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宋太祖曾经说:“国家财赋,再倍汉、唐。”到了南宋时,叶水心也说,朝廷的财政收入“十倍汉、唐”。
纵是这样,“财用不足”仍经年困扰着宋廷。
所以王夫之曾有此评价:“汉唐之富以其无,宋之贫以其有。”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宋朝的商品经济和贸易很发达,居民平均收入和城市消费水平很高。
但在几十年前,人们对于“宋代经济是否繁荣”,并没有达成共识。
钱穆《国史大纲》和吕思勉《中国通史》对宋朝的评价都是“贫弱”。
1
宋之疆土民庶远不如汉唐,而国家税入远过之,此其所以愈贫而愈弱矣。
——钱穆
2
宋代的人民是很为困苦的。唐中叶以后,武人擅土,苛税繁兴,又好用其亲信做地方官或税收官吏之故。宋兴,此等苛税,多所捐除,然而仍不能尽。至于豪强兼并,则自天宝以来,本未有抑强扶弱的政令;加以长期的扰乱,自然更为厉害了。
——吕思勉
宋朝由于花费大量资源养军,徭役要小一些,但赋税比辽、金重很多,因此受到严重盘剥的江南,长期存在严重的溺婴问题。
而上世纪50年代,日本汉学家宫崎市定出版了《东洋的近世》,极力称赞宋朝规模宏大的城市、发达的交通、繁荣的交换经济,才引发了研究宋朝经济的热潮。
宋代经济比起五代十国乱世,确实有所提高,但“疲弊”也是事实。
元朝史学家马端临曾在《文献通考》中说:“宋大概其所以疲弊者,曰养兵也,宗俸也,冗官也,郊赍(jī)也。”
郊赍,指的是郊外祭祀的费用。
蒙文通认为,马端临的总结“切(qiè)中宋代弊政要害”,每一项都能找到实证。
切
●qiè
密合,贴近;紧急;实在。
余与之游三十年,善论难,剧谈切中,尤得于樽俎间为多。
——宋·李之仪《跋文安国篆》
●qiē
用锐器从上往下用力;通“砌”,台阶。
切皆铜沓黄金涂。
——《汉书·外戚·孝成赵皇后传》
“郊赍”“冗官”两项,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曾在《议经费》中说:“景德(宋真宗年号)官一万余员,皇祐(宋仁宗年号)官二万余员,治平并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有余,其总二万四千员。景德郊费六百万,皇祐一千二百万,治平一千三百万。”
“养兵”一项,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在《朝野杂记》中说:“祖宗时(宋太祖、太宗两朝),中都吏禄兵廪之费,全岁不过百五十万缗,元丰(宋神宗年号)间月支三十六万缗。”
《太平治迹统类》记述北宋大臣王拱辰之语:“太祖时兵十三万,太宗时兵十八万。”但到了“真宗时内外兵九十一万,仁宗时兵百二十五万”(马端临《文献通考》)。
“宗俸”一项,源于宋朝对宗室“厚养而不用”的传统。宗室的爵位大多数是不能继承的,被封藩者也不能前去封地就藩,而是被集中供养在京城,一般五岁时会被赐名、授官,步入仕途。
今人说起宋朝“三冗”,皆曰“冗官”“冗兵”“冗费”,而很少提及“宗俸”,可能是因为宋朝“宗俸”之弊比起明朝来说简直“小巫见大巫”。
面对这些“疲弊”的境况,宋臣想了无数种主意,产生过无数次的意见分歧。
宋神宗熙宁元年,朝廷商议在南郊时赏赐金帛,当时的宰执“以国用不足,乞勿赐”,于是神宗赵顼又召集大学士商议。
司马光说:“救灾节用,当自贵近始,可听也。”
王安石不以为然:“国用不足,未善理财故也。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
司马光反驳说:“安有此理?财物百货不在于民,则在官,设法夺民,害乃甚于加赋。”
这个时候,王安石尚未拜相,当然更没开始变法,但两个时代巨人的政见矛盾已经显露——司马光主张省用节流,王安石主张理财开源。
司马光像
王安石希望有一个更强大的财政收支体系,而司马光认为,王安石的主张是“虐取于民以供浪费”。
那么结果如何呢,我们以变法的主要举措之一——“青苗法”举例。
所谓“青苗法”,就是朝廷官方向民间放贷。每年夏、秋两季,百姓借贷种粮,秋收归还,借一季需要两分利息,借一年就是四分。这样,既可以为朝廷创收,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抑制民间高利贷,并赈济民户。
当时司马光反对说:“设法以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他认为,青苗法就是汉朝桑弘羊搞的那一套,这法子不过是“已行的事后必再行,已有的事后必再有”罢了。
王安石像
青苗法推行的第一年,宋廷增添了四百万缗的财政收入。
这本该是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但实际上,民间对“青苗法”怨声载道。
主要情况有三种:第一,已经获得了青苗法贷款的审批,结果钱款被根本不缺钱的人领走了;第二,不想贷款,但地方官强制办理;第三,官吏强制加息,二分息翻成四分息。
因为这些弊病,宋朝最终废除了“青苗法”。
其实回过头来看,也许司马光并不是在攻讦王安石的初衷与用心,只是以史为鉴,镜照人心,预见到了“青苗法”的结局。
如果以马端临指出的“养兵、宗俸、冗官、郊赍”为得当,那么王安石的新法就没能对症下药。
这是改革的盲区,亦或是王安石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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