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家住长春的张大爷今年82岁了,因生活无法自理,家人就给他请了个保姆,负责照顾张大爷起居生活。最开始这个保姆表现的还很好,定期主动向张大爷儿女汇报,照顾老人也很细心。但近期张大爷儿子发现家里的有些物品不见了,起初他也不以为然,但时间久了,丢失的财物越来越多,保姆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这才对保姆产生了怀疑。
张大爷儿子偷偷安装监控才发现,确实是保姆趁张大爷不注意,将家中物品偷偷拿走的。张大爷子女气愤不已,本想着花钱请保姆,想更好地照顾家中老人,没想到反倒招贼了,遂马上报警。经派出所民警调查,保姆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退还全部物品并赔偿,恳求张大爷及其子女能谅解并能私了处理。
问:犯罪了也能私了?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刑事案件流程及刑事和解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流程
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刑事案件一般由具有侦查权的公安机关受案、立案,侦查终结后案件卷宗及在案证据会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对涉案嫌疑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这就是整个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一般流程。
哪些案件可以争取刑事和解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下述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是可以就纠纷及损失等进行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或侵犯财产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如果达成和解,就加害人一方而言,通过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来实现。再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向公检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真诚认罪、悔罪,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或者获得较轻的处罚结果。就受害人一方而言,可以及时得到赔偿或者挽回损失,更省心省力解决纠纷。
公安侦查、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刑事诉讼的任一阶段都可以达成和解。在案件的不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有不同的效力。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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