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上出现了一个词儿叫正犯,这个专属词语呢,很多时候对于普通人或者对于法律初学者来说,理解起来较为困难,挺费劲儿的。
那么何谓正犯呢,怎么理解这个词儿?
在这里、我个人用一个非常简化的,或者说有点粗陋,但不是完全准确的释义,来帮助大家理解的这个词儿。
实质上完全用另外一个通俗易懂词儿来代替一下也可以。正犯就指的是实行犯,那么把正犯理解为实行犯,则该词儿所表达的意义就一目了然了。
何谓实行犯呢?用老百姓的话来说,这个犯罪的事儿是这个人干的,这个坏事儿是他干的,他干了违法犯罪的事儿了。这里的实行犯就等同于正犯。
当然正犯还分为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那么就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直接实行犯和间接实行犯。
直接正犯呢,咱们就可以直接理解为那个直接动手、直接操刀的那个家伙,违反犯罪的事儿是他干的,即使是充当了炮灰也是他,或者被人鼓动了,动手也是他,所以“他”就是一个直接实行犯——那个直接动手者,直接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人,
间接正呢犯,简单理解间接实行犯,也就完事儿了。这一个间接说明那些采取幕后操作并不出面或者“借刀杀人”的家伙(行为人)等等,造成了不可回避的犯罪结果发生的。这些人被纳入间接实行犯,也就是间接正犯的行列。
这样呢,我们从一个相对的简略的理解出发,便于更好的掌握和理解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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