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被投资一般分几步?
创业者想要融资,一般会经历6个阶段:
第一,准备融资的商业计划书。
计划书的白话版:
你在哪个市场/行业,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哪类用户的问题,赚哪类客户的钱,以后准备怎么服务更多的客户,赚更多的钱?
第二,寻找并接洽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提供公司经营情况。
投资人可以简单二分为:财务投资人和产业投资人。
财务投资人,投你就是为了赚钱,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收益。
产业投资人,投你的目的除了赚钱,还有业务上的优势互补:
例如,加深合作关系,提高技术壁垒,扩大业务版图,战略性防御(不能和竞争对手合作)等等。
第三,与投资人定下初步投资意向,签署投资条款清单(TS:Term Sheet of Equity Investment)。
第四,投资人对创业团队和项目进行业务、财务、法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第五,创投双方谈判并签署投资协议(SPA: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东协议(SHA:Shareholder Agreement)
第六,投资交割,资金到账,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
可以看到,TS只是整个投资步骤中的中间阶段,是否投资成功,变数还很大。
如果签署了TS后,没有投资或者被投,就说“不相信爱情”,被创始人“鸽”了——不知道这是哪个星球的创投圈。
签了TS,为何不一定会投或者被投?
TS中具有法律效应的部分
该协议规定,在2018年3月1日之前,红杉资本与币安将进行排他性合作,在此期间,币安不得接触其他投资机构。
但是在2017年12月,在未获得红杉资本同意的情况下,币安创始团队与IDG资本进行了接洽,并拟定了相关的融资协议。
红杉资本认为,币安与IDG资本的摊牌违反了双方协议,影响了红杉的利益。
针对协议的排他性权益,香港高等法院认为,红杉资本和币安之间签署的《条款》在涉及“保密性”、“排他性”等问题上确实存在法律约束力。
因此香港高等法院发布禁令,禁止了创始团队与其他投资者进行谈判。
2018年4月24日的判决,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撤销对币安的禁令,但并未做出最终审判。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双方就此案多次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证据。
2018年12月12日,仲裁庭认为,在币安与IDG资本的谈判中,由于双方的谈判内容为B轮融资,并不存在对红杉资本所要进行的A轮融资构成竞争的事实。
最后,红杉资本的诉讼请求正式被驳回。
总结一句,通常情况下,TS条款中投资方的主动权是更大的。
因为很少有创业者能在TS中约定,如果你不投我,就得赔偿我损失。
但却有不少投资人会在TS中约定:如果你接洽其他机构或者泄露TS条款内容,就得赔偿我损失。
所以,如果真要论及爱情,签了TS最后没有投资的情况比比皆是,是不是创始人更有资格埋怨投资人一句:“你让我不相信爱情了”呢?
最后,都别轻易说什么“相信或者不相信”爱情。
婚姻是法律关系。投资也是法律关系。
确立了恋爱,不见得会结婚。签署了TS,不见得会投资,或者必须接受投资。
这是成年人和创投圈的常识。
但我还是祝愿大家:找到合适的伴侣和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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