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负责编制和修订、完善公司法律事务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的普法工作宣传。
3、收集、整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资料。
4、对公司各单位送审的经济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5、负责指导和处理本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6、负责指导和处理本公司系统的非诉讼性经济案件。
7、负责对公司诉讼案件审查、诉讼案件归档及台帐设立等管理工作。
8、协助司法机关和企业管理部审督人员查处本公司职工的违法案件。
职权
1、有权参与公司对外合同的签订,有权要求关联部门提供涉及法律事项的工作资料。
2、结合公司情况,有权召开法律工作的研究会和座谈会。
3、有权对公司各单位法律工作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并实施检查。
4、有权要求各单位报送本单位诉讼案件资料。
5、对违法案件有权立案查处。
职责
1、对送审合同法律审查不当造成公司权益受损负责。
2、对公司各单位咨询的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不当负责。
3、对未按法定期限参与诉讼造成案件延误负责。
4、对涉诉经济纠纷的诉讼,代理与事实不符、不合法负责。
5、对交司法机关查处的违法案件,无正当原因造成案件延误和不及时处理负责。
6、对未尽档案保管之责造成案卷丢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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