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研究热度的提高,很多人非常推崇这部书,特别是在当下的中国,似乎它已经是黑格尔哲学的代表作,一本研究黑格尔哲学的入门书。如何看待这部书呢?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地位、它的历史使命、以及它使命的完成等三个方面来讨论一下它的地位,最后得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地位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黑格尔本人是怎样来看这本书在其哲学体系中的地位,二是,现实的人是如何看待这部书的地位的。
1、黑格尔本人是如何看待《精神现象学》在其哲学体系中的地位
《精神现象学》在刚问世的时候,是被黑格尔定义为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但是,当黑格尔完成其体系的时候,它却成为整个体系的第三部分——精神哲学的三大部分之一——主观精神。就这个变化而言,就让我们怀疑其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地位是不够高的。而对这个变化,一般的解释就,《精神现象学》它作为第一部分,构成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导论,而这个导论自身又构成体系的第一部分。根据这个解释,则《精神现象学》就被认为是黑格尔哲学入门的阶梯,具有工具性质,这样的解释本身就让这部书的地位更加尴尬。
就黑格尔在世的时候著作的修改出版情况来看,最多的是《哲学科学全书纲要》(一般所称的《哲学全书》)。分别于1817、1827、1830年出了三版。
其次是《逻辑科学》(一般所称的《逻辑学》),他已经修改完成了第一部分“存在”篇。并不是这部书不重要,而是对黑格尔来说,这部书太重要,他自言要修改77次才好。
再次就是《精神现象学》,他准备再版,再版修改的地方不多。《法哲学》作为纲要,没有修订,但是因为是纲要,他基本从出版后,每年都要讲授一次,且每一次的教授中,都会有变化。且留下了很多不同的授课笔记或者手稿。
最没有存在地位的就是《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黑格尔已经把这本书给忘记了。
就是说,就黑格尔本人而言,他并太看好这本书。他最看重的是《逻辑学》,并且一直在修改,有人说,黑格尔人生的最后15年都是献给《逻辑学》的。也就是说,相对于《逻辑学》来说,这本书是非本质的,是作为一个“映象”的存在。
2、《精神现象学》的现实影响
《精神现象学》刚出版的时候,以及黑格尔在世的时候,并不被世人看好,或者说,是一种不温不火的一种状态。但黑格尔死后,进入20世纪以后,这本书随着一些哲学家的推崇并一再对相关章节,特别是“自我意识”章被进行反复解读、研究,让这本书影响大增。
就我国界思想界而言,也是因为被誉为“黑格尔哲学诞生的奥秘”而被很多学者所推崇。研究和翻译不断,其现实的影响也远超《逻辑学》。
就现实的影响来看,黑格尔自己看重的《逻辑学》并不比不上自己不看重的《精神现象学》更有影响力。
不过,随着黑格尔哲学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逻辑学》的重要性,在学术界,关于《逻辑学》的研究已经有超过《精神现象学》的趋势。
二、《精神现象学》的历史使命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回到《精神现象学》的副标题——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来讲起。就黑格尔在写完他的第一部书《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的时候,他就开始构思他的真正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为什么要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因为在当时的哲学界,构造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是当时的一种时尚。而这种时尚的开创者,是始于费希特。费希特之所以是哲学体系的开创者,只是因为他发现了康德哲学遗留了两大遗产——自我意识和物自体是作为两个对立的先验物,还没有被解决。就是说,两者是分别作为先验的主体和先验的客体,是两个独立的两极存在。在在两极的对立中,主客体不但不统一,而且还不能统一。所以,他就从“自我=自我”开始他的主体哲学革命。企图解决这个主体和客体的对立问题。
而费希特这样的一种解决进路,事实上就是一种逻辑的演绎的体系,就是说,这种哲学体系,是具有一个开端具有自己的结果。是从一个原则开始的哲学体系,而这样的一种哲学体系,事实上和历史上存在的独断论并无区别。后来的谢林也是,他是从主体——客体这个原则开始,从二者完全的同一性开始的哲学体系的搭建。
不过,在黑格尔比较分析费希特哲学和谢林哲学体系后,黑格尔发现,就他们的解决方案而言,他们的哲学体系都是独断的——都是从一个先验的原则出发的。
无论是从“自我=自我”还是从“主体——客体”出发。他们的这种前提本身就需要论证。就是说,对他们的哲学来说,他们的哲学自身还是存在一个前提,不过不是从前康德的两个前提,他们不过是变成了一个前提而已。但是,康德哲学的缺陷——先验的逻辑范畴是如何来的问题,在他们的哲学中并没有解决,相反就更加被凸显出来了。
所以,黑格尔意识到,必须就逻辑范畴的演绎问题进行说明——对它们的统一性进行论证。而这个统一性的意识,就是黑格尔哲学体系诞生的动力,也就构成《精神现象学》问题的对象所在。
三、黑格尔是如何完成哲学统一性论证的逻辑思路
黑格尔在剖析费希特哲学和谢林哲学的时候,他已经意识到,主客体对立的问题是所有问题的核心。而这个核心问题又时以“自我意识”最为关键,但是自我意识,它并不是问题的开端,意识问题比自我意识更加的基础。
黑格尔认为,要解决主客观对立问题,就要从意识开始,要研究意识,并不能采取康德的经验的路线,而是要从“逻辑”开始,从意识和意识的对象的逻辑关系入手。而这样一来,所有的问题就是,意识的对象是意识所构建的,而这样的一种构建并不是意识的主观的任性的构建,而是说,意识在这个构建中一方面是主观的,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对象自身所具有的规定性。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真理性问题,不在于对象,而在与精神,在于精神的这种精神本性——自在自为地活动。
黑格尔就采取了一个自康德以来所有哲学家都不同的进路:从意识,纯粹意识开始讨论意识自身的真理性,而意识自身的真理性,就在于意识自身的进展的下一个阶段——自我意识中。而这样的一种范畴的进展只是因为就意识自身而言,它还存在缺陷或不足,或者说正是这种缺陷和不足让意识过渡到自我意识。
同样,自我意识的内在性规定,也让它过渡到理性,理性亦然,它要过渡到精神。意识在精神中找到了那个无限的意识,或者说返回到意识自身中。就意识的这个闭环而言,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就论证了意识是精神,精神是作为意识自身的真理。一切意识都是精神自身活动的产物,精神构成这个世界的真理性源泉。这样,黑格尔就解决了自康德一来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问题。
就是说,黑格尔他就回答了康德那的先验逻辑范畴是如何而来的问题。他在这个论证中,指出所谓的先验主客体的对立是不存在的,主客体对立本身就是思维的产物,这样从根本上发展并完成了批判哲学——这个肇始于自康德的批判哲学,让所有的知识都建基于精神之上。
四、几点看法
1、《精神现象学》之被黑格尔生前忽视的原因猜想
就这本书而言,因为它的诞生是具有一种历史使命的,就是说,黑格尔自觉要完成自康德开启的那个观念论革命。而这个革命而言,观念论自始就被其真理性所纠缠,所以,黑格尔来说他的使命就是论证这个真理自身。而一旦这个论证完成后,它就变成了一种常识,所以,它的使命就结束了。这个本书就黑格尔自身而言,变的不再那么重要,就很好理解了。就是说,《精神现象学》它具有自己显明的时代特征,具有自己特殊目的性,而这个目的性和时代性已经不再的时候,它被忽视就再正常不过的了。
2、《精神现象学》自身的缺陷
大家知道,就黑格尔哲学而言,他是一种体系哲学,而这个体系的核心就是“理念”——概念及其实在化。而就《精神现象学》而言,它的核心的概念并是精神,而是意识,是作为意识经验的科学,就是说,作为开端的是意识,而作为结束的,作为绝对知识,它是作为精神返回到意识自身的,它还是意识。
就意识而言,它并不是理念,而是作为理念的一个特例,或者是,它是一个特殊的概念。而这样的一种特殊概念自身,就注定它不会成为体系的一个部分,也正是这样,这部书,会被安放到《精神哲学》部分——是作为主观精神——精神现象学——作为精神的现象——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科学。
3、《精神现象学》与辩证法关系问题
就辩证法而言,黑格尔在《逻辑学》前言中指出,《精神现象学》仅仅构成辩证法的一个实际的应用,或者说构成一个成功的案例。
但是,它并不是一个最成功的,相反,辩证法的精神和原则的应用,最成功的当属《法哲学原理》——理念作为概念及其现实。在那里,黑格尔提出了辩证法的原则“特殊化”原则,以及这个辩证法运动的规定性——普遍物产生并消溶特殊物。
就是说,研究辩证法,最好的案例是《法哲学》而不是《精神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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