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公司突然无故辞退我,说补偿一个月工资,我可以走劳动仲裁吗?怎么办?
先说结论:当然可以走劳动仲裁。但是建议先礼后兵,跟公司先谈判,如果跟公司谈判无果,那再考虑走劳动仲裁。有的公司就是抓住员工不懂法的心里,以为用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打发走员工,那他们可想错了。我们要把自己掌握的信息摆在台面上,跟公司好好说道说道。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原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虽有效,可是毕竟耗时耗力,能通过直接说服公司按劳动法给赔偿金是最节约双方时间的办法。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话撂给公司:“如果不能依法给赔偿,我是肯定要走劳动仲裁的,到时候影响公司名誉不说,该赔偿的照样还得赔偿,不如大家都省点事,直接给我赔偿。”如果公司执迷不悟,还不同意给赔偿,那就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吧。
【总结】劳动仲裁应该是最后一招,用在实在没办法说服公司的情况下。毕竟在现今的社会中,这个方法也会占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也算是伤敌一千,自损一百。能跟公司讲理,还是要先讲理,必要的话找到公司的高层领导。如果从下到上都不能解决你的问题,那就只有采用劳动仲裁这个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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