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
孩子做出行为的目的,是想要奖赏,无论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这与当下盛行的“表扬学”教育极为契合。有些学生做出正确或优异行为,就是想要得到老师的表扬。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学生向好的方向发展。比如,我请人代课时,会对孩子们说:“如果你们表现很乖,得到了代课老师的肯定,我就奖励你们每人一个棒棒糖。”这就是用奖励来“诱惑”学生表现好。
这样做,有效果。但学生应该就为了得到奖励而表现好吗?如果一旦没有奖励呢?孩子们是否又会失去方向“原形毕露”呢?
我们的目标,是让孩子知道行为得宜是应该的,不需给予奖赏。第二阶段不是我们应该停留的层次。
第三阶段:我想取悦某人。
随着年龄长大,孩子们开始学会做些事情来取悦人,比如喜欢A老师,那么上A老师的课时,就会坐得端正,听得认真,回答积极;不喜欢B老师,那么上B老师的课时,就随便,不认真,不回答问题。显然,学生课堂上有好的表现,是为了取悦自己喜欢的老师,而不完全是为了自己掌握知识。
于家庭中也是。有些孩子为了取悦父母,按照父母的意愿和期望行事,而不顾及自我感受,这样的孩子长大后易沮丧,厌恶生活,找不到自我价值感和满足感。
如此说来,取悦某人可以促进优秀,但我们不应该停滞于此。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
大多数老师,包括我在内,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班级的班规,要求学生遵守规则,能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现在提倡“依法治国”,我们这叫“依规治班”,让学生的行为有一定的制约界限,既遵守规则,又享受规则范围内的充分自由。
但此法会有可能让学生只是在教室遵守班规而已,未扩展到孩子的其他生活领域。例如要求学生在教室不要大声喧哗,可学生到了电影院却大声交谈,影响他人,学生并没有把遵守规则内化为自我主动意识的需求。
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
让孩子对周围的人产生同情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也是很难企及的,我们应教导学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我们老师首先要如此去做,仁慈是有感染力的。比如我要求学生不在教室大声喧哗,因为有的学生在专心看书,这样做会影响他人;孩子们在校园看到不是教他们的老师,都能够主动有礼貌问好。
前几天在班内发生了一件事,一男孩儿把同桌的书包扔在了地上,我对他说:“别人把你的书包扔在地上,你愿意吗?”他摇摇头。我接着说:“既然你不愿意,那你以后也不能这样对待别人,要学着体会别人的感受,体贴别人。”
慢慢引导学生,攀上第五阶段的高峰。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
这是最难达到的,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行为准则已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此阶段是教育的最高层次,也是人的发展的最高阶段。作为一个了解自己的第六阶段思维者,他的行为不是取决于恐惧,取悦他人,或者规则,而是已经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并为了践行自己的准则,不随意做出降低标准的事情。
达到此阶段,学生不再因为怕老师惩罚,或是取悦某师,或是班规的制约,去做事情,而是内心有一套自己奉行的行为准则,愿为了维护它而去做,不是为了炫耀,不是为了他人,不是别人逼着去做,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任何条件地去做。如同“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一样,是自发主动地做。
我们需要做的,是为孩子从书籍中和电影中,从身边的人中寻找达到此境界的人,让学生以此为榜样,建立自己的行为准则,让其强大,支配自己的行动。
这,将是最美好的境界了。
我们,都为之努力不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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