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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行长挪用客户3000万元 归还个人债务

副行长挪用客户3000万元 归还个人债务

理财要闻江苏金融圈2017-07-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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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板上市公司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菲平)7月14日发布了一则涉诉公告,将南京银行(11.94 +0.25%,诊股)及其白下高新产业园区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3000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柯菲平是一家主要主要从事药品批发业务的公司,2017年2月3日正式挂牌。

副行长把客户的钱挪用了

此次与南京银行的诉讼源于到目前为止还未完全审结的一桩诈骗案。

2011年9月,原南京银行白下高新园区支行副行长单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购买信托产品为名,自柯菲平公司处取得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如约购买了信托产品,而剩下的3000万元则被单某通过支行员工将钱汇入其家人名下,用于归还个人钱款。

在信托产品即将到期时,柯菲平工作人员发现异常,遂报警,警方初步调查后认定单某有诈骗嫌疑。

另外,警方在侦查时,还发现单某在被抓前,利用职务之便,以另一家公司需要“过桥”资金的名义,与柯菲平公司签订了2500万元的借款合同,该部分钱款被单某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013年4月至6月,单某在陆续归还1100万元后,再未归还。

南京市中院认定,单某利用其作为南京银行白下高新园区支行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购买理财产品、企业需要“过桥”资金为由骗取柯菲平公司的信任,先后两次骗得柯菲平公司钱款共计4400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南京市中院2015年5月一审判决,认定单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单某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院,目前二审判决还未下达。

南京银行是否要担责?

柯菲平在公告中称,根据南京市中院一审查明的事实,该3000万元的诈骗,南京银行白下高新园区支行存在明显过错,且过错与公司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南京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起诉前,柯菲平曾与南京银行就损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对于公司被骗这件事,柯菲平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称,“案件案发时间为2011年,公司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有限公司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与自身内控制度的薄弱和风险意识的不足,导致被不法分子所骗。”

被骗的资金数额对柯菲平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占了其利润的很大比例。最新的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柯菲平实现净利润1.25亿元,扣非利润9209.46万元。

这个案件似乎看起来很眼熟,近年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诈骗”客户资金的事层出不穷,但是涉事金融机构大多以“不知情”为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此次柯菲平诉南京银行案能否成为金融机构承担连带责任的开端呢?我们也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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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ivo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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