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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Ⅲ.绝对宗教的概念的发展)2

​(3)得救与和解

这种对立的解除并不是通过这被表象为彼此分离的、各自独立的双方的斗争即可作到。正由于它们的独立性,每一方必定自在地通过自己的概念在自身内消解自己。这个斗争最初只发生在这样的地方,在那里两方面皆停止其为思想和独立定在的混合体,而只是作为思想而相互对立着。因为在这样情况下,它们本质上只是作为特定的概念而处于对立的关系中;反之,作为独立的东西,则它们除了对立之外还有其本质性;它们的运动因而是它们自由 的和自己固有的运动。双方的运动之所以都是自在的运动,这是因为这运动可以就双方和本身来加以考察,因此这种运动是从两者中被规定为自在存在着而与对方相反那一方开始。这样的运动就被认作自由 的行动。但是,自在存在物的外在化的必然性即包含在这样一个概念里,那就是:自在存在物只有在对立中才获得它的规定性,正由于这样,它就没有真正的持存性。因此那没有自为存在,而以简单的东西当作本质的东西,它就必定外在化自身,走向死亡,并且通过死亡使得自己和绝对本质异化其自身,它具有自然的定在和个别自我的现实性。它的这种异在或它的感性的当前存在,就由于这第二次变为异在〔或第二个否定〕而返回到自身,并且被设定为扬弃了的、普遍的东西。这样一来,本质在它的感性的当前定在里就成为它自身;现实性的直接定在对本质已不复是异己的、外在的了,由于它是被扬弃了的、有普遍性的东西。因此这种死亡正是它作为精神的诞生。这种有自我意识的本质之扬弃了的、直接的当前存在,就是作为普遍的自我意识的本质。扬弃了的个别自我(这就是绝对本质)这一概念,因而直接地表明了前此只是停留在表象中的一个〔宗教〕社团 的结构,现在作为自我返回到自身了;从而精神便从它的规定的第二个因素——表象——过渡到第三个因素——自我意识本身了。我们试再考察一下那种表象在它的进程中所采取的方式,那末我们就会首先看到表象用这样的方式说说神圣的本质具有人性。在这话里就已经说出了神和人本来就是没有分离的,正如说"在神圣本质从开始就在外在化它自身,它的定在深入自身并且成为恶"这句话里,虽并没有明说、但却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即这种恶的特定存在对神圣本质来说,本来并不是异己的东西;如果绝对本质真正地存在着一个外在于它的他物,如果它真的有所谓堕落,那末它就会只有绝对本质这个空名词。所以在自身这一环节毋宁正构成精神的自我的主要环节。

表象的上帝与思想的上帝都是上帝精神,他们并非是两个独立的对立的东西,只是在一个概念之中的两种思想的对立,因此要消解两者的对立,并非是一方战胜另一方,而是必须双方在概念之中消解,概念本身就包含着对立的双方,每一方都会否定自身走向对方,这就是概念意义上的对立统一,思想的上帝是纯粹思想,他必须把自己外化为表象的上帝,而表象的上帝显现着思想的上帝,所以他要扬弃表象的上帝回归到思想的上帝,这就是概念的必然性。上帝精神作为本质,必须要外化自身,以耶稣的表象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耶稣的诞生和死亡就是上帝精神在此岸世界的显现,而耶稣的复活就是表象的上帝回归到思想的上帝。通过耶稣的出生,死亡和复活,上帝精神在人间获得了普遍性,上帝进驻到每个人心中,获得了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上帝精神入住到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也使得原来仅仅是表象的宗教社团有了自我意识于是他就过渡到了自我意识之中,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上帝本质有了人性。

上帝本质采纳了人性,意味着上帝的本质与人性是不分离的,从表象意识来说,好像是先有上帝,然后上帝创造了世界,但是从概念来说,上帝的存在与他外化自身是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外化就是上帝的存在,存在就是上帝的外化表现。因此世界、亚当夏娃和人类都是上帝外化自身产生的定在,这个定在深入自身必须具有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是恶,如此一来,恶的定在客观上就包含在上帝概念之中了。

假如上帝创造了天使路西法(即后来的撒旦),那么如此,上帝的全知全能就是空的,既然一切都在上帝掌握之中,那么路西法的堕落,应该也在上帝之中,那么上帝自身就包含着恶。

至于在自身内存在,从而亦即最初走向现实性,是属于神圣本质自身的,这对我们〔哲学者〕来说是概念,即因其对我们来说是概念,所以对表象〔或形象〕意识来说,就显得是一种不可理解的、非概念所能把握的事变。自在本性对表象意识采取了外在的漠不相干的存在的形式。但是认那两个看来互相背离的环节,绝对本质与自为存在着的自我,不是分离的这个思想,也表现在这种表象〔意识〕前面(因为表象〔意识〕具有真实内容),但这个思想只是到后来当神圣本质的外在化即神变成肉身时才表现在这一表象面前。这个表象在这种方式下还是直接的,因而还不是精神的,换言之,只是把神圣本质的人的形象看成是一个特殊的、而还不是普遍的东西,——这个表象,在这个意识看来,当它在形象化了的或取得人的形象的神圣本质重新抛弃它的直接的形象或存在,并返回到本质去的运动中时,它就成为精神的了。只有返回到自身的本质才是精神。——因此,总的讲来,神圣本质同对方的和解,特别是同对方的思想、同恶的和解,在这里就以表象的方式表述出来了。——如果按照概念的方式来表述这种神人的和解〔或统一〕的话,就应该说,神圣本质和整个自然界本来是同一的,正如自然界与神圣本质分离开只是无物那样,——当然这可以被看成非精神性的表述方式,这种表述方式必然会引起误解。既然恶与善是同一的,则恶就不是恶,而善也不就是善,毋宁两者都被扬弃了:一般的恶即在自身内(存在着)集中的自为存在,一般的善即忘我无私的简单意识。由于两者都是这样按照概念的方式表述的,所以同时也就昭示出两者的统一性;因为在自身内存在着的自为存在是简单的知识,而那无私忘我的简单意识也同样是纯粹在自身内存在着的自为存在。因此,如果必须说,善与恶,按照善与恶这个〔辩证〕概念看来,亦即按照它们不是善和恶这一点看来,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那么,同样也必须说,它们不是同一个东西,而纯全是不同的;因为简单的自为存在,或者也可以说纯粹知识,同样都是纯粹的否定性,或者是它们自身的绝对区别。只有这两个命题一起才对全体有了完成的表述,而且前一命题的断言和确说必须以不可克服的顽固性坚持它的对方〔即后一命题〕与它相对立。由于两个命题都是对的,所以两个命题都是错的,它们的错误在于把那些抽象的形式,如等同与不等同,同一性与非同一性当作某种真实的、固定的、现实的东西,并把它们当作根据。单是一方或对方都不具有真理性,真理性乃是双方的〔辩证〕运动,在这个运动里简单的同一是抽象,从而也是绝对区别,而绝对区别即自身区别、自己从自己区别开,因而就是自身同一。神圣本质一般讲来与自然,特别讲来与人性的同一性的情形也正是这样:神圣本质,就它不是本质而言,即是自然;自然,就它的本质而言,也是神圣的。但是只有在精神里,这两个抽象的方面才达到它们的真理性,即被设定为被扬弃了的环节,——这种设定是不能用判断及其无精神性的联系词"是"来表述的。

现实性是本质的显现,恶存在于上帝之中,这对于我们来说便是概念的必然性,概念能够容纳善,就能容纳恶,但是对于表象思维来说,仿佛路西法的堕落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情,似乎路西法的堕落与上帝无关。直到耶稣的出现,基督教才意识到,上帝本质与表象的个体是不可分的。尽管耶稣这个表象还不是精神,他只不过是具有人形而已,但是耶稣后来死后复活了,回到了上帝那里,这才成为精神。只有映现着本质才是精神,所以上帝本质与非本质,与恶的融合,就在这里以表象的方式表达出来了。

以表象的方式去理解这种融合,那么就会把善与恶理解为是一回事,甚至于把上帝本质与自然界看成是同一,这是一种表象的表述方式,同样这样会引起误解,好像善不是善,恶不是恶。但是按照概念来说,两者都被扬弃了,恶就是自身内的自为存在,而善是纯粹的忘我无私。如果用概念理解善恶,就表达了两者的统一性,因为自为存在就是单纯认知,而忘我无私则是自为存在。于是,恶=自为存在=忘我无私=善。但是由于自为存在和忘我无私,都是自我否定,前者是有所作为,后者则是压抑欲望,所以善恶既是同一,又不是同一的。只要有两个命题结合在一起看,才能发现两者构成了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对立统一的,他们都是对的,又都不是对的。

他们之所以不对,是因为如果片面地看待某个命题,就没有真理性了。只有全体的运动才具有真理性,绝对的同一,就是绝对区别,因为绝对同一必然是两个事物的同一,而这已经内含着差异。而绝对区别则是与自身的区别,他是在自身之内的差异,是同一。

这也就是说,上帝本质与自然界的关系,上帝本质分离出本质就是自然,拥有了本质的自然就是上帝,这个本质就是精神,上帝和自然界双方在真理之中都是扬弃,自然扬弃了自然性,就上升为上帝,上帝扬弃了本质,就外化为自然界。

所以,上帝是自然,这个命题是不能用形式逻辑的“是”(也就是抽象的同一性)来表达的。

同样,自然在它的本质之外是无物;但是这个无物本身同样也是有物,因有与无本身是同一的;它是绝对的抽象,因而是纯粹思维或在自身内存在,并且作为与精神统一性相反对的环节而言,它就是恶。对一般人来说,这个概念所产生的困难乃由于固执着抽象的联系词"是",而忘记了思维〔的辩证性〕,在思维里,这两个环节既是也同样不是,——它们是一个运动,这个运动就是精神。——这种精神的统一性,或者说,其中差别只作为扬弃了的环节的这种统一性,对表象意识说来,就是上面所提到过的〔神与人的〕和解了,而且由于这种统一性是自我意识的普遍性,所以自我意识也就停止其为表象的意识了;思维的运动已通过表象而返回到自我意识了。

在辩证逻辑之中,有无是辩证统一的,上帝是纯有(即纯粹理性,纯粹思维),而脱离了本质的自然界(即尚未被人类认知,把握的那个自然界,只不过黑格尔把人的自我意识上升为上帝,也就是说上帝还没有把握的自然界,这就是作为感性的自然界)是纯无,上帝本质是善的,而自然界是恶的。但是从概念上说,上帝本质包含着自然(即必然要外化为自然界),善与恶是相互包含着(即纯无=纯有,纯有要内化纯无于自身之中,逐步展开他的内容),所以上帝概念之中就包含着恶。

而从辩证逻辑来说,“是”包含着存在,而纯有则是不存在(即纯有没有具体内容,只是一个单纯的是),概念就是个运动,这个运动就是精神运动。

如果从表象层面来理解就是融合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表象意识,预设了两个事物的先存在,然后再去表达两个事物如何融合为一个事物。而概念思维则是认为,两个事物的存在,是一个概念分化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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