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几年前看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的《人间是剧场》,里面提到大乘行者和小乘行者的区别,前者要做得很单纯:不伤害他人,不介入别人的事;后者还要进一步去帮助他人。
何为行者?
并不代表要将头发剃掉,或者到庙里出家,基本法就是舍弃伤害别人的因及伤害别人的行为。
做一个小乘行者的要求和不少哲学家比如叔本华的看法是一致的。我们判断人的时候可以用“是否伤害他人”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
事实上,在儒家社会里,不少人的行事风格是接近小乘行者的,当一些人不认同一些事或者人的时候,选择远离而不是对抗。
这对组织尤其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组织,有时候是好事,有时候是坏事。
所以,我们不时看到一些有影响了的企业家呼吁“狼性”,希望打造一个具备高度竞争力的组织,最好能完全碾压竞争对手。
这就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和“组织人”不同角色带来的冲突。如果一个人能够在这两种角色完美切换,这个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当然中国从来不会缺少这样的英雄。当然,这不是我这篇文章的中心。
从做一个小乘行者开始,不要把一切想象的太难,我们普通人完全可以从做一个简单的不去伤害他人的人作为一个基本的要求,心中一直有这个念头,并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做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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