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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九事之四:赶年集

周进良,出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唐山师范学院教师。近来热衷于撰写回忆文章,文字素朴、真实、诚恳,以个人经历透视时代变迁,颇具可读性。故小书屋单辟一隅,以展其风采,欢迎品读。

小时候特别愿意跟着大人们去赶集,现在想来无非就是为了那口吃的。不要笑话我馋嘴,在那样一个缺吃少穿的年月,谁给点好吃的东西,是要记一辈子的。
尤其是到了腊月,集上的年味越来越浓。现在记忆最深的是和大人一起用小拉车拉着腊月里杀的年猪,去二十里外的安国大集上卖猪肉。
腊月里要赶在大年前把肉卖掉,变成现钱,这样过年需要准备的年货才有钱买。这些钱可能是我们开春的学杂费,也可能是一件新衣服和几挂鞭炮。
为了能在大集上占到一个好位置,我跟着大人天不亮就拉着小车出发了。到县城时天才刚蒙蒙亮。我们摆上案板,再把肉摆到案板上,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买肉的人总是来来回回地挑肥拣瘦,指指点点。我这小小年纪,脾气火爆得很,哼!我们辛辛苦苦养了一年的大肥猪,还得受你们的指指点点,挑三拣四,太可恨了,火噌噌地往上窜恨不得咬他们两口。
到中午的时候,如果猪肉还没卖掉,我就有些焦躁不安,大人们一看就知道我这是饿了。想吃什么呢?当然是烧饼啦,如果能卷上肉就更好了。
我记得非常清楚,一个烧饼五分钱,卷上肉是一角,全看大人的心情,心情好了就给卷上肉。吃上烧饼卷肉是当时帮着大人们到集市上卖肉最功利的想法了。
到了下午太阳快落下的时候,终于在讨价还价之后把肉卖掉。这时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肉卖掉之后小车空了,回去就可以坐在小车上让大人拉着回去了,到家时天已经黑透了。
当然并不是每年卖肉都这么顺利,有的时候一个大集卖不掉,下个大集还要再来。
想想农民真是不容易啊!现在去市场买菜,看着那些风里雨里卖菜的农民,从心里存着一份心疼,仿佛看到了家乡的父母亲和乡亲们。所以别看我平时生活很俭省,却从来不因为块子八角的零钱与人争执,总是理解他们真的不容易。
赶年集的目的各有不同。大人们主要是准备菜肉酒之类吃喝的东西,女孩们心里想的是买年画、剪纸、头绳儿和鸡毛掸子之类的,小子们主要是奔着买炮去的。
肉卖掉之后,父母会在快到年根底下时给几毛钱,让我们买些小鞭炮。越到年根底下卖鞭炮的越多,价格也可以商量,多买便宜。
我们去得最多的是位于定县的五女集。这里离我们村比较近,集上货也全,人也多,几个小伙伴约好就一起去赶集了。
没有自行车,更没有公交车,全靠两条腿走。因为快过年了,大家都很兴奋,丝毫不觉得累,要把大人们给的那几毛钱攥好,直攥到手心出汗,丢了过年放炮的愿望就落空了。


有一年,大人们让我背着一小筐猪骨头到五女集去赶集。那时候,过年煮大肉后啃过的猪骨头也是可以卖钱的,据说可以制肥皂。卖了骨头的钱就可以买鞭炮啦,真是满心欢喜啊!高高兴兴地背着骨头去赶集。
到了供销合作社,还真有收购猪骨头的业务,上称一称,这一小筐猪骨头只卖了一毛钱,这也太少了吧!
到了炮市,一毛钱连一包小鞭炮都买不起,最便宜的小鞭炮还要两毛钱,钻天猴便宜,两分钱一个,最后买了五个钻天猴。
唉,太失望了!那时的心情现在还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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