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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清代史:清代存在哪几种婚制?

清代前中期,存在三种主要的(正常)婚制:一是女子明媒正娶嫁入夫家与公婆共居,盛行于华北平原;二是入赘,俗称倒插门,在江南商业中心和川西边境比较普遍;三是童养媳制度,盛行于闽、桂、粤和江南部分地区。另外,在珠三角地区还有两种婚俗,一种是“不落家”,就是新娘婚后无限期滞留在娘家;还有一种叫“自梳女”,女子将发式梳成已婚女子状,终身不嫁。也有说“不落家”是自梳女的一种假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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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清代史-社会性别关系:平民家庭与家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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