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系列解读(五)——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的典型区别

通过上一篇推送,相信您对于公约、法规针对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具体差异化要求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该篇我们将继续围绕固定式灭火系统,看一看公约、法规分别对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的具体要求还存在哪些典型不同之处,供大家一起探讨和学习。

气瓶瓶头阀后面需要设置止回阀吗?

国际公约中对于此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要求,具体船舶关于此处止回阀的设置,应在满足SOLAS公约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船旗国国内具体要求,综合考虑是否布置。

以我国国内法规为例,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以下简称海92)中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个二氧化碳瓶的瓶头阀至集合管的连接管上应装有止回阀”,该条规定在法规的历次修订中都未做任何调整。不考虑公约要求,从实际出发,与未装设止回阀的系统相比,装有止回阀的系统具备典型的优势,比如当某一钢瓶误释放时,止回阀能够有效防止灭火剂通过连接管逆向灌入,冲击其他钢瓶瓶头阀,另外在开展管路畅通试验、气密试验时,也不至于对瓶头阀造成冲击甚至损坏。

此处要求设置的止回阀,与常见的具有阀盘的止回阀略有不同,可以理解为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只允许气体单向通过的装置,一般是由可以移动的钢珠与限制钢珠活动范围的钢条组成,垂直安放在集合管的下方,平时钢珠落在止回阀底座上,当管路吹通时,可以很好的阻止压缩空气接触瓶头阀,当释放CO2时,钢珠在CO2的作用下抬升,允许CO2的自由释放,由于钢条的限制,钢珠也并不会被吹进集合管,进而对系统其它部件造成冲击。

对于国际航行船舶,基于更加安全的考虑,产品厂商在设计制造系统部件时,针对瓶头阀连接软管与集合管连接处,一般也会设计成具有止回功能的连接构件,如KAWASAKI,在连接软管与集合管的接合部位同样设置了止回阀。但无法保证所有国际航行船舶都安装了止回阀,所以在转为国内航行船舶时,还需格外注意,仔细核查,避免想当然的认为已经有了止回阀,而放松要求。

需要安装引至室外开敞甲板的泄放管吗?

SOLAS1981修正案中提到:“存放灭火剂的容器及其受压部件,应考虑到其位置和营运中可能遇到的最大环境温度,按照主管机关同意的实用压力规则来设计”。SOLAS及FSS CODE后续历次修正案中也没有新增相关具体措施,没有明确要求一定要设置引至室外开敞甲板的泄放管。国际航行船舶常见的布置为在瓶头阀处安装有安全阀,以防止由于温度变化等原因导致气瓶内压力升高而无法泄压。但该安全阀并没有装设引致室外的泄放管。

相比而言,国内法规的要求更为细化,从海92开始提出:“瓶头阀应有安全膜片或其他经本局认可的安全装置。安全膜片应在压力达到18.6+-1MPa时自行破裂。安全膜片破裂后,自瓶头阀释放出的灭火剂,应由管路引至室外开敞甲板的大气中。采用其他安全装置时,也应满足这一要求”。在海04中又对该项要求做了新的补充:“如CO2钢瓶储存室具有良好的通风能力并能保证储存室温度不超过45摄氏度(如设有温度报警装置),则可免设上述排气管。”国内航行船舶常见的布置为设置在瓶头阀处的安全阀由一根铜管串联在一起,统一引致室外开敞甲板,对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此种布置方式可以由温度控制装置替代,如机械通风+温度报警装置,当温度升高到设定温度后,通过报警的方式告知船员及时采取措施降温,避免气瓶内压力升高。

国内很多船舶在设置引致开敞甲板的泄放管的同时,会在泄放管上安装一个压力传感器,当有气体通过且达到一定压力时,会激发压力传感器发出报警,一般显示为泄漏报警。

跟其它几个问题相比,此问题更容易被忽略,我们在针对国际转国内的船舶安检中也的确发现部分船舶未做好相关设置,需要引起注意。

空气吹洗接头装在哪里?

FSS CODE 2006修正案(MSC206(81)决议通过,2010.7.1生效)对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了部分修正,新增“2.2.3安装试验----系统进行安装、压力试验和检查后,应进行下述试验:.1所有管路和喷嘴内自由气体流动试验;.2报警设备的功能试验”,也基于此,同步增加了“2.1.2.6--应在排放管路上设有可进行 2.2.3.1 要求的畅通性试验的附件”。

海11在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一般要求中新增了“应在排放管路上设有可进行本节 2-2.1.4.2 (11)④要求的畅通性试验的附件”的类似要求。相比而言,针对具体的固定式CO2灭火系统,国内法规在早期就对此阀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海92中规定:“在总管或分配阀箱上,应装设压缩空气吹洗管接头”。

根据上述要求,以及结合国际国内船舶的实际设置来看,进行畅通性试验的附件与空气吹洗管接头可以理解为同一个构件。同时我们在与业界朋友的交流中了解到,对于此阀应该装设在施放阀之前或者之后存在一定争议。

从国际公约与国内法规的要求分析,国际航行船舶与国内航行船舶还是有区别的,公约中仅要求装设在排放管上,没有更细致的要求,具体装设在施放阀之前或者之后都没关系;国内法规中则明确要求应装设在总管或分配阀箱上,一般理解为不能装在施放阀之后。从实用角度出发,我们理解国内法规的要求也更为合理,装设在施放阀之前,既可以满足畅通性试验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检查瓶头阀后的止回阀连接处是否漏气、止回阀状况是否良好等问题。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在做空气吹洗之前,一定要检查集合管前是否装设止回阀、集合管/总管上是否装设增压阀/补气阀以及气瓶瓶头阀的具体型式是否能够吹洗等事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相关工作,我们会在后续推送中进一步讲解具体哪些瓶头阀不适合空气吹洗。

国际公约、国内法规的本质要求是互相协调的,其出发点都是为了确保船舶、船员、环境的安全,但部分条款仍存些许区别。近两篇推送(系列4、5)针对性梳理了部分典型区别,希望有相关需求的业界朋友仔细钻研比对,谋定而后动,顺利做好国际国内航线转换的相关工作。

作者:景鹏飞、杨冬坤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应急发电机燃油柜速闭阀配备问题
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系列解读(四)
讲的全面---燃油速闭阀的常见问题及缺陷
2021年船舶滞留缺陷排行
被滞留--通往机舱的固定CO2总管上是否需要安装压力表?
【安检学堂⑥】 装错了百叶窗被滞留,船方很无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