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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网易财经11月17日讯 今日获悉,财政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免去微小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十三大项22个小项的收费项目。
该规定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并落实规定相关内容,对于为落实规定仍违规收费的,一经查处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以下为公告原文:
财综[201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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