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村里人办喜酒,本人给了对方30元人情钱,而现在本人办婚酒,对方竟只给30块,这样合理吗?个人觉得,别人能记得这个事,知道还你礼就不错了,不存在合不合理一说。来了,就是来给你捧场了,应该高兴才对,做人情又不是投资,难道还想依靠它发财吗?当然你觉得这人不仗义,唠叨几句也无可厚非。
″礼尚往来"是古话,代表着平等的交往,你当年给我多少,我现在还多少,也说的过去。这个不是做投资,还想着我这礼送出去,下次别人会翻多少倍还我吗?大多数农村人,绝对不会有这种小肚鸡肠的想法,只会按当时的经济条件或随大流。所以,作为主家,我认为没有必要去和别人计较那么多,实在觉得亏,就可以和人家断了来往,两不相欠,互清了。
我再说说送三十块的仁兄,十年前我在佛山顺德那时的工资是1800一个月,十年后我的工资是5000多,大概就是涨了三倍左右的水平。别人十年前送你三十,十年后的今天,你还人家三十。站在旁人的立场,我可以说,你难道不食人间烟火,不知道物价都涨了吗?你也起码按现在物价的水平,还个一百的红包吧!再说现在许多地方三十块红包,还的确是拿不出手,做人不能太呆板了。
总之,我认为这没有合理不合理一说,主要还是要看你自己是怎么认为的。一般在我们当地结婚,为了图个人气,图个热闹,许多远房表亲,平时不怎么来往的都会请,但是从来没有谁在乎礼金的多少。只是办完酒席后,会去查看下礼金单上,各人的礼金数。按我父亲说的,以后就要按礼金上登记的还礼。但是社会在发展,钱越来越贬值,我们只要跟上当时社会的水平,基本就不会被人说三道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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