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来丰阳县巡查的包公,正县衙里翻看案卷,突然一只蜘蛛爬到案卷上,吃掉了案卷里的几个字。包公笑着看蜘蛛跑走后,细看被吃掉的地方,大惊:“哎呀,原来这是一桩冤案呀!”
丰阳县的这桩冤案,还要从一个富商说起。
富商名叫郑广立,家财万贯,在丰阳县很有名。他只有一个儿子,名叫郑维化。为了这个独子,他大费苦心,请了不少好老师。
郑维化非常孝顺,听从父亲的话,勤奋读书,20岁时就考中了秀才。
然而,父亲希望他能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子,可在爱情方面,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因为他喜欢自己的青梅竹马——小兰。如果不能与小兰结婚,他就会感觉生活都没了意义。
于是,他三番五次地恳求父亲,同意自己与小兰的婚事。可父亲却固执地认为小兰出身卑微,配不上。
没办法,郑维化只好偷偷地与小兰约会。每天半夜,小兰把后院的门打开,郑维化从这里进去,与小兰在后院的亭子里一起谈情说爱。
就这样过了半年。这天晚上,小兰对郑维化说:“现在你必须要娶我了。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已经两个月身孕了。”
郑维化一听,非常开心:“太好了,我要当爹了!你等着,我这就把喜讯告诉我父亲。说不定,父亲会看在孩子的份上,会同意的。”
谁料,他刚离开,一个叫肖大的屠夫就走了过来。这肖大见色则迷,想要对小兰动手动脚,小兰见状不喜,只好远离,对肖大不理不睬。肖大因此怀恨在心。
另一边,郑维化回到家,将小兰怀孕的消息告诉了父亲。可是,父亲非但不高兴,反而十分生气,觉得小兰未婚先孕,不守妇道,娶了她,会有辱门风。
事到如今,郑维化也只有私奔这一条路了,他收拾金银细软,决定当天晚上就去找小兰,与她为爱远走。
可是,屠夫肖大却早已经埋伏在了小兰的家门口,郑维化一走过来,他抡起砍刀,把郑维化砍死了。
郑广立得知了儿子的死讯,非常伤心。他本来就对小兰有成见,此时更是一口咬定小兰就是杀死儿子的凶手。觉得肯定是小兰想要嫁给郑维化,不能如愿,就杀死郑维。
郑广立以谋杀罪把小兰告上了衙门。县令也是个糊涂先生,一上来就对小兰用刑,小兰怕伤着肚子里的孩子,只好承认了罪名。
按照当时的法律,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可以判死刑。县令就判了小兰死刑缓期执行。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小兰生下了一个男孩。十个月哺乳期过后,郑广立直接来把男孩抱走了,对小兰却不闻不问。
小兰被押到刑场,即将斩首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包公的手下张龙大喊一声:“刀下留人!”
原来,包公正在丰阳县巡查,正好看到了小兰一案的卷宗。直觉告诉他,这一案子另有蹊跷,正紧缩眉头思考时,一只蜘蛛爬上了案卷。蜘蛛吃掉了案卷里的“杀”字,又吃掉了“郑维化”三字。包公盯着案卷看了半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呀!”
包公让人把小兰带到了自己的书房,询问小兰:“你可认识一个姓朱的人?”
小兰说:“姓朱的我倒不认识,但我认识一个杀猪的,那人叫肖大,想要调戏我,没有得逞,走的时候怒气冲冲。”
包公立刻明白过来,赶紧让人假扮郑维化,在半夜出现在肖大的眼前。
之间肖大顿时吓得大喊大叫,跪在地上痛哭:“郑维化你做鬼为何还不放过我,不要索我的命呀!”
把他带到衙门后,衙役把一盆冷水泼在他身上,他才清醒过来,惊讶地说道:“我怎么在这?”
这几句话,彻底暴露了肖大的罪行。肖大百口难辩,只能认罪了。
如今真相大白,小兰也被无罪释放。
郑广立羞得无地自容,自己才是那个嫌贫爱富,主观臆断,恶待儿媳的坏人。
他亲自去小兰家里,给小兰赔礼道歉,并把小兰接到自己家里,像疼爱亲闺女那样疼爱小兰。小兰也没有再改嫁,专心地养育儿子。
20年后,小兰的儿子考中了状元,小兰的苦日子终于熬出来了。
故事改编自《包公案》。故事中的郑广立实在可气,只是因为小兰家穷,就瞧不起她,觉得她不配嫁给自己的儿子。
对小兰的人品,郑广立也有偏见,小兰与自己儿子有了爱情结晶,却说小兰不守妇道,不认为儿子有错,偏袒与偏见,不言而喻。
然而,世界大得很,聪慧却又怀才不遇的穷人,靠运气致富的富人,都是大有人在。所以,穷不一定是错,富也不一定是对,众生平等,这个世界,人人都是有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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