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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报 | 财政部: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75%;四部门:禁止学校采购无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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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75%

财政部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明确,政府采购方面精准发力,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将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目前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5%左右。

报告还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2年上半年,各级预算单位累计采购38亿元。

四部门:禁止学校采购无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有关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强化复用餐(饮)具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督促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禁止采购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采购。

国常会:保证各地重点项目资金不挪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对符合条件成熟项目满足资金需求,避免出现项目等资金情况;将上半年开工项目新增纳入支持范围,对之前符合条件但因额度限制未投放项目自动纳入支持,以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也为制造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供市场需求;扩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领域,将老旧小区改造、省级高速公路等纳入,并尽可能吸引民间投资;尽快出台支持制造业企业、职业院校等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配足融资;各地重点项目建设要按照有回报、保证资金不挪用和工程质量的原则,不失时机推进等。

三部门: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强制采购本地产品

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明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科学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国光伏市场建设。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各类资本根据双碳目标合理参与光伏产业。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两部门:修订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修订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氮磷及复合肥储备在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单个标的量不超过2万吨,其他地区单个标的量一般为5万吨。原则上每2年招标一次。投标钾肥储备的承储主体需为单一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则上每4年招标一次。

办法还明确,公开招标时,招标公告应当依法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中标候选企业名单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邀请招标时,应向相关企业及时发出邀请投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中标企业在承储责任期内承担储备任务,不得单方面终止储备任务。

海南:持续实行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探索热带岛屿特色的低碳绿色发展新模式、新路子。其中包括持续实行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

方案提出的多项举措与政府采购相关。一是全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二是推动企业落实绿色发展责任。持续实行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

云南:评审专家严禁加入可能影响评审的群

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处置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在关于评标专家的现场不良行为记录清单方面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的行为规范,例如:同一时段参加2个及以上项目评标(评审)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所评项目网站公示复核的;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的,等等。

福建:评审专家服务类评审品目不得超过2个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通知强调,调整服务类评审品目为不超过2个。已入库的评审专家所选服务类评审品目数量超过2个的,需于2022年9月15日前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通过“信息变更”菜单调整评审品目,主评审品目加其他评审品目中的服务类品目总数最多为2个,超过部分请予以删减或申请调整成货物类、工程类品目。逾期未及时调整评审品目的,将影响抽取使用。

福建省财政部门近日还发现仍有部分专家未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完善回避信息的通知》要求完整填报本人需要回避的单位信息,如专家仅将某单位内设部门、某高校内设学院等填报为回避单位,而未同时将所在单位、高校等填报为回避单位,导致部分项目抽取专家签到时才发现需要回避,严重影响采购效率。对此,通知提出完善回避信息。各位评审专家需于2022年9月15日前,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完善回避信息的通知》,再次认真核对完善回避信息。逾期未完善的,除按该通知处理外,还将影响抽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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