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话:
了解一个县城的居民住院医疗待遇,无论对营销慢病用药、还是慢特病及其它病种用药,都是能给医药人带来启发的。一个逊克县是个“点”,医疗保障工作做的有声有色,我们可以以“点”看面,研究和分析自身所在城市的县域市场,自身企业经营的产品。怎样寻求县域市场的突破,是我们永无言尽的话题。
1、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最低降至200元。
2、支付比例。
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本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80%、65%。
3、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医疗待遇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4、住院转诊(转院)。
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到市域外就医的,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备案登记转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通过国家医保app、龙江医保公众号或拨打0456-4466034在出院前进行自主备案的,可以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20%。黑河市域内无需转诊备案。
5、零星报销所需材料。需提供原始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诊断书、全套病历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相关印章)、患者本人邮储银行卡(折)复印件(信用卡除外),前往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待遇申报。
6、生育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合规费用,实行定额结算。顺产统筹基金支付800元;难产统筹基金支付1200元;剖宫产统筹基金支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每多分娩1个新生儿(以分娩时胎儿数计算)统筹基金支付增加300元。超出政策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注:本文转载自逊克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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