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
《說文》: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聲。古字寺的上半部不是“土”,而是“之”,之是聲部。
《說文》:之,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這裡之的意義顯然是“地”的意思。從這個意義上講,之和土意義是一樣的。
《說文》:寸,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徐曰》:寸,法度也,守也。
從這個造字來看,寺,就是用法度劃分或規定土地的大小之意。引申為“廷”。
寺的意義變成“寺廟”是從漢明帝開始的。《康熙字典》解釋了寺字意義的變化過程:“《釋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唐書·百官表》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司農,少府爲九卿。後魏以來,卿名雖仍舊,而所蒞之局謂之寺,因名九寺。又《漢書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 又漢明帝時,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鴻臚寺,遂取寺名,爲創立白馬寺。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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