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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1、 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是相关文件、记录、管理的溯源源头。
2、 注册申报前,一定要经过研发、生产、市场(或销售)、注册、质量等部门的会审,明确合理性和科学性。(1)避免考虑不周,批下来没用。(2)将分岐在注册申报前得到控制,必要时考虑相应措施。
3、 注册批件(附件)、印刷封样(供应商管理)、入库验收(如版本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并相互监督。
4、 说明书是标签的源头,对于体外诊断试剂而言,组份多,标签管理难、出错几率就较大,在管理上一定要小心。理顺生产流程,适当的控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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