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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监督管理第36条---法规天天看(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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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质量,深耕质量,提高质量

本专题,我们通过天天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1日 发布),了解《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上位法,进一步认识和体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的条件、面临的要求、日常管理的注意事项。

今天进入第三章 委托生产管理》 第36条。

第三十六条 委托方在同一时期只能将同一医疗器械产品委托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绝对控股企业除外)进行生产。

1、固定一家,有利于质量的控制,有利于技术的保密。

2、如果你认为这一家不行,可以终止委托。再寻找下一家合作。

3、建议在合作协议中,委托方将这一条进行明确。委托方发现受托方在委托加工期间的质量违规、故意不合作、交货不及时等形为时,委托方有权在合作期间终止合作,受托方应当配合进行药监部门的终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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