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的代表之作。他通过一系列案例的分析向我们说明了在现实中处理外部性时,我们必须要考虑社会成本的问题。负外部性可能是由于权力界定不清,人与人产生冲突,从而导致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科斯第一定理指出: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交易权利的初始配置不会影响它的最终配置或社会福利。但现实世界不是鲁滨逊的世界,因此我们要考虑社会损益。
下面我想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来谈谈寝室的外部性问题如何解决。宿舍是学校的公共建筑,产权不属于住宿者。有一天,寝室里同学A在激烈地打游戏,同学B(一个对外界声音比较敏感的人)在睡觉,此时两者的权利就产生了冲突。B认为A的行为是不务正业,同时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使自己不能安然入睡。而寝室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规定学生不能打游戏。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果此时分别让庇古和科斯来回答,庇古也许会说:“这个问题很好办,让A以后禁止打游戏并赔偿B的损失,如果他屡教不改就让他离开这个寝室。”科斯会说:“这样解决并不合适,这是一个有待分析的问题。虽然A给B造成了损失,但单单考虑如何惩罚A是不行的,因为这样A也遭受了损失。所以,问题具有相互性,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权衡利害关系。”
下面我想运用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中的知识对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分析。
一、如果A只是敲击键盘声音过响,但是没有发出别的声音,其他室友并没有发表意见。因此后续有几种可能:
1、B买个耳塞或者改变睡觉习惯——埋在被子里睡。这是他通过改变自身行为来化解了矛盾,是衡量了成本和收益后的选择。
2、B与A私下里进行了谈判,并做好了约定。B会给A承诺(B不睡觉的时候A可以打游戏)或让A去其他地方打游戏,也可能A给B一些礼物来维持彼此的良好关系。这两种解决方法,是外部性通过交易而内部化,两人通过交易自行划分了权利的界限,并互相承认并尊重对方的权利,防止冲突发生。
3、两人不愿意达成协议,于是B向宿舍长或辅导员报告,寻求外部帮助,然后A被禁止在B睡觉时打游戏。A或许会出于对老师或宿舍长的尊重与敬畏而遵守这个决定,也可能会反抗,使这次外部协调无效,反而因为监督成本高而不了了之。
二、A总在深夜打游戏并且还发出激烈的声音,遭到了所有的室友的反对,已经严重干扰他人作息,那么寝室长会对他进行处罚。如果学校本来就有不能干扰室友作息的规定,那么只要大家向上级反映就好了。可如果学校没有这个规定,那么这就得考虑制定规则了。可是,这有可能实现吗?重新界定权利的边界,来明确每个人的行动范围,是一个成本大于收益的过程。不仅如此,我们在考虑成本时还要想到规则制定、维护和行使的成本。因此,在现实中,为了避免为了解决问题而产生更大的损失,我们在遇到一些外部性时,应该选择“不通过引入规则来解决问题”。
不过这个结论存在于非常理想化的状态,交易成本为0或者几乎没有,就是要求每个人的状态为无牵无挂,现实中可能成为交易费用的比如舆论(当然啦我是觉得单纯爱情里是没有先来后到的,很多的争论来自于主人公的拖泥带水和处理不当),比如信息的获取(你一定要说最适合你的人是吴彦祖,可是对方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比如面子(大家显然不会像交易物品一样大方的开诚布公,-“我喜欢你,我有什么什么优点,显然我是更适合你的!”-“唔,我觉得不对,我的现任她在什么什么方面更好,她更适合我。”),最大的交易费用当然是婚姻和孩子。
这样看来,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你兜兜转转说了那么多,还不是找不到对象。根据科斯定理,增加自己的价值总是没有错的。除此之外,也许你刚好遇见了一个你觉得合适的人,主动地降低交易成本(大胆的介绍自己),他可能就会属于你了!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和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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