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北京峰火文化创意中心主任
曾多次参与国家部委和省市有关文化产业政策等领域课题研究和发展规划的制定。
“文化产业必须与资本、互联网结合才能插上腾飞的翅膀”,“好的文化产业须具备好看、好玩、好用的元素”。上周末,以“文创产业趋势与商业模式创新”为主题的第十四届峰火文创论坛在厦大经济学院举办。陈少峰、周凯、陈斌等众多文创界知名大咖齐聚一堂论剑。本次峰火文创论坛发起人陈少峰,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文创电商”是新趋势
记者:据说您有一个自己发明的“峰教授十大商业模式”,是否可以分享下呢?
陈少峰:我个人总结了十个文创产业新模式。其中文创电商我认为是目前的一个大趋势。传统电商存在假货和降价恶性竞争的弊端。文创 电商的新模式将可以改变现有的产业格局,是粉丝加网红经济的发展新形态。运用互联网 模式进行营销,给原来的产品注入独特的文化特质和基因,使得产品在市场上具有差异性和独特性,与用户更亲近。
文化电商可建立频道组合制模式,培育自有品牌,植入品牌文化,生产源源不断的原创内容,在平台上进行组合贩卖。“故宫淘宝”就是一个比较好的文创电商模板,推出的系列特色文化产品,走入了大众视野,并被大众所喜爱,成为热门社交话题。这个文创电商不仅改善故宫商品的销量问题,也通过电商的形式传播故宫文化。
▌“反向思维”找到消费者
记者:近几年,国内掀起了一股“文创”风,但水平参差不齐。不少文创企业的生存并不是很理想。究竟什么样的商业模式才是文创企业好的商业模式?
陈少峰:好的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具备产业链条比较长、可复制性的特点。可复制性越快,企业可成长性更快。做文创企业如果只考虑单纯的原始积累,这种思维已经out了。“跨界 轻资产 资本运作 重视整体估值”才是文创产业的新方向。好的商业模式是积累型的,就是会越做越好。不好的商业模式就是说我现在还不错,但是不可能越做越好,现在不少文创企业存在这种不安全感。
在文创行业里存在一种这样的现象。一部分艺术气质型文创企业家,更多的是遵从自己个人的喜好,喜欢什么就做什么。而文化商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反向思维。关键问题是找到消费者,文创企业的商业模式就是怎么把我的产品和相关的资源变成一种能够吸引消费者来消费的模式,甚至用来盈利的一种方法。比如说演出,应该从用户的思维去思考喜欢看什么而去做什么。商业模式主要还是一种组合,它需要几个要素加起来来达到一种盈利的要求。
▌超级IP方法论
记者:怎么看待现在的超级IP现象?
陈少峰:现在所谓的超级IP啊,我把它叫做以互联网为龙头的消费者集中化。IP就是把所有的门类集中化,表面上是打通的,IP对商业模式有一种稳定性的作用。所以肯定是要有一个IP的,这个IP是买呢?还是培育。其实是可以自己培育的。
微电影全产业链构建中,注重系列IP的打造。它的整个产业链条是比较长的,而且能形成闭环模式。在深度化体验旅游中,也需要注重IP系列的连锁化与轮转消费。比方说一些地方涌现出的“互联网小镇”、“巧克力小镇”、“基金小镇”都是比较好的主题模式。
▌“文创企业”智库平台
记者:能否谈谈当初发起“峰火文创论坛的初衷?
陈少峰:我们最初想做的是一个文化企业家智库平台。通过把握整个文创产业的前瞻性宏观趋势,关注数据的变化,从动态中寻找变化的规律,从而给文化企业一些指导。在各个城市举行公益讲座,成立峰火文创学院,为文化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和资源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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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峡生活报 文/陈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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