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1997年以前,职工没有养老保险交费,实际上使得企业的成本不真实,扩大了国有企业的资本积累,因为那时基本都是国有企业。也扩大了国家财政的收入。同时,在1997年以前,国家预算大量的投资于国有企业,这样从两个渠道造成了巨量的国有资产,因此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险基金,就是针对视同上交而造成的养老保险金的缺口。
另一种实际情况,也就是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比较晚,是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在此之前企业和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交费,这些职工进入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作为视同他交过费来对待的,从而造成了后代人必须提高缴费率,来补充老人未交费造成的缺口,这样做当然不能说完全的不公平,但能不能提出或找到更为公平的办法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及适时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我是这样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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