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女子跳桥欲自杀被撞索赔15万 法院判定被告无责

  本报讯 (记者陈博)因工作不顺,30岁的王女士跳下铁道桥准备自杀,却因被途经此处的吊车轧断双臂并截肢,她起诉吊车车主、司机和车辆投保公司,索赔15万元。被告方则认为原告跳桥轻生,拒绝担责。

  近日,昌平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女士诉称,去年6月22日,由于工作不顺,她准备从昌平区一铁道桥跳下。当时,一名警察在桥上和她沟通,另一名警察在桥下拦截车辆。但一辆吊车执意通过,导致她坠桥后被吊车碾轧,最终双臂截肢。

  王女士起诉吊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等15万元。

  “虽然王女士从桥上坠落会受伤,但早有民警拦车,足以避免被撞伤的情况发生。由于吊车司机没按民警指挥强行通过,才造成本次交通事故,他应该赔偿王女士。”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强调。

  庭审时,被告吊车司机称,事发时,他跟着前方的车流往前走,当时有民警在指挥。突然原告从天而降,摔在吊车的保险杆上又掉在地上,他当即刹车。

  “她是自杀,为什么要我赔偿呢?”司机及其代理人称,原告跳桥的目的就是轻生,吊车不应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也认为,既然司机不存在过错,保险公司自然也没理由担责。

  昌平法院认为,该案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原告明知有被撞可能仍跳桥,存在故意;事发时正值红灯变绿灯,民警没进行正式的拦车行为,司机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因此,驳回王女士诉讼请求。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邻居拍门引狗叫吓得3岁男童摔骨折 法院这么判
公交车急刹车摔伤女乘客 被索赔12万 认定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无责
首例!网约车乘客开门撞伤人 乘客、司机、保险、平台都不管!看看法院怎么判?
关注丨网约车出事故 司机、乘客、平台、保险公司都说自己没责任 法院判了
云南网约车第一案正式宣判:快车司机胜诉
王国荣:营救生命,需要另一种“气垫”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