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我们响应省、市政府的“三年大变样”号召,在市、区政府的主导下,与开发商河北滨江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置换协议”,离开了祖辈生息的家园,四处租房居住。根据“协议”,河北滨江应36个月交房,期间每半年发放一次过渡费,当时是原桥东区政府主管领导坐镇,休门办事处书记、主任亲自挂帅深入到我们的家中作动员工作,同时政府及办事处的“早拆迁、早回迁、早受益,改善居住环境”条幅,“公告”、“通知”悬挂在全村的大街小巷。市政府把休门拆迁改造工程也定为“石家庄一号工程”,报纸电台新闻媒体都做了报道,使我们更加相信政府和依靠政府,并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实现了省会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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