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执行标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主要由三大块组成:服装安全技术类别、服装执行标准、纺织品耐用标签。
(一)服装安全技术类别
服装安全技术类别正式名称是《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目前正在使用的标准文号是GB18401-2010.这个是国家为了纺织品安全制定的强制标准。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主要分成三类
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C类3类,详见下表。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一般适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A类产品的标准又具体细化了一个新的执行标准就是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重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按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不要用安全类别(A类、B类、C类)代替产品类型,也不要用产品类型代替安全类别。产品使用说明上要标明安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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