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大管轮
16.1 总则
16.1.1 大管轮是轮机部部门长,在船长、政委和轮机长领导下,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健康、
安全和环保方针,履行轮机值班职责,确保主管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主持轮
机部日常工作,负责轮机部日常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基础管理以及维修保养工
作,并担任船舶安全委员。其管理职能是:
机舱管理;
分管设备管理;
机舱值班;
在应急情况下,履行应急程序所规定的职责。
16.1.2 相互关系
在轮机长领导下,对轮机长负责,是轮机长的替代;
值班时,是轮机长的代表,监督并指导值班机工的工作;
轮机部部门长,领导轮机部人员开展工作。
16.2 日常工作
16.2.1 主管船舶推进装置及其附属设备;舵机装置;主副空压机及其空气系统;主机遥
控系统机械;主机曲柄箱油雾探系统非电气部分;机舱应急逃生设备、机舱舱底
应急阀;机舱通风系统、水密设备;机舱消防设备、装置和防护设施;润滑油舱、
柜和分离系统及附属设备;空调和伙食冷藏装置;机舱维修设备;防海生物装置
等。
16.2.2 负责 “船舶结构与设备维护表”中规定的,以及轮机长指定设备的管理及维修保
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6.2.3 负责保管主管设备的专用工具及专用仪器仪表等并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6.2.4 定期测取和调整主机的各项热工参数。负责高低温冷却水的化验处理。
16.2.5 按规定对分管的应急设备进行测试及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随时适用状态,并按
要求做好记录。
16.2.6 当涉及主机的重大检修(如吊缸、更换排气阀或缸套以及紧急抢修等)以及主机
检修后的试验时应全程在场;新到任轮机长首次试验主机时应在现场。
16.2.7 负责主管备件、机舱物料(包括工具及电器物料)、化学品及滑油(包括桶装及
散装滑油)的清点、登记及保管工作。
16.2.8 及时汇总并拟定轮机部备件、物料(包括工具)以及劳保用品的申领计划提交轮
机长审核。
16.2.9 负责船舶润滑油申领计划的拟定并报轮机长审核;润滑油加装计划的制定、加装
操作以及验收工作;散装润滑油的驳运以及净化分离;船舶各设备滑油及液压油
的取样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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