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法规原则 调整质量思维 保证执行有效
今天我们将继续围绕体系、从执行的角度一起来看《第七章 采购》的第41、42条。
1、供应商审核制度,应当真实记录供应商的法规符合性、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水平;应当结合产品特点确定审核周期和频次;应当确保公司审核团队的构成、审核分工、审核标准。
2、审核评价的方式,包括电话问卷、现场检查、物料异常分析反馈等。不同价格、不同作用、供应商的远近,都是选择的关键,企业应当识别统一的标准。价格高的、风险大的、异常多的,应当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
3、现场审计的好处,一定要得到公司的认可。千万不能为了形式而形式、现场审计不是花钱让你旅游、不是花了时间和精力没结果、更不是成为腐败的一种方式。
4、有条件的企业,建议交给专业的人去负责。外包给专业的审计公司,采用统一的标准进行;专业的审计公司不仅能帮企业避免一些风险、甚至还能帮助供应商提高效率。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1、质量协议是一种约束,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证据。
2、质量协议也是一个技术活,我们在羡慕外企规范的模版时,一定要思考和学习如何做到自己满意。当企业足够牛时,供应商有的是意愿配合你;当企业未来非常有潜力时,他也会愿意和期待。难点在起步阶段、产量不大时,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需求和顾虑、始终相信有合作就有可能。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