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开车,总有那么一种人,大摇大摆地停在双向单车道的一边,打着双闪撅着屁股不动,不管后面如何闪大灯摁喇叭,都不为所动,意思是你要么飞过去,要么绕过去。
他们眼中,双闪不再是警示,而是个停车特权,只要打着双闪,大爷想停在哪儿就停在哪儿,天安门前,八宝山上都有爷的位置。
前些日子,公交车坠江的事故也引发了一片讨论。敢于在公交车上,打骂司机、抢夺方向盘的人,真的很有勇气,这其实相当于你在断头台上,旁边一个哥们手里拽着一根连着你上方铡刀的线,你竟然还敢骂他打他一样。
是梁静茹给你的勇气么,不,是你赌定了他不敢放手,他不敢置你于死地。或者你根本就没想这些,你只想着我有我的权力,我有我的自由,我要满足我的权利和我的自由。
自由,也是要有前提的,权力,也是要有边界的。
坠江事件后,很多人也在讨论,也在反思,但很多也都不在点上。跟随地双闪停车一样,抢夺方向盘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去思考法律、规则背后的人的认知问题,而不是如何处罚、如何规范的手段。
这个认知问题,就是对自我自由、权力边界的模糊。
比如在空旷的地段,你的车想怎么停就怎么停,不会影响到其他的车辆通行。你自己的亲戚驾驶的私家车,错过了目的地,别说可以停车,还可以倒回去,都不用商量。
但,这一切的自由都是有前提,就是在妨碍他人的情况下,不侵犯他人的权利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的权利。
老祖宗有句话,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起来简单,但这一点很多人都完全没有去身体力行。
人多路上遛狗不牵着的,公共场合大声聊天的,开车开远光灯的等等,举不胜举。这些都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但是在实施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也要观察一下边界,别影响到了别人。
这个逻辑看似很清楚,但真正到了实际情况的时候,往往会被混淆,甚至被颠倒。就像这两天有个趣事,有个叫做Kris Who的歌手,在美国神秘的火了起来,因为他的歌曲霸占了itunes美国下载榜的前几名,连ladygaga姐姐和有新歌上榜的A妹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在美国的社交网站上,人们都在搜索,Kris Who?这到底是谁?
由于这个itunes的榜单,其实是代表着购买下载的情况,于是这位Kris的粉丝就跳出来喊道,我们愿意买,我们愿意刷榜,这个有错么?
对啊,这听起来没错啊。但对应在上面的几个例子里面,我停我的车,我还开了双闪,这有错么?我坐公交车我花钱了,我去抢方向盘,我有错么?
所以,一些不言自明的道理,一旦应用在稍微复杂点的事情上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狡辩和悖论了。别说别人,多想想自己,推己及人,把自己想象成事情发生所影响的另一方,如果自己是ta,自己会怎么想?
知道自己的自由,也要知道自由的前提。行使自己的权力,但也要搞明白权力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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