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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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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同事讨论了一些问题,给了我一些启发。我后来梳理了一下,可能是关于制度的必要性问题。也就是说,究竟是“法治”更好,还是“人治”更好,如果是“法治”,那么“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
之前想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为自己在象牙塔之中,关于法制社会和真实的庭审也都只能道听途说,或者见诸报端,终究是别人加工后的作品,离事实真相就更远了一步。
真的进入法律职业之后,在观摩了一些小律师也好、大律师也好;年轻的公诉人也好,熟练的公诉人也好;大法官也好,年轻的法官也好。甚至讼棍、玩弄制度的人也见过一些。林林总总的人让我看到了每个法律从业者在面对制度、利益、原则时候自己的选择。
甚至一度让我走入唯心主义误区,制度真的有必要吗?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观点是否正确?法律真的能教导民众吗?公平正义真的能在每一份判决中都看到吗?
当开始想这些形而上、宏观的东西之后,我又想到,为什么要想这些本不是我操心范围的东西呢?想这些有什么用,我也不是统治者,甚至我还是一个被剥削阶级,养活自己、站稳脚跟都还成问题的时候,就开始替“肉食者”分忧了,何必呢?不如做好眼下的事情。
但当我真的选择了不去看这些让我产生了困扰的问题,去逃避,去用做事来麻痹自己的时候,其实是在逃避自己做选择的责任。将判断对错曲直的责任推到了领导身上。总之就是——我也没办法,谁让我不是领导呢?
最近读了《旧制度与大革命》,我猜想,之前的想法,是不是恰恰体现了知识分子的软弱性呢?
众所周知,知识分子有软弱性和依附性。所谓知识分子,就是靠笔吃饭,能输出观点,不事生产的一群人。正因为不事生产,他们必定也必须依附,或依附宗族势力,或通过文官制度依附皇权。现代知识分子大多养在高校,成为理论研究者,事实上,法院、检察院也设有理论研究部等非业务部门,去安排专门的人做一些理论研究,将案子中的东西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归纳总结。

在习以为常的生活中,产生质疑就是思考的开始。事实上,很多人为了避免思考,将思考的机会甩的越远越好,比如“他犯法了啊”“这是我领导说的啊”,好像有了制度、有了领导就不需要我们个人在推动事件进展中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量,就不用我们在进行一些自己的主观思考和判断,这样做本身是对自己和当事人极大的不负责任,也是愧对法律从业者这么一个称号的。

法律制定的目的不是约束人,而是帮助人。事实上,在没有纠纷产生的时候,法律一直是沉睡的,正常的生产劳作也没有必要去唤醒法律,来给自己加一个紧箍咒。但是真的产生纠纷以后,纠纷双方就需要去寻求一个尺子或者说规范来衡量一下到底应该怎么解决纠纷。他们共同找到了法律,法律在这个时刻才有了意义。

但是法律自身有其滞后性,人、事物、客观环境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新的事件随时发生,新的矛盾也在不断产生。在网络尚不发达的时候,关于互联网的犯罪绝对没有今天这么多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看到公平正义,也只能说尽力。尽力让法官根据自由心证作出公正判决,尽力案结事了,息讼止纷。一方面从上给法官制造没有“打招呼”空间的良好的职业环境,另一方面从下让当事人双方都能信服法律、信服制度,需要我们做一个普法的工作,让腐败从下面止住。

说了一长篇,也没有总结出来什么是值得我们坚持一生的信念。其实不断反思的过程就已经体现了,所谓赤子之心,永远好奇,永远质疑,永远保持独立思考,勇敢承担责任。这就是做事的原则——知行合一,无愧于心。不要因为没有能力改变就不去思考,选择依附,实际上不依附就是一种态度和选择了!这就是不忘初心(解决问题,帮助他人)的信念!

 


撰稿:李柔和
编辑:陈小凡
签发:李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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