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坦桑尼亚劳工法律是多层次综合性的体系,大致分为三个层级,最高 层级是劳工领域基本法律——《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2002年1月,劳 动法改革工作委员会对劳动法进行改革,2004年4月,议会通过了 “雇用 和劳工关系2004年第6号法案”,2010年4月通过了 “劳动机构2010年第 172号法案”。坦桑尼亚现行劳动法主要有《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2004 年第6号法案,2015年通过了修正案)。该法确立了通用的基本劳动制度, 明确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并为劳工领域其他立法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2015年的修正案进一步保障了雇员享受年休假、领取养老金等权利,并将 原来多领域分别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整合为公共服务部门和私有部门两 个类别集中规定。
第二层级是其他法律,主要是针对职业健康、职业安全等问题进行专 门立法,细化相关制度。具体有《劳动机构法案》(2004年第7号法案)、 《劳动者补偿法案》( 2008年第20号法案)、《职业健康和安全法案》( 2003 年第5号法案)、《国家社保基金法案》(1997年第28号法案)、《工会 法案》f 1叫8年镇10马法塞)等
第三层级是规章,主要针对4动者社保等操作性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此外,坦桑还有一些涉及劳工和雇主关系的政策,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对劳工法律制度的执行有补充作用。
坦桑尼亚劳工法案适用于所有外国雇员。
【劳动者权益保护】根据坦桑尼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为 保障雇员基本权利和自由,雇主的行为要受到一定限制,包括禁止雇用童 工、禁止强迫劳动、禁止歧视。雇主违反相关规定,侵犯雇员基本权利和 自由将构成犯罪。涉及雇员保护的主要制度有:
(1)禁止雇用童工
坦桑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雇用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 的未成年人,只能从事不影响其健康和成长的工作,且雇主要保障其受教 育的权利;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被矿场、工厂、农业、 航运行业雇用,且不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任何场所工作。
(2)禁止强迫劳动
坦桑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劝说、要求或强迫雇员劳动。强迫劳动包 括监视劳动或以处罚作威胁,强迫雇员违背意愿从事劳动。
(3)禁止歧视
坦桑法律规定,雇员无论肤色、国籍、种族、民族、性别、年龄、政 治观点、宗教信仰和出身部落,一律平等,雇主不得直接或间接歧视雇员。 另外,对处于孕期的女性雇员、身有残疾的雇员及携带艾滋病毒的雇员, 雇主也不得歧视。
(4)结社自由
坦桑法律规定,雇员享有组织和加入工会的自由,并有权参加工会的 合法活动。
【雇佣合同】坦桑法律规定,雇用员工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每月工 作时间不满7天的除外。合同类型主要有无固定期限合同、定期合同(针 对专业人才或管理人员)和特定工作合同三种。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雇 员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招聘地点、工作内容、开始日期、合同类 型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及津贴的针售方式等,并应告知雇 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试用期】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的雇员,应该接受为期不超过3个月 的试用。在满3个月以后,雇主应确认他为长期雇员;纪律惩罚条款适用 于试用期的雇员;在超过3个月试用期以后,雇员不能被辞退,他应被认 为是长期雇员。
【解雇程序】根据坦桑尼亚法律,雇主对终止雇佣的事由承担举证责 任,雇主需要证明终止雇佣的原因与雇员的行为、能力有关或与业务要求 有关,才能解除雇佣关系。另外,雇主多次向雇员发出书面警告,雇员仍 无改进的,可以解除雇佣关系。
雇主解除雇佣关系的,应当向雇员发出书面通知,在按月支付工资的 情况下,雇主应至少提前28天书面通知雇员,并告知终止雇佣的原因及日期。
【解雇费】雇主连续服务达到10年,每完成1年应当至少支付7天的基 本工资。按“日基本工资x 7日x服务年限”计算支付。因法律原因被解 雇的人员不享有解雇费。因法定原因被解雇的人员(如从事犯罪行为)不 享有解雇费。解除雇佣关系时,雇主应当支付雇员终止雇佣前的全部工资, 如雇员没有休假,还需支付年休假期间工资。
【工作时间】根据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
(1)每周最多工作日为6天;
(2)每周最多工作时间为45小时;
(3)每天最多工作时间为9小时。
雇员连续工作超过5小时的,雇主应当允许雇员至少休息60分钟。任 何4周内加班时间合计不得超过50小时。
雇主不得要求或允许孕妇、分娩后不足两个月的母亲及不满18周岁的 未成年人在20:00-6:00夜班时间工作。
【工资】根据2015年的《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修正案》将原来多领域 分别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整合为公共服务部门和私有部门两个类别集中 规定。公共服务和私有部门分别组成工资委员会,就各自领域最低工资向 劳工部长提出建议,由劳工部长发布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坦桑法律还对加班工资做出了明确规定,雇主应向雇员支付 不少于其基本工资1倍或1.5倍的加班工资。雇员在公共假日加班的,雇主 应当支付双倍基本工资。
(1 )平日加班费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月工资x加班小时(或超过25分钟部分)x3/26x7x2
(2)非工作日的加班费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月工资x加班小时x 2/26 x 7
[假期]
(1)年休假:根据2015年《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修正案》,雇员连 续工作满12个月,雇主应允许其享受至少连续28天的年假。雇主要求雇员 在年假期间工作的,需额外支付雇员一个月基本工资,但雇主不得要求或 允许雇员连续两年不休年假。
(2)病假:雇员每年享有至少126天病假,前63天应全额支付工资, 后63天应减半支付工资,但雇员需出示医疗证明。
(3)产假及陪产假:在确定预产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女性雇员都可 以申请产假,但需在其预产期前三个月通知雇主,并出示医疗证明。孩子 出生前6周内,雇员不能工作。在产假期间,雇员享有不少于84天的产假 工资,如雇员一次生一个以上婴儿的,享有不少于100天的产假工资。但 雇主最多给予雇员四次带薪产假。男性雇员每年享有不少于3天的带薪陪 产假,陪产假为一年内总天数,不考虑其子女出生数量。
(4)事假:如雇员孩子夭折或生病,或雇员的配偶、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兄弟姐妹死亡,该雇员享有至少4 天的带薪假期,但该假期为一年内总天数,不考虑事件发生次数。雇主可 以批准雇员更长的假期,但额外的天数不必支付工资。
【社会保障】所有商业企业均须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NSSF)申 请注册。拥有坦桑尼亚国籍者均不能免除,外籍雇员如果能证明已经建立 其他养老计划,可以免除。支付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0%。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可通过调解员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 通常可先通过调解员或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提交仲裁或提起诉 讼,在仲裁或诉讼期间仍可召集纠纷双方协商。关于终止雇佣合同的公平 性、合法性及索赔事项,或经双方同意的任何事项,均可提交仲裁。仲裁 程序做出结论后30天内,仲裁员应签发由其签字的仲裁裁决,该裁决对纠 纷双方都有约束力。劳工法庭负责受理劳动纠纷当事人的申诉,处理该法 庭保留管辖权的劳动纠纷,并有权审查及修正仲裁裁决。
有关坦劳工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劳工部网站: www.kazi.go.tz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坦桑尼亚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公民签发商务签证、探亲签证、访友签证、 旅游签证、返签签证五类签证。申请签证需提交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根据中坦两国签订的《互免签证协定》的规定,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 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果访问坦桑尼亚的时间不超过180天就无需申请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包括达累斯萨拉姆机场、桑给 巴尔机场等在内的指定人境口岸时可办理落地签证,单次人境签证费用为 50美元。
入境坦桑必须持剩余有效期超6个月的护照、签证或坦居留证。如无 坦居留证,人境时须填写人境卡,如实回答移民官员关于来坦目的的问询。 如赴坦进行短期商务访问活动,且无相应坦桑居住证,需在人境时在机场 申办90天有效的商务签证(Businessvisa),费用为250美元,根据坦劳 动部相关规定,持该签证外国人不允许在坦桑工作。
2015年10月1日《坦桑尼亚外籍人士就业法案》生效。根据该法案, 凡在坦桑尼亚长期工作和居住的外国人,按照法律规定需同时持有劳动部 颁发的工作许可(Work Permit)和移民局颁发的居住许可(Resident Permit)两个证件,而且必须先申请劳动部的工作许可,然后才能去移民 局申请居住许可。
【工作许可制度】坦桑尼亚劳动部批准的工作签证分为A、B、C、D、 E五类,A类是针对投资者和私营业主;B类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特殊职业, 包括医药、科学、数学老师及大学教授职位等;C类是针对其它专业的工 作者,如商务、市场、施工、场地等经理及其它职位;D类是针对注册的 宗教人士及慈善机构人员;E类是针对难民。另外,到坦桑尼亚当地政府 工作、援外专家或外交工作人员,可以申办减免证。
(1 ) A类雇主工作许可证:费用为1000美元,有效期为两年。所需 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信、申请表901及903、房租合同、年度回报表 Annual Return、个人护照复印件、蓝底照片2张、中文毕业证及其翻译 件、个人简历、职位描述、公司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超过30万美金)、 公司资料(注册证、税号、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 C类雇员工作许可证:费用为1000美元,有效期为两年。所需 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信、申请表901及903、劳工合同、个人护照复印件、 蓝底照片2张、中文毕业证及其翻译件、个人简历、职位描述、公司资料 (注册证、税号、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另,大部分在坦工作华人的签证都属C类。申请签证时,需先去劳动 部门缴纳申请费,再递交申请资料,如被拒,申请费不予退还。如从一个 公司换到另一个公司申请工作证,则需要原公司出具的同意信(No Objection Letter),申请居住证时还需现公司额夕卜向移民局缴纳600美元 (Special Pass)。如申请人在坦桑境内直接申请工作证,须在移民局申 请居住证时额外缴纳600美元(Special Pass)。如在境外申请则无需缴 纳。根据坦桑劳动部及移民局要求,外国人应在坦桑境外申请工作证,并 在人境前办妥;如公司有投资证,则可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内的劳动部门 专门窗口申请工作证,费用为1100美元(A证&C证)。
【居留许可】坦桑尼亚有三类居留许可证,作为雇主的外国人(投资 者濡要申请A类居住许可证。作为雇员的外国人则需申请B类居住许可证。 C类居住许可证适用于学生和学者等。B类和C类许可须在来坦之前申请。 A类和C类许可证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B类许可证则必须经过劳动部 同意再向移民局提交申请。所有从事投资、商务、工作或其他正当理由在 坦长期居留的外国人可申请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由移民局颁发,如对移民 局的决定不服可向内政部投诉。
(1 ) A类居住许可:颁发给计划在工业、农业、畜牧业、矿产、社会 服务及商业等领域进行投资的外国人。A类签证有效期为两年,政府收费 为3050美元,所需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信、申请表TIF1 (—式两份)和 Data Sheet、房租合同、年度回报表(Annual Return)、个人护照复 印件、蓝底照片5张、中文毕业证及其翻译件、个人简历、职位描述;、 公司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超过30万美金)、公司资料(注册证、税号、 营业执照或生产营业执照或投资证或工业生产许可证、公司章程、公司结 构表)。
(2 )B类居住许可:颁发给被坦桑公司和社会公共机构聘用的外国人。
B类签证有效期为两年,政府收费为2050美元,所需申请资料包括:申 请信、申请表TIF1 (—式两份)和Data Sheet、劳工合同、个人护照复印 件、蓝底照片5张、中文毕业证及其翻译、个人简历、职位描述、公司资 料(注册证、税号、营业执照或生产营业执照或投资证或工业生产许可证、 公司章程、公司结构表)。
(3) C类居住许可:颁发给其他外国人,如学生、志愿者、学者等。
另,有办理投资证的公司在申请居住签证A证及B证时须在坦桑尼亚投 资中心(TIC)申请。有投资证的公司申请A类居住证政府收费为3355美 元(其中305美元是TIC收费);B类居住证政府收费总共是2255美元(其 中205美元是TIC收费)。如申请人在坦桑境内直接申请则需交600美元 (Special Pass),如在境外申请则不需要额外交费,需要递交护照所有 页数复印件。如申请人从原公司换到现公司办理签证则须原公司出具同意 信(No Objection Letter)并在申请时额夕卜缴纳600美元(Special Pass)。 申请人在同一公司更换申请职位时需要出具一封升职信(Promotion Letter)。
有关坦签证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移民局网站: www.immigration.go.tz/index1 .php
【可就业的岗位】信息通信、医疗、卫生、建筑等行业的专业人员缺乏,对外籍劳务需求较大。
【外籍雇佣】在坦桑^亚投资中心已申请投资优惠证书的投资者,根 据工作需要允许雇佣5名外籍专家。工作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办理。
【法律规定的各种特殊职业】牙医、医生、会计、审计、工程师、律 师、公证员从业之前须依法注册和获取执照,并重点审核从业资格和从业 经验。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坦桑尼亚对外籍劳务无配额制度,但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 均要求本科(含)以上学历。
坦桑尼亚多次发生武装歹徒抢劫银行、加油站、商户等恶性案件,在 坦桑尼亚的中资企业和个体商户也成为受害者。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 在坦桑尼亚中资机构、华人华侨加强安全防范,注意当地治安状况,确保 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了解中国外交部网站《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等相 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防受害。
另外,坦桑尼亚政府重申严禁在坦桑尼亚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桑尼亚或拟赴坦桑尼亚中国公民,请认真了 解并严格遵守坦方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如购 买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或宝石,应在坦桑尼亚政府授权的销售商店购买,并
索取正规发票和坦桑尼亚能矿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等必要的证明文件。
(内容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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