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故事,那是《红楼梦》中由出身葫芦寺的官员判的案,起因是薛蟠为了抢夺英莲(即以后的香菱)打死了小乡绅冯渊,被出身葫芦寺的官糊里糊涂判的,所以说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民间有个小混混,在布店里买了三匹八吊钱一匹的布,付款时声称“三八二十三”而不是“三八二十四”。这个小混混竟然以颈上人头作担保说自己是对的,只肯付二十三吊钱。一位秀才恰好打此路过,听见后进来打抱不平。他说如果“三八二十三”是对的,他愿意输掉头上的帽子。老板、小混混和秀才都相持不下,于是秀才和小混混争吵起来到县衙。秀才击鼓,县官老爷升堂审案,亲自为他们作主。当他们叙说这件事情原委以后,没想到,县官老爷略微沉思了一会发话了,他竟然说“三八就是二十三”,小混混是对的。小混混不但用二十三吊钱拿走了三匹布,还得了秀才的一顶书生帽子,高兴而去。过了几天,书生总是冤屈还愤愤不平,想再次击鼓,请求县官重审,但是考虑到怕挨板子,还是认了吧!可是,他作为一介书生,始终觉得这里面县官很蹊跷,肯定有袒护小混混的意思,难道县官怕他?还是有什么把柄在小混混手里?不行,他无论如何得问个明白,不能就这么便宜了那个小混混。书生思忖再三,决定击鼓上堂,跪下便是询问缘由。他问县官为何说“三八二十三”?难道县官没读过书?赏赐书生站起来听他解释,县官一捋胡须:回答我,你说那小混混的头重要,还是你头上的帽子重要?书生明白了,他绝对能够理解那位宅心仁厚、救人一命的县官大人。这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禅机’故事,另一则也是类似的情况。也许是这个故事的翻版,不同的版本而已。有个很古老的笑话:说是一个秀才和乡民发生争执,秀才说三七二十一,而老乡则坚持三七等于二十四。两个人都坚持自己的观点,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请县老爷老判定,并约定输的人付十两银子。上了公堂,两人大堂之上还一直坚持己见,并且争得面红耳赤。县太爷问明情况后,当即放了老农,而把秀才打了20大板,判秀才输了,秀才给老农10两纹银。乡农高高兴兴地揣着十两纹银走了,而秀才却大呼冤枉。不服气的质问知县,县官则回答,他也知道是二十一,秀才问那为什么判自己输,白白挨打受损失。知县说:“你堂堂一个秀才,从小习文算术,却和一个没读过书的人争论,我不打你打谁?你的损失只是挨了打,失去了十两纹银而已,而他却是一辈子都会认为三七等于二十四,并且从此更加坚定,一直错到死,岂不比你更可悲吗?你就是个输了的赢者”尽管现在三七二十四只是个笑话,但是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人却不鲜见。许多明明很简单的问题,有人却不懂非和你争论,坚持他说得对,他对就让他对好啦,随便他怎么样,你自己明白就行了,何必说出来让两边都不讨好呢?你只不过是个输了的赢者,而他却可能是一辈子都在错误之中啊。请点亮右下角“在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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