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 阿芳 第 394 篇原创文章 -
作者:周瑞芳
日更: 第385天
这几天处理的一起理赔,让大家又一次关注到保单受益人,这个到底指定好还是法定好呢?到底该填谁比较好?
这次收到保司的提醒时:
注意到了么?受益人公证!如果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在理赔款给付前需要完成相关的受益人公证。
在悲剧发生后,可以少一些波折都会是一种贴心,当然也许有的人会说,其实法定受益人,去做公证的继承人证明,也是顺带的一件事。
因为银行的存款要取出来,名下的房产要分割或者继承过户,会比保险领取身故金的程序更加复杂,大部分的情况也是要一起做完公证,才能把名下的遗产处理好。所以基本都顺带一起弄了。
这样想想,即使法定受益人,好像也没想象的那么糟糕,对吗?
可是如果说公证流程比较长呢?这中间如果离世的人资产被冻结,家人的生活会不会受到影响呢?
其实法定继承还可能有以下缺点:
我喜欢简单,简单很珍贵,如果法定受益人有诸多麻烦,那就尽量设定好指定的受益人。相关信息可以查看:
有些保司在官微上就可完成受益人的设定或变更,有的保司对这个很看重,必须线下提交申请,这个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保单状况来看。
希望大家趁着年底,给保单做一个全面的梳理,该变更的变更,避免日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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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芳,笔记爱好者,思维导图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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