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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学五年级毕业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莫言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他从小生活在高密乡村,受到了山东高密乡那种带有浓郁的乡土风情和神秘色彩的影响,在他的作品中也是一如既往的表现了山东高密乡的壮美,辽阔与神秘。


莫言虽然只读到了小学五年级,但是他从小在写作方面就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莫言他从小对颜色都非常的敏感,在透明的红萝卜中便展现出了他对颜色细腻的触觉,其中的黑孩他对胡萝卜的向往是通过莫言笔下的,对胡萝卜色彩的描写来进行的,“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的光。泛着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

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就可以看出莫言,对于色彩有着他独特的感觉,也表现出了莫言惊人的想象力,其实这是一种天赋,也就是因为莫言作品中有这种独特的感觉,所以才使得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目前没有在哪一个作家看到过类似于莫言这种的对颜色的天赋。


此外,莫言的创作都同他生活的环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同时期的作家中,鲜少有农村出身的作家,大多为知识分子,接受高水平的教育。他的高密乡是独特的,莫言的小说嗯,建立了一个传奇而又美丽的高密乡,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生生死死都充满着壮阔,他们都有一种红高粱精神,正如莫言在红高粱中所说的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我爱他们,不论他们是狂野,还是奔放,或者用莫言他自己的话来说“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

这便是莫言,他最独特的生命体验,这也成为了他作品中最核心的内质,正印证了那句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属于莫言的独特的高密乡,也是世界的,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是因为小说具有独特的地域,色彩地域文化,在加之以他的特殊的语言描写,构成了一幅幅独特、美丽、壮阔的山东高密乡。


其实莫言他虽然只读到了小学五年级就辍学了,但是他之后去鲁迅艺术学院也进修过,他并没有停止学习,他一直在坚持不断的创作,他接受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的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再结合中国传统的写作手法,写出了独具中国特色,高密特色的文学作品。其实我们再来看莫言的小说中,它的用词很具有独特性,一方面他大部分描写用一些粗俗的话语,另一方面人物所说的话也大部分都是粗言粗语,我觉得这个现象并不是莫言的学历低的结果,而是他的刻意而为之,他所表现的是一个地域,必然要使用方言,写到农民,必然要说农民最生动的语言,而且陈思和也说过,民间就是藏污纳垢的形态。

文/红雨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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