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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不对等于废纸!一字之差就让你的钱打水漂,山西人速看!

“哥们儿最近手头宽裕不?”

接到这样的电话,

不少人心里都会颤抖

不借吧,怕朋友没了!

可左思右想,还是借吧

可是,如果借条写不对,

引出来的纠纷,

可真是烦的人不要不要的!

当天,李某某打下借条,注明:今借到李某现金16万元整,借款人李某某。2015年7月12日,李某某的母亲闫某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日期至2015年12月底。这笔钱,李某某分两次,一共还了1.3万元。

至于利息,李某说当时双方约定的利息是5分,还款期限为2015年12月底,并由其母闫某担保。事后,李某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多次催要下才还了1万元利息。李某将李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履行借款合同连带给付原告借款16万元及利息2.84万元,计息利息从2015年5月1日起至还清本金合计18.84万元,诉讼费由李某某承担。

借条没约定 法院不支持利息

对于这笔借款,李某某辩称,借款其实是他三次向李某借的,实际拿了李某102000元。后来打欠条时,连本带利打了16万元。后来,我还了13000元。被告闫某则辩称,他不是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只是一个见证人,见证欠条是在她家打下的。

法院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李某某应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对于李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已经偿还的予以扣减。关于利息,借条不显示约定利息,被告也不予认可,故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还是根据借条上显示的金额,认定双方的借款金额为16万元。已经偿还1.3万元。娄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47000元。

完善的借条该有哪些内容

借条到底该怎么写?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曹志东律师表示,一张完善的借条要像借款合同一样,把交易的主要内容约定清楚。

最基本的合同主体

借款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

借款本金

借款利息

借款时间

还款时间

除了前面五项基本内容外,还有五项重要内容,如果能约定清楚最好。

这五项重要内容是

借款用途

还款方式

担保方式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等

曹志东律师还列出了几项详细说明:

最上面要写上“借条”二字,而不能写成“欠条”或“收条”。三者的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

借条上要写清楚“今借到”三个字。“今借”和“今借到”,二者意思是不同的。

借条的开头最好说明用途,证明该借款的用途合法,受法律保护。如果用途不合法,则法院可能以非法债务不予保护为由判出借人败诉。

需要说明的是,民间借贷中法律保护的最高年利率是24%,所以换算成月利率就是2%,日利率万分之6.666。当然双方可以约定高于法定的利率,只要借款人愿意给,也是可以的。但发生纠纷时法院只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最高限支持。

除了约定借款期内利息外,还可以约定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不得高于年利率24%。逾期利息也相当于一种违约责任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之和也不得高于年利率24%。

保证是适用最广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只要在借条上签字,就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对出借人(即债权人)更有利。然而,如果保证人要求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需要进行明确约定。

原来写借条也有这么多讲究!都说亲兄弟明算账,下次再遇到朋友借钱,千万别磨不开面子,先从一份合格的借条开始吧!

本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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