都必须指定专人对技术资料进行管理。

工区技术资料由质检部收集整理并进行保管,管理文件类由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使用时实行借阅制度。

质检工程师将全部质量保证文件和记录汇编成册,保存好原始资料,以备竣工时随竣工文件移交。

12.2工区对施工资料的管理

(1)资料管理人员应建立资料管理台帐,技术资料按照单位工程划分分别装盒,并填写标签及目录。

(2)对技术资料的收发应进行收发登记,收文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由工区主管技术人员记录、收集、整理,施工原始记录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确保记录的数据、日期真实准确。工程日志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4)凡纳入工程档案的技术资料、试验资料等及时完成资料整理,质检部组织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5)对各类施工记录、材料记录、质检记录按规定即时做出书面记录,并分类、分项目、分专业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6)各类记录的内容、项目必须全面、具体、真实、齐全,所用形式应标准、统一。

(7)所有验收项目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验收检查必须先定量,后定性,禁止使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8)施工文件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分发、保管工作。施工文件管理范围:

(A)工程设计图纸,说明书及附表资料、变更设计图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等;

(B)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C)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

(D)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包括交接桩签认记录、施工复测资料,中线、水平原始测量记录,结构物放样记录,工程检验、试验资料,创优工程资料,施工日志簿,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处理资料,有关的施工协议,会议纪要,检查记录等;

(E)项目部和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13、质量预防制度

项目部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技术部和质检部在工程开工前从准备工作,技术交底,预防措施,过程监控,工序验收,质量评定,材料整理等方面实施质量预检制度,进行研讨、分析、总结,把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消灭在施工前。

项目部质量检查工程师及时收集质量问题的各类信息,每月对质量不符合信息(自检发现的问题,指挥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业主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提出分析报告交项目经理,并报送指挥部工程部。针对出现的问题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质量分析会,判明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项目部质检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开工前,项目部技术部门收集类似工程质量通病。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技术人员、现场生产负责人参加,对质量通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制定针对性的详细预防措施。由项目部技术部门以技术文件的形式下发工区和施工协力队伍,项目部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并做好记录。对预防措施要加强控制,确保其有效性,对有效的措施应予以巩固和推广。

为保证工程质量坚持预防为主,单位工程开工前和每月初,质量检查员,要针对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提前分析预测工程质量的控制项点,提前分析预测哪些环节,哪些部位,是施工中易发生质量问题难以控制的薄弱环节,对于这些薄弱环节,及时与技术人员协商,制定出重点控制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在施工中实施重点监控,预测分析要有记录。

14、质量保证的奖罚制度

严格质量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各项规定,逐级落实质量责任,做到一级包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针对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公正地实施奖罚。按照项目部成立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效益督察组进行每月对工区及施工协力队伍的考核评比,实施奖罚。督察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本组分工项点考核情况进行。

15、施工图审核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设计文件与现场情况不一致等原因而可能造成的工程浪费、质量隐患等问题,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15.1机构和职责

施工图审核工作实行项目部总工程师统一指导、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工程部对合同段内工程按专业及管段分工逐项审核,其审核意见逐级汇报。项目部成立施工图会审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组 员 xxx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项目指挥部的施工图会审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本管段施工图审核工作计划。

(2)按照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如期完成本管段施工图审核工作。

(3)将本管段施工图会审结果上报项目指挥部工程部,予以协调解决。

15.2施工图审核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关于施工图审核的相关规定。

15.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

(1)设计总说明书、专业分说明书:阅读掌握了解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设计原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2)相关标准图:设计文件中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与设计文件对应统一。

(3)平面图:各段坐标(里程)、平曲线要素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采用的技术条件。结合纵、横断面图及各专业设计图有无改善设计的条件。

(4)纵断面图: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条件;设计标高与结构物之间的关系。

(5)横断面图设计路肩(路面)标高与纵断面图对照,审核断面尺寸、挡土墙、桥涵等构造物之间的关系。

(6)征地内的拆迁工程范围及数量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7)排水系统图:与横断面图对照,排水沟设置是否合理;排水是否流畅。

(8)土石比例、弃土场位置、征地红线。

(9)设计要求的施工办法、工艺,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是否成熟、可靠;是否需要试验研究;施工方法是否恰当。

(10)桥梁、挡护结构、涵洞等设计图:审核总体布局;结构类型与地形、地址、水文等条件的符合性;结构尺寸及所用材料的合理性;基础类型的合理性;设计参数是否齐全、合理;是否满足抗震、防洪要求;影响建筑物的防护方案,审核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优化。

(11)给排水及电气工程设计图:审核各种管线位置关系;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平面交叉;是否与既有设备兼容。

(12)工程数量审核:对所有设计图进行全面复核,汇总实际工程数量与设计提供的数量进行对比,作为计量设计变更、索赔的依据。

(13)主要核对地基地质情况、排水系统及规模较大的路基加固防护工程、挡土墙等的地点、厚度、基底处理方案等情况。桥梁主要是结合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核对桥台位置,梁底标高(桥下通航净高)、承台顶标高等。涵洞主要核对位置、方向、流水面高程与既有水系之间的关系以及排洪、灌溉、通行情况等。

15.4施工图审核的归档、上报

(1)设计文件审核要及时、全面、细致,将问题一次提出集中解决。

(2)设计文件审核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衔接。各级技术负责人注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衔接。

(3)各级工程部应建立施工图审核记录及台账。

(4)项目部将图纸核对、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汇总并形成图纸审核意见后,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项目指挥部。

16、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任务、造就大批优秀工程管理、技术人才,提高项目整体队伍的技术水平,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制度。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从现有水平出发,做到持之以恒,精益求精。

职工技术培训包括:毕业生的实习培训,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新员工、班(组)长等人员的岗位培训。

项目部安排专人主管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全面规划,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督促计划的实施。

考核及培训:项目部依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技术考评。项目部对人员适职与否、缺口情况及储备人员及需求人员做出正确、客观的分析。

17、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7.1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全员学习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验标及质量管理办法;全员了解每月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现况;及时通报事故案例、警示全体人员;定期、不定期对管理干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17.2质量教育形式

利用安全会议形式进行“质量重于泰山”宣传教育;

现场观摩学习;

开展质量管理交流会、专题会;组织参加质量事故案例专题会议;

开展质量知识竞赛。

17.3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培训

项目部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从新进行技术交底并各讲解清楚;

项目部、协力队伍必须坚持质量教育:

(1)开工前管理人员教育: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工程概况、质量目标、工期要求进行教育,使每个人都清楚了解本工程的特点和各项要求,把创优质工程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同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编写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2)施工人员入场前教育:工人入场后先组织学习,由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项目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概况、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奖罚办法;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创优质工序、优质工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协力队伍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教育:协力队伍入场后,及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将其纳入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之中。组织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协助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质量奖罚办法。

(4)重要工序施工前交底教育: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由现场责任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对从事本道工序施工的班组长、技术骨干进行专门的交底教育,使上述人员明确施工要点、质量要求;做到施工时心中有数,并指导作业人员做好各项质量要求。

(5)教育培训目的、效果:全体职工群众质量教育和本岗位操作规程学习率达到100%;主要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进行人员质量教育率100%;作业队伍、劳务组织、临时工质量培训率100%。

17.4资料整理

对于所有质量教育活动,项目部的质检部门或工程部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项目质检部在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18、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严禁擅自开工。开工报告没有审批不得开工。

(2)工程开工必备条件:

(A)设计文件能满足施工需要(有关图纸基本齐备),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图等满足施工需要,设计交底已进行,疑问已澄清;

(B)施工复测结束,施工桩撅完备,施工测量准确无误并报监理签认;

(C)材料、机械设备、劳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D)试验准备工作就绪,原材料复试检验、配合比试验结果已经监理批准;

(E)施工便道(栈桥)、施工用水、用电及有关临时工程能满足需要;

(F)管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审批,施工方法、工艺已经确定并经过监理批准;并已向作业人员交底;

(G)征地拆迁能满足施工需要;

(H)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满足要求;

(I)相关的许可证、协议等已办妥。

(3)项目部的单位工程,在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经检查认可后,由工程技术部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上报驻地监理。

19、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

(1)在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指导下,各工区技术人员必须组织对路基地(软)基处理、级配碎石施工、桥梁钻孔桩、墩台身、T梁预制安装等施工工艺,结合现场施工实际特点,逐项分工序编制施工作业书。

(2)编制作业指导书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吃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依据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安全质量标准明确。在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样板先行,以点带面,分段实施,主管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加强指导,把关控制,做好记录。

(3)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执行,必要时,报指挥部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部审批后实施。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20、工序“三检”制度

(1)“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专检)。自检是指在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书的基础上,每道工序操作人员根据工序质量标准要求自行对照检查(或者是工点技术人员自检);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互相检查,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专检是指由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各工班应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限期纠正;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约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

(2)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确保各道工序的质量。

(3)对工序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明责任人、作业内容、质量要求等,作业前进行核定,作业过程中进行严格监控。

(4)建立工序交接制度,使每道工序处于有效、可追朔性的状态。

21、工序交接制度

实行“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和“一不计价”制度。

(1)“五不施工”即:不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位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未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2)“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一不计价”即:未按施工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的不计价。

(4)各施工工区建立轮流值班表,明确值班具体人员。

(5)各值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表头填写值班时间,表尾填写交班时间。

(6)主控项目的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施工中要全过程旁站,对主要的施工数据要在旁站过程中进行记录,不得随意编造、涂改,不得事后补记。

(7)对上级领导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要认真记录。

(8)值班人与接班人要认真核实施工中的相关记录,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

(9)对认真覆行值班制度、记录认真仔细并能切实解决现场问题的值班人员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每月进行专项奖励;对不认真覆行值班制度,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惩。

(10)记录表每月月初5号前上报项目部质检部备案。

22、隐蔽工程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项目,首先由施工班组、工区、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各级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这项工作。项目部具体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组织实施并负责。

(2)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办理签证手续,做好质量记录和影像资料。

(3)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应及时。先由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资料,请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业主的有关规定。

(5)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进行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负,并视情节追加相应的处罚。

(6)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应做出记录,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不得后补。

23、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1)按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工序交叉作业,避免造成半成品、成品损坏和污染。

(2)加强对职工法制、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教育职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珍惜已完和部分完工的工程项目,增强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3)将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审批备案后认真组织执行。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部位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4)施工中对成品、半成品防护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同时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

(5)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施工员的同意,并由施工员按照成品保护措施的要求,向下道工序作业班组进行交底,组织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负责。

(6)除了在施工现场加设标语外,在必须进行保护的成品处标定醒目的成品保护标志。

(7)做好钢筋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各类材料做到谁使用,谁清理,保持整齐、清洁。已经加工的钢筋按照规格分类挂牌堆放,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受潮锈蚀。

(8)预制T梁等预制构件成品保护

(A)养护班组在梁体脱模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撒水养护,并保证养护时间的足够。

(B)梁体存放过程中做好外观保护,不得在梁体表面上乱涂乱画,保护梁体上不出现污物。

(C)预制T梁在存放、运输及安装过程中要注意防护,防护的主要内容有:吊装设备的能力、轨道、道路运输设备能力、状态。钢丝绳与梁接触处的保护,并制定防护、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

(9)对成品保护不力,以及因粗心或故意破坏成品的个人,区分不同性质和损失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10)项目部不定期对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11)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处理(要限时,落实到人),整改完毕后应予复检,并作记录,使成品保护工作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24、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24.1不合格品的评审

不合格品发生后,专职质检员、项目工程师、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共同评审,以确定处置方案并记录。

24.2不合格品的处置

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经检查、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由物资部门退回原供货单位。

在处理前由物资部作好醒目的标识,并隔离存放,由相关部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报指挥部。

25、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由于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相关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均为质量事故。

25.1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含5000元),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交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

(C)事故性质恶劣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

25.2质量事故的报告

(1)项目质检部每月5日填报上月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上报指挥部。

(2)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项目部。若情节较严重,由项目部报告指挥部。

(3)发生质量事故的工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项目部工程部、质检部及项目部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4)质量事故采取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或项目部内管理人员擅自处理事故。

(5)质量事故发生后,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书面报告。

(A)一般质量事故要求在3天内书面上报。

(B)较大质量事故要求在2天内书面上报。

(C)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

(6)书面报告主要内容

(A)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

25.3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质量事故一旦发生,项目部相关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召开现场会议,查看现场实际情况,听取现场技术人员的汇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全力做好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工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质检部及项目经理汇报,并对现场进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必要处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3)直接责任者接受上级部门的行政、经济处罚。对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擅自处理,否则接受重罚。

25.4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根据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项目部推行的工程施工问责制,把各项工作分解到人,落实到人,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将根据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根据质量事故严重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进行行政降级处分,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质量缺陷较大的必须返工重做。

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规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6、班前讲话制度

每工作日开工前,工班长召集班组所有成员,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技术要求,按照工程部的生产计划安排,将当日工作安排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方法、工艺、安全措施、环保等注意事项向施工人员交待,特别对重点工艺及其有设计变更的部位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要求全体人员明确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数。对于特别重要的内容除口头讲解安排外,还要以文字、图表、示范操作等方法进行交底。

27、“首件”引路制度

“首件制”实施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本项目合同段工程施工质量,预防质量通病,消除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决定在本项目范围内全面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简称“首件制”)

实行首件制的目的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以提高质量改进意识为目的,根据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总结评价,对施工质量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指导后续施工,预防后续施工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27.1“首件制”实施范围

首件工程认可制以施工合同段中的各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的首件认可的各分项工程,在首件工程未获得批准前,一律不得批量生产。实行首件制的工程范围为:

(1)结构工程:桩基,承台及墩台身(帽),桥面铺装(试验段),伸缩缝安装、防撞护栏(单幅试验段)。

(2)小型结构物:不同结构形式的涵洞、排水管道等的墙身、台帽、八字墙、锥坡砌筑;

(3)路基工程:软基处理,结构物回填,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工程(试验段)。

(4)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下封层,沥青砼下面层、中面层和上面层(试验段),水泥砼路面面层(试验段)。

(5)防护工程:浆砌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铺砌、坡面防护等。

27.2“首件制”实施要求

(1)在实施首件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相应的开工审批程序和所有施工准备工作。

(2)实施首件工程的关键在于事前控制和实施过程的控制。如承台、墩柱、T梁、等外露构件模板,监理应在首次使用前进行加工质量验收,对精度和刚度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为止。模板周转一定时间后,如变形较大,应及时整修至合格。“首件工程”所使用的模板、支架、机械设备设施、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等必须实施严格的检查验收,并经监理检查签字认可,不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一律不得用于首件工程。

(3)首件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正式施工前应提前通知监理到现场参加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监理处进行首件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另有规定除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立柱、梁体及混凝土防撞护栏等对混凝土外观质量要求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进行专项工艺试验,大直径钻孔桩成孔等决定工程成败和工程质量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进行专项工艺试验。详细记录试验及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监理处督查操作过程并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工程外观质量。

27.3评价和认可

(1)在首件工程完成后7天内(混凝土工程指拆模后7天内),我部需完成以下工作:对已完成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书面总结,对该项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自评意见以及相应质量改进措施,报总监办和指挥部认可。

(2)评价前监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测,以充实评价依据。

(3)首件工程施工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首件工程概况;

首件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

首件工程施工情况;

各工序检测试验数据及相关报告;

首件工程质量评价;

首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技术问题及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推广的意见和建议。

(4)首件制评价责任体系应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部作为施工责任主体,承担自评责任,评价时应提供施工工艺措施、自检资料、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责任人姓名。总监办承担复评责任,监理处必须提交该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评价资料。业主最终确定是否认可首件工程。

(5)对首件工程的评价意见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等,优良工程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接收,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

27.4首件制的推广实施与监督

通过首件优良工程的示范作用,带动、推进和保障后续工程的质量,后续工程的质量不能低于首件工程标准。在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认可的首件工程质量改进措施进行施工,首件制的资料检查用表,严格按照业主下发表格申报,并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28、施工阶段“混凝土浇筑令”制度

主管试验的项目技术员负责填写混凝土浇筑申请单,项目工程负责人做检查工作后签发混凝土浇筑申请单。

“混凝土浇筑令”申请签发的条件:

(1) 模板的支撑系统按施工方案施工完毕;

(2) 模板、钢筋及其支架质量符合规定,验收合格;

(3) 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确认签证;

(4) 施工范围内安全设施落实;

(5) 施工机具准备就绪且能正常运转;

(6) 材料供应准备完毕。

29、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29.1测量组织及人员

(1)总工程师领导和组织施工控制点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测量部对管段内的测量工作负全责,杜绝测量错误的发生。

(2)各工区根据施工需要,配齐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精通测量业务和技术,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保证质量。

(3)主管工程的技术干部和测量人员因工作失职,出现测量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返工,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29.2施工控制点交接和施工复测

施工控制点交接和施工复测是施工的关健性工作。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在参加交桩和施工复测中,必须指定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到底,完善交桩和复测手续,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对,避免出现测量差错,做到工作万无一失。

复测精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经驻地监理现场检测合格后,与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贯通复测发现与定测成果资料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负责解决。

29.3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所有测量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控制点不得交付施工。重要控制点必须按规定放置护桩,并定期进行复测。

29.4沉降观测

由测量部负责制定构筑物的沉降观测方案,根据沉降观测方案,对桥涵、路基等工程按方案要求设置观测点,确定专人、定期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反馈;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

29.5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状况良好、精度满足要求,准确是保证测量质量的前提。测量部应加强对仪器的使用和保管。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严格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30、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30.1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1)外部劳务使用必须符合《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安全法》和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严禁工程分包和转包,及时发放外部劳务人员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坚持“以我为主、管理有效、多创效益”的思路和“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工程量大,工期紧,在自有施工队伍难以完成时,方可有计划地使用外部劳务。

(2)使用外部劳务应从经济效益、企业形象、企业综合施工管理能力和企业发展考虑,以招用劳务工、农民合同工为主,临时工为补充,组建混编队组织施工,不得使用成建制的农村建筑队。

(3)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工程管理的规定,严禁对工程分包,特别是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复杂和直接关系到企业声誉及形象的高精尖工程、重点工程。

(4)要利用外部劳务,杜绝“三亲队”(关系队、亲属队、人情队)进入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5)使用外部劳务数量。对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的工程,内部职工与外部劳务比例要控制在1:2之内;对技术含量不高、以及施工难度不大的辅助性工程,内部职工与外部劳务比例控制在1:10之内。

30.2安全与质量管理

(1)将劳务安全管理纳入全员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奖罚时,外部劳务安全生产状况要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2)严格按有关施工程序、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管理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留死角,工资发放时,必须经质量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否则,不能发放。

30.3日常管理

(1)对外部劳务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本着“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加强外部劳务的日常管理。

(2)外部劳务人员一旦录用,应明确使用形式,做到统一管理模式,制度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规范、教育统一进行、新酬统一发放。

(3)对外部劳务的管理,施工、计划、安质、综合治理等方面要协调配合,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职责,必须对其进行劳动纪律、法律法规、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教育,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对其进行基本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

31、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

(1)项目部质检部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质检部负责本管段的质量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申报、签认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实行“三检”制度:即班组自检(施工员预检)、质检工程师专检、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

(3)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及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4)检验批是在自检合格基础上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邀请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签认,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全部进行检查。形成检验批质检资料各自保存。

(5)分项工程是由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验收评定。

(6)分部工程是由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验收评定。

(7)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是在自检合格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评定。

(8)所有质检记录资料应整理归档,要求及时、手续齐全、不得遗漏。

(9)实行“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1)为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确保质量,对每道施工工序、工艺都要进行工艺流程设计、试验验证设计。

(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应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3)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4)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流程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人员应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按规范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A)施工前的各种原材料试验、土工试验、各种施工配合比的选配、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验。

(B)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指标试验。

(C)施工后的各种验收项目的试验。

(D)试验项目、试验数量按照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执行。不得缺、漏。

(6)对于路基填筑工程、桥梁混凝土工程要求试验先行,样板引路的原则。经过现场试验确定施工参数、施工工艺、进行设备选型、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大面积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3、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渠道,广泛收集科技信息、现场质量控制信息,实现质量管理信息化;

(2)建立质量信息反馈,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将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四新”运用:由各工区具体负责,结合本管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计划,并组织实施,依靠技术进步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减少投入,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高。

(4)科技成果和论文: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完成省(部)级工法2项、集团公司级工法3项,争取国家级工法1项。

论文:完成科技论文8篇,工艺标准2项,竣工工程技术总结2篇

专利:申报专利3项。

课题:申报科研课题2项。

QC成果:集团公司级1项,省(部)级1项。

工程、技术部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并成立攻关小组,对新技术、新工艺、新项目、工程难点等课题进行探研;科技攻关项目要争取在公司的年度科技计划中立项,并按管理目标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项目部、工区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论文和施工总结的撰写。各工区结合本管区实际情况下达科技成果、工法、论文计划。

(5)技术交流: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加强项目部内部及与其他类似工程单位间的联系,相互吸取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积极总结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由项目部组织汇总筛选,以编印文件、技术报告会、现场会等形式,在全指范围内推广、交流。较优秀的,报集团公司以便在全集团公司交流推广。

(6)技术服务:施工中的难点项目、技术力量薄弱环节,技术部门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施工,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7)项目部及时整理质量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提高工程质量。

(8)对收集、整理的质量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34、体系运行监控制度

监控制度:对施工阶段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设置监控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保证体系,成立质量管理领导机构和质量日常管理机构。

(2)配备满足施工要求并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3)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各施工队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4)按要求对文件的编写、审批、编号、发放、评审、修改、归档、保存进行管理。

(5)施工资料的积累和保存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施工原始资料,分类归档,确保数据记录真实可靠。

(6)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制度。

(7)确定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并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一个施工环节和施工工序等,并逐级落实到相关部门,确保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8)施工图纸到位后马上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和现场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供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处理。

(9)工程正式开工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经检查认可后,由工程技术部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经驻地监理审核后,报送业主。

(10)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工艺、安全措施、环保注意事项。

(11)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在自检合格后,经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检认可,方可用于施工。

(12)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项目,先由工班、项目部部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报检。

(13)对导线和水准控制点进行定期复测检查。对监控测量的数据及时反馈到施工方案中,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法。

(14)工序检查实行“三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15)质量事故采取逐级报告,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事故。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按规定向集团公司、监理、业主报告。

(16)定期对现场实物、工程质量、内业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按项目部的管理规定,严格、公正地实施奖罚。

35、旁站监控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使全线工程施工质量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争创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目标实现,依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内控体系、生产经营承包合同,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旁站制度。

(2)从事施工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旁站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的重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于检查的工序作业所进行的旁站监控,由于施工过程不规范行为容易引起的质量事故或者隐患,被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施工项目所进行的旁站监控。

(3)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必须实行旁站监控:

(A)路基工程:地基软基处理、路堤填筑施工、基床级配碎石、过渡段填筑,边坡防护施工。

(B)桥梁工程:钻孔桩检测、换浆清孔、钢筋笼孔口焊接、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钻孔桩桩头处理(接近桩顶设计标高部分)、模板安装、钢筋加工及安装、混凝土浇筑、基坑回填等。

(C)预制T梁工程:钢筋绑扎及骨架入模、预应力管道安装、预埋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预应力张拉施作、预应力孔道压浆、梁体外观处理、移梁工作等。

(D)涵洞工程:基础处理、波纹管片安装、浆砌圬工施工、防水层施工;

(E)拌合站:拌合物配料及搅拌;

(F)梁板安装工程:装梁、运梁、架设、支座安装及锚栓孔圬工施作。

(G)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工艺性试验过程。

(H)其它要求整改的施工项目。

(4)旁站人员的安排: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由施工工区经理具体负责旁站人员的安排,主要由技术、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旁站,拌和站拌合物拌合时必须有试验人员旁站。

(5)旁站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A)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

(B)现场跟班监督上述确定的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图文件、技术交底、补充设计规定、验标及业主特殊要求进行施作。

(C)核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检报告等,根据规定通知试验人员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检查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

(D)做好旁站监控记录、工程施工日志及质量内控体系运行记录,并按验标要求收集整理原始记录;

(E)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队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队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项目部质检部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等项目部相关领导汇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F)凡旁站记录未经旁站人员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本工程旁站监控检查的主要依据

(A)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补充规定和文件、旁站施工部位的设计图纸、设计图交底及相关变更设计;

(B)市政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技术规范、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其他现行规范、规程;

(C)生产经营承包合同、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内控体系。

(D)工程项目部、项目部下发的办法和文件;

(7)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督制度和旁站监控网络体系,对需旁站部位和工序做好旁站人员安排,并督促旁站监控人员实施旁站。

(8)项目部对旁站落实情况将实施巡查检查,并将旁站记录纳入月度和季度考核;项目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旁站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9)旁站监控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落实旁站监控人员、对旁站内容和控制要点进行技术交底、配置检查工器具、照明工具及劳保用品;

(B)检查施工操作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检查记录签认情况;

(C)旁站结束后,旁站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D)对旁站记录整理归档。

(10)旁站人员实施旁站时,应及时、准确的记录旁站监控内容,施工队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确认。

旁站监控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控的部位和工序名称、起讫里程、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工班长、过程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11)旁站监控必须全过程现场监控。

(12)旁站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相关标准、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情况、设计补充规定、生产经营承包合同、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内控体系及上级下发的各项规定;

(B)旁站监控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形成记录;

(C)旁站完成后,形成完整、准确的旁站记录;

(D)按上述有关规定对施工活动异常情况做出纠正处理;

(E)旁站人员是旁站监控的直接责任人,对旁站监控内容承担直接监督责任;

(13)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旁站监督管理机制,并对旁站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旁站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罚;

(14)项目部主管部门对在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施工队妨碍旁站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15)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旁站人员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不得明示或暗示允许施工队施工;

(16)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旁站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A)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明示或暗示允许施工队施工的;

(B)明示或暗示施工队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的;

(C)未按本办法实行旁站的;

(D)滥用职权或者与施工队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E)在旁站过程中发现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制止无效未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F)旁站不力或者旁站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G)利用职权向施工队吃、拿、卡、要的;

(17)对施工队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A)拒不接受旁站人员监督管理的;

(B)拒不服从整改指令的;

(C)在旁站记录上拒不签字的;

(D)威胁旁站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的。

36、督促检查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工作,依据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督查制度。

(2)从事施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3)督查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包括白天和夜间督查,督查工程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4)督促的范围和部位

(A)旁站和值班制度现场落实情况;

(B)涉及构筑物结构安全和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功能使用的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

(C)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或工序施工;

(D)施工进展缓慢或影响整体施工组织安排的工点或工序施工;

(E)相对施工质量控制较弱的工点;

(F)施工成本控制较差的项目或工点;

(5)督促的主要内容

(A)工程测量:深挖方路堑边坡滑坡监测、预制梁台座、存梁台座沉降观测;

(B)地基基础工程:桩基工程、路基、涵洞、沉降缝处理及承台基坑回填土。

(C)砌体工程:砌筑工艺、养护措施、支架搭设。

(D)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塌落度、试块制作和养护、施工缝和沉降缝处理、钢筋安装、立模、拆模、施加预应力及管道压浆。

(E)采用的施工工艺及方法是否按已批方案或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F)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用电、机械和设备操作、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使用、高空作业及地下工程施工等安全措施情况;

(G)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计划正常运转使用;

(H)施工现场旁站、值班记录是否齐全;

(I)各道工序施工成本控制情况;

(J)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过程。

(K)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L)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6)建立完善督促管理制度,成立督促领导小组,落实检查人员名单,进行巡查内容交底,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检查工器具;

(7)合理安排督促分组排班,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督促时间,做好机动车辆安排;

(8)在督促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文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施工经营承包合同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同时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按规定程序填发整改通知单,并将整改处理的意见记录在案;

(9)在督促过程中,发现未实行值班、旁站、机械设备无故待机及成本控制不严的,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实施惩罚;

(10)督促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到期后由督促人员进行复查,拒不整改的处以1000~20000元罚款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37、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项目部的各级质量管理部门为有效的控制现场施工质量,所有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质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沟通。

协力队伍质检员协同项目部质检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经项目部质量组分析问题后提出解决方式并做记录。

质量管理组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纳入到对各协力队伍的考核中,同时每半月的巡查中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每次的工地质量巡查将以工作活动记录的形式形成挡案。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以质量督察指导书、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现场下发给协力队伍,协力队伍在限期内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文字附带整改图片形式回执给项目部质检部,经项目部质量管理组复查合格后,进行备案,如在限期内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并在当月计量款中扣除。

38、领导层值班制度

(A)项目部(工区)领导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协调合理的机制。

(B)领导层人员要对高危作业、关键岗位进行现场值班,协调解决各种问题。

(C)项目部(工区)相关人员配备工具包,内装钢卷尺等相应工具。

39、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1)变更设计本着保证质量、有利施工、提高效益的原则,按建设单位有关文件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2)由总工程师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查变更设计,工程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变更设计的工作。主管工程的技术人员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不准盲目施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工程技术部门主动及时与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联系,办理变更手续。处理不了的问题,需及时向业主书面汇报。

(3)各类变更设计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完善手续,之后进行标识。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据以施工,并妥善保存作为竣工资料。如施工急需,征得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同意的变更设计,亦应记录当即签字,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凡收到的变更设计通知、纪要、文件资料需复印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复印件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复核签认后,才可分发给有关部门和工区。

(4)申请变更设计的文件通常包括:变更设计申请单,变更设计工程数量计算单,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提交的施工图纸和原始记录资料。

(5)变更设计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避免反复变更。变更设计必须遵循:一要有工程数量的增减,确保经济上有利;二要确保工程质量和设计功能,保障施工安全,且不得单纯为节省工程费而降低设计标准。

(6)奖励办法:项目部要积极鼓励提出变更设计,对能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变更设计,将根据规定给予奖励。

40、施工工艺标准管理制度

40.1 施工工艺的制订

单位工程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验收标准、招标书要求和投标承诺、业主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施工工艺。

40.2 施工工艺的实施

(1)施工技术人员要深入调查,吃透设计文件,将现场实际情况同设计文件标准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用标准和程序规范施工行为,做到事事有依据,步步可追溯,把施工技术工作始终放在超前指导,服务现场的位置上。

(2)主管技术人员向全体施工人员讲述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施工方法、环保措施、注意事项,使全体作业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

(3)实行标准化施工,创建施工样板段,以规范施工操作程序,完善施工工艺,以点代面,全面推广。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要全面监控,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技术员、质检人员加强“跟踪检测”,检测工作按“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努力创建质量优良,工艺标准的示范工程,示范段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在我标段全面推广此施工工艺。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把此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示范段工程的标准施作,保证不变形、不走样,不做工艺标准示范段工程,不能全面施工,每一项工程施工过程要详细记录,完成后对各工序施工工艺的实施情况、工艺效果,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及时调整。

41、质量例会制度

根据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项目部质量生产小组要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分析项目质量生产形势,总结部署质量生产工作;定期开展质量生产活动,研究质量生产奖罚事宜,参加或配合生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41.1参会人员

(1)质量生产例会由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质量部部长主持;

(2)参会人员:质量领导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41.2会议制度

质量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以根据当前的质量重点要求随时召开。

41.3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项目部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上级质量工作总体要求,提出质量生产指导思想,质量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质量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问题,研究、协调、解决质量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质量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质量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质量生产情况;通报本月质量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研究下一步质量工作重点;安排下月质量生产计划。

(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质量施工。

(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办法,使质量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41.4会议程序

41.4.1会议准备

每次会议之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抓重点,讲求实效。

(1)质检部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质量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指挥部。

(2)质检部要将本季度质量检查情况、检查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指挥部。

41.4.2会议程序

(1)首先学习上级近期质量生产的有关文件;

(2)之后则有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经理,组织会议。

(3)质检部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质量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质量工作重点及思路;

(4)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听取发言后,主次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质量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质检部根据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42、挂牌制度

(1)在工序开始前针对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现场挂牌,将施工操作的具体要求进行标识,如:钢筋规格、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等写在牌子上,既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又便于工人自觉阅读技术交底,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2)执行施工部位挂牌制度:在现场施工部位挂“施工部位牌”,牌中注明施工部位、工序名称、施工要求、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操作责任人等,保证出现问题可以追查到底,并且执行奖罚条例,从而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达到练队伍、造人才的目的。

(3)注明操作流程、工序要求及标准、责任人,管理制度标明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如: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的养护制度就必须注明其养护条件。

(4)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质量责任制主要内容,要在会议室挂牌展示。

(5)项目部施工人员按要求统一服装,佩带胸卡。

(6)机械设备、现场材料及半成品要进行状态标识。

43、质量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部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除现场以质量督察指导书、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外,在每月的质量考核中对存在的主要施工问题进行质量分析和点评。

(2)项目部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为主;

(3)出现质量问题后项目部总工和生产经理及时召集技术部经理、质检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工区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试验人员、协力队伍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等到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

(4)各负责人认真查看现场情况,听取责任人汇报,认真研讨,发表各自看法,提出整改措施,由总工确定最后整改的方案。

44、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1)质量保修范围:北延线K0+000~K2+349.46、北段K0+000~K2+200、中段K4+500~K5582.602、南段K5+660~K6+388.271,线路长度6.36km的路基、桥涵、排水、电气、交通及其他的配套工程。

(2)质量保修年限:自业主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开始至运营后5年。

(3)业主在签发竣工证书时,从相关的现场清除并运出施工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的整洁,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达到业主满意的使用状态,但在质量保修期内履行本身义务可能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及临时设施除外。

(4)根据业主要求在质量保修期内使工程、文件达到合同要求。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前,完成修补质量缺陷的所有工作。

45、质量管理考核与评价制度

45.1考核评价办法

项目部所有部门相关人员及专业分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考核以月为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对考核分数不足60分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备案,考核为60~80分者,将给予警告教育。考核为80~90分者给予通报表扬,考核为90分以上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每月考核结果将作为半年绩效考核的依据。

45.2考核内容及方法

(1)项目质量部日常监督巡查每返工一处扣2分。

(2)项目质量部下发质量罚款通知单每下发一份扣2分。

(3)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的,每个问题每处扣2分。

(4)质量领导小组每周质量大检查,每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5)质量管理不到位,严重失职的,每次扣4分。

(6)质量整改未按要求督促落实,屡教不改 每次扣4分。

(7)业主施工质量问题通报每通报一次扣4分。

(8)监理单位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每下发一个质量问题扣2分。

(9)管理总包每周质量通报,每通报一项质量问题扣1分。

(10)项目主管部门质量通报表扬每表扬一次加3分。

(11)上级(业主、监理、管理总包等)质量通报表扬,每表扬一次加5分。

46、工程质量管理统计报告制度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施工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将采用信息管理技术,通过质量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通过对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确定改进的目标,制定并实施质量改进措施。

46.1质量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总工程师

1)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利用质量信息系统及时传递到各管理层及作业班组;

2)负责组织产品(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及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手册和各项质量管理法规,负责项目不合格品(项)审理组织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项目、分公司、公司领导反映质量信息。

4)注意收集各类质量信息,做好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

5)在技术管理中充分运用可靠性、安全性和先进性技术,按质量手册的有关规定,处理施工生产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2)项目质量检查人员

1) 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文件,严格执行质量手册及各项质量管理法规。

2) 对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做到精通、熟悉、持证上岗,认真检查不得错检、漏检,保证各检验批、分项、分部符合图纸和工艺要求,并作好标识和原始记录及时传递质量信息;

3) 熟练掌握检测工具、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项质量记录,按规定做好标识,对施工现场实施监控,做好不合格品(项)的判定。

4) 在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做好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验证质量信息反馈;

5) 参加项目的质量分析会,参加制定对质量事故的改进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6.2质量信息的来源、渠道、方法

信息的收集是改进工程质量、改善各环节工作质量最直接的原始资源和信息来源。其主要来源有: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2)工程建设有关方对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和意见;

3)公司、项目各管理层次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及工程质量的检查结果,协力队伍上报的有关质量信息;

4)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结果;

5)同行业其他施工企业的经验教训;

6)市场需求;

7)质量回访和服务信息;

46.3质量信息的反馈

质量信息反馈是指项目领导,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对施工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1)质量信息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质量信息反馈可分为公司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公司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电子版的形式在公司信息网上按规定时间及时反馈传递信息。

3)质量信息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信息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2)质量信息的处理

1)质量信息的反馈中心是集团公司,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

2)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公司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3)公司外部质量信息反馈

1) 来至地方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信息,集团公司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2) 来至业主、监理单位的质量问题,项目部可自行反馈。

3) 物资存在的质量问题反馈到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与外供货商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反馈表报集团公司。

46.4质量信息分析

项目质检部应按规定对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质量管理状况和质量目标实现的程度,识别需要改进的领域和机会,并采取改进措施。分析结果应包括:

1) 工程建设有关方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水平的满意程度;

2) 施工和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的程度;

3) 工程质量水平、工程管理水平、发展趋势以及改进的机会;

4) 潜在问题的预测。

46.5质量改进与创新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对质量体系的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目标,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质检部跟踪改进的效果、分析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活动中存在或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可根据质量管理、分析评价的结果,确定质量管理创新的目标,责令相关部门编制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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