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莱认为,一切唯物论、怀疑论和无神论的根源就在于物质概念:“关于“物质”或“有形实体”的学说,是“怀疑主义”的主要支柱;同样,一切“无神论”和“不信宗教”的渎神的企图,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物质的实体从来就是“无神论者”的至友,这一点是无需多说的。他们的一切古怪系统,都明显地、必然地依靠它;所以,一旦把这块基石去掉,整个建筑物就不能不垮台。因此,我们也用不着特别去考察每一个可鄙的无神论派别的荒谬这点”。这就是为什么巴克莱竭尽全力地消解物质概念的原因。
批判洛克关于两种性质的观念的学说
巴克莱利用洛克哲学中的矛盾为其唯心主义作论证。
如前所述,洛克认为物体有两种性质,心灵能够形成关于这两种性质的观念。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它们是相似的。两者之间是“摹本”与“原型”的关系。第二性的质则是借第一性的质而在我们的心中产生色、声、味等感觉观念的“能力”,这些“能力”固然为物体所有,不过它们所引起的观念却是主观的,并无“原型”与之相似。巴克莱对洛克的上述思想进行了批判。
首先,“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不相同的东西是不能相合结合的,因而观念不可能与存在于心外的不是观念的东西相似,一切可感事物之所以能够被感官所感知,就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观念。洛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存在于心外的一种不能思想的实体中的东西,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它的“摹本”,等于说观念可以与非观念的东西相似,这是矛盾的。
其次,第二性的质与第一性的质的不可分离的,我们不可能感知或想象一个物体的第一性的质而不涉及它的第二性的质。所谓广延、形状、运动等性质,若离开了一切可感性质都是不可想象的。第二性的质在什么地方存在,第一性的质也一定在什么地方存在。既然第二性的质只存在于心中,那么第一性的质也只是存在于心中。
最后,所谓第一性的质都是一些量的规定,而量的规定统统与感官相关,并无心外的存在。例如人们公认大、小、快、慢等等不是人心之外的存在,因为它们完全是相对的,随感觉器官的结构或位置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存在于心外的广延既不大,也不小,既不快,也不慢,它们根本就什么也不是。
所以,所谓物体的性质不过是我们所感知的观念,在心外并没有独立的存在。
物是观念的集合
人们通常以为存在于心外的自然事物,其实只是观念的集合,并无心外的存在。因为人们知道事物的存在,只有一个途经,那就是通过感官而感知它们。然而,人们所感知的只是观念,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我们实际上有两类观念,一类是可以由人们自己的意志使之产生或消灭的,亦即想象的观念,另一类则不同,它们是由外部原因引起来的,这就是感觉的观念。后者有三个特点,首先,这些观念十分清晰、明确、固定,不能由我们的意志任意加以改变;其次,这些观念往往形成了某种固定的集合,它们同时出现,同时消失;最后,这些观念是稳定的和有秩序的。于是,人们就给它一个名称来标志它们,把它们看作是与观念不同的东西,这就是所谓的“事物”。然而,观念就是事物,事物就是观念,两者实际上是一回事。例如樱桃是由红色、酸味等感觉观念组合而成的,物就是观念的集合。
巴克莱意识到人们肯定会对他的唯心主义观点提出批评,所以他预先就准备好了答辩。如果物是观念的集合,那不等于说我们是在吃观念、穿观念、用观念吗?!倘若如此,一切都将变成虚幻的存在,而没有客观实在性了。巴克莱辩解道,他之所以用“观念”而不用“事物”,是为了反对心外有物的唯物主义。如果你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即使使用“事物”这个概念也无不可,只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它们是独立的存在。他并不是想把事物变成观念,而是想把观念变成事物,亦即消解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而维护观念的客观实在性。在巴克莱看来,他的理论将使常识与哲学结合起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把感知到的事物看作是真实的存在,而哲学家却认为那只是心中的现象,真实存在的是现象背后的本质。在某种意义上说,巴克莱是企图通过使现象客观化的方式来解决心物二元论的难题,以此来克服怀疑主义。
物质是虚无
巴克莱的非物质论是以反对“抽象观念”为基础的。既然在现实中只存在特殊、个别,而不存在普遍、一般,那么一般的“物质实体”是不存在的。“如果我们研究一下最精确的哲学家们所谓物质的实体的意义究竟何在,我们就会发见,他们承认他们在那些声音上除了附加一个一般的存在观念并连带一个它支持诸偶性的观念,并未附加什么别的意义。而在我看来,一般的存在观念,乃是最抽象、最不可思议的。”巴克莱认为“物质实体”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是没有意义的、不可思议的抽象,因为在外部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一般的存在,而只有具体的存在即外物的存在。而物质实体并不是外界的具体事物。
巴克莱反对洛克的“作为支持各种偶性的基质”的物质实体,他认为这种物质实体是无法通过感官感知的,既然我们无法感知到它,我们就不能断定它的存在。巴克莱说,他并不否认我们借感官或反省所能理解的任何事物的存在,我们用眼睛看到的事物和用手摸到的事物,都是真实地存在的,他对此丝毫也不怀疑。他唯一要否认为其存在的,乃是哲学家们所谓的“物质”或有形的实体。“物质”经常被人们理解为某种迟钝的、无感觉的、有广袤的、坚实的、有形相的、被动的实体,但是如果把广袤、形相、坚实性和运动等等可感知的观念排除出去,所谓“物质”就一无所有了。
所以按照巴克莱的观点,物质实体是一种莫须有的东西,既非实体,亦非偶性;既非精神,亦非观念;它是无活力的、无思想的、不可分的、不可动的、无广袤的、不在任何地方存在的东西。因此,“假如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把物质一词用成和别人所用的无物(nothing)一词的意义一样,而这样一来,在你的文体中,这两个词就可以互用了。”这就是说,“物质”等同于“虚无”,实际上是一种毫无必要的假设。有了这种假设就会使我们陷入怀疑主义,而没有这种假设我们一样可以说明观念的存在。“观念的产生,并无必要假设外物的存在;因为大家都承认,即使没有外物的协助,观念有时也产生出来,而且可能常常是按照我们目下所见到的秩序产生出来的”,因此“假如有外物的话,则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假如没有的话,我们亦可以有同样的理由相信我们仍会有现在所有的观念”。
巴克莱致力于非物质主义的建设是为信仰服务的,不过他利用当时机械论的物质观无法解决物质与意识之间相互关系的局限性来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虽然是根本错误的,但是的确击中了机械论的要害。如果我们将物质和意识看作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存在,那么就肯定无法解决两者的一致性问题,所以巴克莱试图以消除物质的方式来实现观念的一元论。当然,巴克莱的做法并没有摆脱机械论的局限,实际上他所根据的仍然是物质与意识完全不同的原则。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巴克莱反对心外有物的观点不仅仅是出于宗教的原因,也有某种维护科学知识的成分。因为在他看来,洛克哲学就是由于承认心外有物而陷入不可知论和怀疑论的,这既危害了宗教信仰,同样也危害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