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因一位亲戚的交通肇事案,为其寻找合适的律师,确实折腾了一番。(我本人虽是刑事专业律师,但不做亲戚的案子。因为亲情会影响我对案子的判断。)
大家只道做律师难,岂不知当事人要找到一位合适的律师,同样的难!
作为律师,我今天只从律师的角度,谈谈“如何获得业务”。
一、市场上从来就不缺少业务。
法律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可以说,没有哪个行业,没有哪个地方,没有哪个群体,离得开法律的。
现在我们国家高层法律意识非常强。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考虑立法,立法后再做,就有法可依了。这样,才不会给国际社会某些敌对势力落下污蔑我国的口实。如港版国安法。
所以,法律在国家治理中会越来越重要,依法治国是会落到实处的,法律服务的前景中非常广阔的。
从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来看,2019年最高法院受理案件38498件,审结34481件;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3156.7万件,审结、执结2902.2万件,结案标的额6.6万亿元。
其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7万件,判处罪犯166万人;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53.7万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8.4万件。
而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7.3万余人。
所以,案子还是不少的。
有人会说,有些案子没有请律师。
那也有些案子不止一位律师呢!
而且,律师除了做诉讼,还有起码一半的业务是做非诉讼呢!
截至2017年9月底,中国大陆共有实体注册企业数量2907.23万家。企业无论是正常经营,投资并购,还是破产清算,都离不开律师。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都聘请或者配备了律师。
你看看,律师的业务是不是到处都有?
所以,市场上从来就不缺少业务。
二、客户需要的是合适的律师。
既然业务也有,律师也有,那么为什么有些律师没有业务做,而有些客户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律师?
我想,有如下三个原因:
1.律师没有特色、没有专长、没有业绩,无法吸引客户。
就像餐馆、服装店等其他商业一样,如果没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没法吸引客户,只能靠地段、周边竞争情况和运气了。
要想吸引客户,需要靠事务所品牌、律师个人口碑、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等等,让客户能够快速定位到你。
关于律师如何做营销,我已经在公众号《个人营销的方法》等系列文章中说过了,这里不再重复。
我只想强调一点:过往业绩是客户选择律师时非常重要的考察因素。
比如,这次在为亲戚寻找律师时,我重点看律师有没有做过交通肇事案,特别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熟悉。因为这个案子,要想做无罪辩护,就必须推翻交警大队的认定结论。
又如很多大型业务的招投标中,都是有业绩要求的。
年轻律师为了获得业绩,甚至可以考虑多做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多帮助其他律师。
“帮别人就是帮自己。”仔细品味这句话,一定会有收获的。
2.客户没有实力,中意的请不起,请得起的又不中意。
当然,客户与律师之间能否签约,不仅仅是律师的原因,至少有一半的原因在于客户。
比如,客户没有付费能力,有好律师也请不起。
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出不起律师费,又想聘请经验丰富的、资深的专业律师,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有些案子需要刑事和解,必须赔偿被害方。如果当事人出不起钱,这个从宽情节也就办不成。
又如,客户的认知不到位,不能正确地选择律师。
傲慢与偏见会蒙蔽客户的双眼,使其与好律师擦肩而过。某些客户不尊重律师,企图把律师当打工仔。这会令某些律师反感而拒绝接受委托。
3.在律师和客户之间缺少高效的对接渠道。
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但在律师行业,并没有建立起一种非常高效的渠道,让有需求的客户快速有效地找到其需要的律师。
这也许同法律服务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不可量化的服务工作有关。
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客户需要的律师?客户的心里没数。
正因为缺乏标准,找起来就更困难。
就算找到了备选的律师,如何判断这位律师是否合适,客户心里也比较迷糊。
所以,有时候只好凭感觉了。感觉对了,就签约了。
三、获得业务的最佳方法是你与客户相匹配。
古代男女婚配时讲究门当户对。有人认为这是老封建思想。其实,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门当户对的人“三观”更接近一些,相处起来更容易、更和谐。
虽然现代社会恋爱自由,如果“三观”不合,则会发生“相爱简单、相处太难”的情况,迟早给双方带来伤害。
律师与客户也存在门当户对的情况。即什么样的客户请什么样的律师,什么样的律师有什么样的客户。
就像买东西一样,再好的商品也有顾客不认可,而再挑剔的客户也能买到想要的东西。
故律师要想获得什么业务,就需要调整自己,让自己与这种业务的客户相匹配。
总之,要拥有某样东西,最好是通过努力,让你配得上它。律师获取业务,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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