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复函:《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并不适用于企业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排放废水情形,那我们到底执行不执行?
在实际环评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含氯化物较高的工业废水,废水中过高的氯化物会对微生物具有抑制甚至毒害作用,所以一般生物处理构筑物对此都会有浓度限值要求,如下图我们要控制氯化物,但是执行什么标准呢?发现各行业和综合排放标准对氯化物控制的很少(部分有总氯限值),多数只能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氯化物排放限值,那就执行这个标准行不行?这里面有争议。生态环境部复函明确表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并不适用企业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也就是通常遇到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的情形,这里的关键词肯定不是企业,因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排水户的定义包括了企事业单位,那关键词就是“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是不是意思是“只要不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就能执行这个标准,唯独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行呢?”这个复函比较旧,我们只看关键信息,那就是此函明确指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应该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从上图可知,潍坊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高新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好了,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推断出,只要不是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废水,企业排入下水道时或污水处理厂接收下水道来水时,水质是要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对于位于工业园区的企业,其废水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含盐量高,废水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氯化物不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什么标准呢?总不能不控制吧。再翻一本书吧,从2022年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化工园区废水分类收集与分质预处理技术》中又发现一说法,
从以上截图可知,作者认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都应该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对于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企业,要不要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呢?目前还理解不了,不那么较真的话,需要时使用“废水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这种话术,比较妥当、周到和安全吧。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