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产品这一块,银行始终充满创造力。
近日,农行在雄安推购房“连心贷”,未婚男女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引起市场的关注和讨论。
农行表示此举是为了明确婚前财产的归属,增强购房者还款能力。
当前,提前还贷热潮还未退散,房屋买卖数据也不容客观,银行为了促进购房在“连心贷”之前还推出了“百岁贷”,尽管目的都是为了增强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减少贷款方面的违约风险,落实宽松的贷款政策,但“连心贷”背后的风险或许还要更大一些。
农行方面表示:该业务是总行的业务,由各分行进行实施,且“连心贷”业务并不是雄安新区特有,别的区域也存在。
对此,网友笑称什么时候可以出个“祖宗十八贷”,“连心贷分手险”。
“据业内相关人士介绍,连心贷”这个产品一直都有,且是合法存在的,只要买家由买房资格,且愿意共同买房还贷,就可以选择该产品,且人数不限,意思就是说即使是陌生男女,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共同买房的。
一位评论区的网友表示,自己的05年的时候就采用共同买房的方式贷款买了一套房,后因一方个人出现问题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时隔18年都因为各种理由没有办下来。
时隔太久,也不方便追述故事的真实性,但还是能给广大用户提个醒,在贷款购房门槛降低的同时,也要防范可能带来的风险。
农行推出的“连心贷”区别就在主打的是未婚男女朋友共同买房,概念营销是引起关注的主要原因之一,申请贷款需要男女双方提供未婚书面说明和恋人关系书面声明,银行需要留档,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办理网点,可声明找谁开?怎么开?界定的标准是什么都未有明确说明。
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还款的主体增加,影响还款的因素也会变多,双方感情关系不稳定,分手导致合同违约,这个贷款应该谁来还?逾期还款银行找谁催收?
申请“连心贷”的前提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登载的买受人应为男女双方,所购住房应归属双方共有。既可由男女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也可由一方单独申请贷款。一方单独申请贷款的,另一方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贷款存续期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未婚男女共同买房本意是好的,缓解双方购房压力,降低购房门槛,但是依靠感情促成的购房贷款,一旦分手或感情出现问题,肯定会影响还款的。
对此,农业银行员工表示,“分手后财产的所有权以及由谁还款,需要未婚男女朋友之间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去法院。”
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就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出资比例、产权归属、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问题,分手之后细节也应该明确约定。
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在书面协议中写清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需有更详细的约定。
共同还款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担保人类似,但又区别于贷款担保人。
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共同还款人有为贷款人还贷的义务,即帮助借款人缴纳贷款后对主借款人享有债权,可以向贷款人追债,但是对房屋却没有相应的权利,不能享有房屋产权。
也就是说一方单独申请贷款,分手之后申请人是需要偿还贷款的,共同还款人也要帮助申请人一起还清贷款,但是共同还款人偿还的贷款部分是可以向申请人追回来的,既要帮忙出钱,还不能拥有房子产权,纯帮他人买房。
分手之后,如果申请人还不上房贷,共同还款人需要替其偿还账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还不上贷款,双方就会受到银行的催收,并且因为房贷逾期在双方征信报告上留下逾期记录。
个人征信在当下社会非常的重要,早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提醒,不要在婚前轻易承诺担任共同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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