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适用于哪些情况?
1、商标实质审查前:
申请人为了注册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或者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实质审查前,为了防止其注册的商标被驳回而采取的防御措施。
这种情况,通常是撤三申请人通过商标检索,发现了与其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为了确保其在后的商标注册成功而采取的措施。
2、商标实质审查后:
在撤三申请人的注册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经分析,认为商标局在驳回通知中所引用的商标已经连续三年未使用,申请人为了得到注册商标,需要主动把引证商标撤销掉,才有机会在重新申请后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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