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名称的由来
杜振贵 编写
“太仆”这个名称已有2700多年的历史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把掌管皇室御马、马政的官吏叫作“太仆”。秦、汉时期,“太仆”为九卿(太常、光禄勛、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之一,主管皇帝御用车辆、马匹。皇帝出行,太仆总管车驾,亲自为皇帝御车。太仆因和皇帝关系密切,成了皇帝的亲近之臣。汉初到文帝时,任该职者有高祖的亲信夏侯婴。太仆由于在诸卿中属于显要职务,常常可以升擢为三公。西汉时刘舍、陈万年皆由太仆升为御史大夫,公孙贺由太仆升为丞相。东汉时太仆多选素负声望或有功的大臣充任,甚至有时由司空、尚书令转任为太仆,可见其名位之重。
到了北齐时代(公元550年后),出现了专管御马的衙门——太仆寺,为中央行政机构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宗正寺、司农寺、少府寺)之一。
由于自古以来马匹是交通打仗的重要工具,所以无论哪个朝代也都有管理马匹的专门府衙,并把它称为太仆寺。元朝史书上有太仆寺是管理马匹和制作鞍具等事务的记载。
“太仆寺”这个名称历代相沿,但职掌渐转为专管官府的畜牧事务。清统一全国后,仍沿用此名。顺治元年(1644)设掌管牧马事务的机关——太仆寺。
可见,“太仆寺”一词,是由官吏名称“太仆”,演变成行政机构“太仆寺”的。
那么“太仆寺”后面的“旗”是怎么来的呢?
“旗”,不是蒙古故有政治制度的继续,蒙古社会原有的大小领地的区分,以及彼此之间的领属关系是兀鲁思、图门、鄂托克、爱玛克*。清兼并蒙古后,将这些区分和领属关系取消,大致在鄂托克、爱玛克(小领地)的基础上按照清朝军队的建制实行了改编,建立新的行政单位——旗。当时的旗分为三种,一种是世袭制旗,叫扎萨克旗,旗之最高长官称王,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清朝皇帝赐给旗内蒙古封建主的领地,又是清朝国家行政体制中蒙古地区的基本军事、行政单位,隶属理藩院。第二种旗是喇嘛旗,是上层喇嘛管辖的政教合一的领地,为数很少。另一种旗叫总管旗,是清朝政府直属的领地。总管旗的总管(旗之最高长官)不世袭,由清朝政府直接委任。
康熙(1662——1722)十四年三月,察哈尔林丹汗之孙孔果尔额哲之侄布尔尼、罗卜藏兄弟二人趁南方“三潘之乱”(吴三桂、尚可喜、耿仲明),联合奈曼旗王札木山起义反清。康熙帝调动科尔沁等部蒙古军队讨伐察哈尔部,布尔尼战死,罗布藏率一万六千八百四十名兵丁二次降清。从此,康熙对察哈尔部甚为担心,“犁其牧地为牧场,归内务府太仆寺管辖,移其余众到宣化、大同边外驻牧”,废止察哈尔部的王公札萨克旗制,改为总管旗制。并将察哈尔编为左、右翼各四旗(即察哈尔八旗)。其编制、组织形式均仿照满洲八旗制军队的组织形式。每旗有一面军旗,旗名以军旗色命名。除全色的黄、白、红、蓝四旗外,另四旗在原色旗上镶边,黄、白、蓝色旗镶以红边,红色旗镶以白边,称镶蓝、镶白、镶黄、镶红四旗。依驻牧地由东至西为正蓝旗、镶白旗、正白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正蓝旗位东边,镶蓝旗位西边。正蓝旗、镶白旗、正白旗、镶黄旗称左翼四旗,亦称东四旗。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称右翼四旗,亦称西四旗。
大约在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至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间,清廷又先后从察哈尔左翼四旗——正蓝、镶黄、正白、镶白四旗抽调牧户于喀喇尼墩井(在今贡宝拉格苏木五旗敖包附近)建立太仆寺左翼牧群,隶太仆寺衙门。专事供应御用马匹、膳食、祭祀品。牧群设总管、牧长、牧副等职。
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国民政府在太仆寺左翼牧群的区域内成立宝昌县,1936年太仆寺左翼牧群改为太仆寺左旗,均隶属察哈尔省。解放后,1950年,察哈尔盟公署迁至宝昌,1956年,太仆寺左旗与宝昌县合并为现在的太仆寺旗,旗政府设在宝昌镇。1958年,察哈尔盟建制撤销,其部分政区并入锡林郭勒盟,党政机关由宝昌迁至今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随之隶属锡林郭勒盟至今。
注:
兀鲁思():蒙古地区称国家为兀鲁思。
图门():万户。旧时蒙古族地区的行政区划。
鄂托克()旧时蒙古族地区由万户分解为互相联合的大的艾勒(村庄的意思),即被称作鄂托克。
爱玛克():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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