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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武术
明代武术明代是中国武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了诸多风格迥异的武术流派。十八般武艺有了具体的名称、内容。以此为特征,中国武术体系开始形成。明代与日本文化交流频繁广泛。中国武术深刻影响了日本柔道和空手道的创立。日本刀法受到中国武术家的青睐。少林寺武术亦在明代宏大显名。

1.明代武举与武学 明代武举正式开科于英宗天顺八年(1464),由此始,一直施行至明末。明代武举制度的考试程序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在省城举行。会试三年举行一次,考场设在京师,初由兵部,后由翰林院主持,应试者为各地乡试中榜的“武举人”,考中者称“武进士”。初时武举尚无殿试一级。崇祯四年(1631),思宗朱由检准方逢年、倪元璐的奏请,举行殿试。在此次殿试中,王来聘成为明代武举的第一位武状元。武举的考试方法在明代大体一致,只前后略有变化。明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规定:武科乡试、会试,皆按文科之例举行。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定武举六年一次;弘治十七年,又改为三年一试。同时规定,笔试策论不合格者,不得应试骑射。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武举会试“其答策洞识韬略,作论精通义理,参以弓马俱优者,列为上等;策论颇优而弓马稍次者,列为中等之前;弓马颇优,而策略粗知,兵法直说事状,文藻不及者,列于中等之后;其或策论虽优而弓马不及,或弓马偏长而策论不通,俱黜之,以俟后举及期”(《续文献通考·选举六》),坚持文武并重。正德十四年,武举考试方法略有改变:“初场试马上箭,以三十步为则;二场试步下箭,以八十步为则;三场试策一道。”(《明史·选举二》)即先到教场试马、步射,最后到考场笔试策论。这样,不管是偏重于策论,还是偏重于武技的考生,都有了应试终场的机会。穆宗、神宗时,武举内容有了较大的变化。当时,“议者尝言武科当以技勇为重”。“科臣又请特设将材武科,初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等法。”(《明史·选举二》)这种考试内容向武技方面倾斜的状况,很可能与明末边疆告急,急需武勇人才有关。

明代武学的设置,亦始于明初。惠帝建文元年(1399)二月,“始置京卫武学教授一人”,管理武学事宜。英宗正统六年(1441)五月,复设两京武学。成国公朱勇奏“选骁勇都指挥等官五十一员,熟娴骑射幼官一百员,乃令两京并建武学以训诲之”。而后,又“命都司所应袭子弟年十岁以上者,提学官选送武学”。(《续文献通考·学校考一》)这些学生均为军队年轻军官或武官子弟,入学前已具有相当的武艺基础。武学考试亦相当严格。成化年间(1465~1487),便下令有司,“岁终考试入学生,十年以上学无可取者,追廪还官,送营操练。”(《明史·选举一》)

2.明代军事武艺训练 宋代,火器已在军中使用,明代则更加普遍。明成祖朱棣在平交趾时不仅大量使用火器,并由此设立了“神机营”。据《明史·兵志》载,当时使用的火器竟有数十种之多。但明代的火器仍未发展到可以取代冷兵器的程度,冷兵器在军队中的地位仍未动摇。作战时,冷、热兵器根据各自的特点配合使用。俞大猷在《正气堂集》中写道:“弓矢、大小铳炮杀人于百步之外,牌刀、钯、枪、狼筅击斗于数步之间,长短相卫,彼此相资,乃可取胜。”近距离搏杀,冷兵器仍然是唯一的重要手段。所以戚继光等在其著作中,始终强调士兵要刻苦训练使用冷兵器和徒手武艺。

戚继光等还以士兵的切身利害来启发引导士兵自觉地练武,教育士兵把练武与防身立功紧密结合起来。他在《纪效新书》卷四《禁令》中写道:“凡武艺,不是答应官府的公事,是你来当兵,防身立功,杀贼救命,本身上贴骨的勾当。你武艺高,决杀了贼,贼如何又会杀你。你武艺不如他,他决杀了你。若不学武艺,是不要性命的呆子。”

明代军队还重视通过比赛方式来促进武艺的发展,提出了“既学艺,必试敌,莫以胜败为丑”,并且专门制定了奖罚办法,按比赛决出的武艺高低给予奖罚。《纪效新书·比较武艺赏罚篇》对此有具体的规定。

何良臣在《阵纪》中论及实际作战时说:“长短器械,错杂阵头,一齐拥进,起手就戳便斫,虽转身回头尚不可得,岂容活泼动跳,做作进退,身势手法耶?”根据这个宗旨,明代军队中的练武,总是以军事实用为标准。训练中便把“习手足,便器械”的功夫限制在“真可搏打者”的范围,提倡“真艺”及“功夫”,反对“左右周旋,满遍花草”,反对“只图取欢于人”,“以图人前之美观而无寓于大战之技”的“徒支虚架”或“花法”、“虚套”的练法,使武艺朝着“遇敌制胜”的方向发展(《纪效新书》)。从军事观点看,装璜门面的花枪、花刀、花棍、花叉之类,与“防身杀贼,立功报国”的宗旨极不相容,因而在明军的训练中,排除了这些“花架子”。

明代将领已注意到“练胆”与“练艺”的密切关系。何良臣认为“艺高人胆大”,他在《阵纪》中说:“善练兵之胆气者,必练兵之武艺”,“武艺为胆气之元臣”。戚继光则认为“胆大艺更高”。他说:“虽谚有云'艺高人胆大’,殊为不然。必须原是有胆之人,习得好艺,故胆益大。无胆之人,平日习得武艺,十分精熟,临时手软身颤,举艺不起,任是如何教习,亦不得胆之大也。”(《练兵实纪杂录》卷二)何、戚所云表面上有所分歧,但实际上只是强调各自有所侧重而已。武艺与胆气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是他们多年习武训练、带兵打仗的经验之谈。

3.武术体系初步形成 宋以前,中国的武术基本上是以刀、枪、剑、棍、拳来分门别类的。至明代,武术开始形成流派或门派,即在拳法和器械中,有了不同风格、特征与内容的若干派别;或者说每一流派武术中,都有其鲜明独特的演练拳械方法和内容。曾在胡宗宪幕中襄助平倭事宜,对军事与武术均有相当研究的郑若曾,在其著作《江南经略》中写道:“中国武艺不可胜纪,古始以来,各有专门,秘法散之四方。教师相传,各臻妙际。”在其书卷八《兵器总论》中,又提到当时流行的武术有:拳法十一家、棍法三十一家、枪法十六家、刀法十五家、剑法六家、杂器械十家、钯法五家、马上器械十六家。以拳法为例,《江南经略》列有拳法十一家:“曰赵家拳(宋太祖拳三十六势,芜湖下西川二十四势、秣陵关打韩童掌拳六路)、曰南拳(似风、似蔽、似进、似退凡四路)、曰北拳(供看拳凡四路)、曰西家拳(六路)、曰温家钩挂拳(十二路)、曰孙家披挂拳(四路)、曰张飞神拳(四路)、曰霸王拳(七路)、曰猴拳(三十六路)、曰童子拜观音神拳(五十三路)、曰九滚十八跌打挝拳”;又有“绵家短打破法、九闪红八下破法、三十六拿法、三十六解法、七十二跌法、七十二解法”等。戚继光《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则载有:“古今拳家,宋太祖有三十二势长拳,又有六合拳,猴拳,囮拳,名势各有所称,而实大同小异。至今之温家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二十四弃探马,八闪翻,十二短,此亦善之善者也。吕红八下虽刚,未及绵张短打,山东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千跌张之跌,张伯敬之打……皆今之有名者。明末已有“内家”、“外家”的说法。从黄宗羲(黎州)《王征南墓志铭》、《宁波府志·张松溪传》等记载看,明代内家拳已有大致相当于当今所说的“后发制人”的特点,即“其法主于御敌”、“以静制动”之类。内家拳还强调点穴术。其拳法内容中,最为秘密者,为“敬、紧、径、劲、切”五字诀。另外,《王征南墓志铭》还提出了张三丰创内家拳的说法,确否,待考。

十八般武艺 宋代已有十八般武艺之说(翠微先生北征记)。在明代典籍中,据谢肇制所著《五杂俎》载:“正统己巳之交,招募天下勇士。山西李通者,行教京师,试其技艺,十八般皆能,无人可与为敌。”文中提到“十八般”为:“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镐、十四殳、十五杈、十六钯头、十七绵线套索、十八白打。”又据朱国桢著《涌幢小品》卷十二载:“弓、弩、枪、刀、矛、剑、盾、斧、钺、戟、鞭、锏、挝、杈、钯头、绵绳、白打,又称为武艺十八事。”《水浒全传》所述为宋朝故事,但成书于明代,应该说也反映了明代已有“十八般武艺”。该书称:“史进每日求王教头点拨十八般武艺,一一从头教起。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以上几种说法,大同小异,充分反映了当时的武艺内容多种多样。有徒手的,有器械的,而器械又包括长兵、短兵、射兵、软兵等。

拳术是武术技术的基础,有了它才能较好地掌握器械的技法。明代武术尤重棍。“拳棍”一词,在当时几乎成为武术的代名词。何良臣在《阵纪》中写道:“学艺先学拳,次学棍,拳棍法明,则刀枪诸技特易耳,所以拳棍为诸艺之本源也。”

除刀、枪、棍、剑等主要武器外,明代还有“使杂器之家十:曰铁鞭、曰夹棒、曰单手操铁链子、曰蒺藜蒜头、曰金钢圈、曰镘掌铁尺、曰吕公拐子、曰钢叉、曰狼筅、曰镋。使钯之家五:曰雄牛出阵钯、曰山门七埋伏钯、曰番王倒角钯、曰直行虎钯、曰销栏跟进钯。”又有所谓“使马上器械之家十六:曰鞭、曰链、曰铲、曰槌、曰流星、曰锁虎口、曰马叉上带使流星鞭、曰双舞剑、曰双刀、曰马叉、曰天平铲、曰方戟、曰枪、曰关刀、曰斩马刀、曰月枪”等。(郑若曾《江南经略·兵器总论》)显然,明代所谓“十八般武艺”,只是概括其多的笼统的说法,实际武艺或器械,远不止十八种。

明代的武艺或器械流行范围,也与地域有关。《明会要》卷五十九《兵二》引《世法录》称:东粤学习技击的人,多“习长牌短刀”;河南嵩溪诸县所出毛葫芦兵,“长于走山,习短兵”;山东的长竿手,“习长竿”;徐州多出弓箭手,“善骑射”;井陉所出士兵,“善运石,远可及百步”,被称为“蚂螂手”;福建漳州、泉州人,则“习镖牌”,最擅水战;泉州永春人则“善技击”;延绥、固原多边外土著,“善骑射”。

4.少林武术的显扬 少林寺自后魏太和十九年(495)建寺后,陆续有慧光、稠禅师、圆净等僧人习武。十三僧助唐擒获王仁则后,少林寺开始以武显名。但少林武术的真正显扬和宏大,少林寺僧以习武著名,则是明代的事情。明代少林武术最著名的是棍。少林棍当时有小夜叉六路、大夜叉六路,而且均有棍谱、棍图及破法谱。此外,少林棍还有两人对练的排棍六路及穿梭棍一路。少林棍法有神传之说,但实际上少林武术源出民间。在《正气堂集》中俞大猷这样写道:嘉靖中,他奉命南征,路过少林寺,在观看了寺僧表演之后,他认为:少林寺虽然以棍法闻名天下,但“传久而讹,真诀皆失”。于是他选带了宗擎,普从两位寺僧,随同南征,亲授其技。三年后,又将其棍法专著《剑经》授与宗擎。宗擎回寺,“以剑诀禅戒广传寺僧”,学得精髓者“近百人”。于是,俞大猷的“荆楚长剑”棍法就自然融入而变成了“少林棍法”。

俞大猷之后,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1616),程冲斗就其所习撰成《少林棍法阐宗》一书,他自称为少林嫡传,“一得之见,莫非少林陶熔”。然而程冲斗自称其师为少林僧洪转,洪转又得授于洪纪。而据吴殳《手臂录》载,洪纪曾与刘德长较技,结果手中兵器为刘拨掉,洪纪口服心服,于是“百拜请受教”。但刘德长虽然“初亦出少林”,但却嫌自己“技未至精”,于是“遍游天下,而后有得”。显然,洪纪真正的功夫,师从刘德长,而刘德长则是云游四方,学自民间。少林寺僧与少林棍曾在明代抗倭战场上大显神威。《上海掌故丛书·吴淞甲乙倭变志》、《云间杂志》、《倭变事略》皆有记述。少林僧在与倭寇作战时,手执铁棍,勇猛无敌,屡建奇功。到明代后期,少林寺僧才转而“多攻拳而不攻棍”。有人问程冲斗,棍尚少林,但当今寺僧多攻学拳术原因何在,程冲斗答:少林拳尚未在海内享有盛誉,“欲使与棍同登彼岸也”,即共同达到精深的境界。明代少林棍术先于拳术,这与明代武艺重棍术可能有关系。少林寺在明代已为武功称著的名刹大寺。明人王世性在《嵩游记》中说:少林寺中“寺僧四百余,武艺俱绝”,演练时“拳棍搏击如飞”。明天启五年所立《少林观武碑》有“暂憩招提试武僧,金戈铁棒技层层”等记载,即为明证。

5.武术套路与对抗形式的比武 明代已有相当成熟的套路形式。程冲斗将刘云峰所传刀术,整理成为套路。在《续总刀图说》中他写道:“以前刀法,着着皆是临敌实用,苟不以成路刀势。习演精熟,则持刀运用,进退跳跃,环转之法不尽。虽云着着实用,犹恐临敌掣肘,故总列成刀法一图。”程冲斗明确指出,套路形式对练武作用甚大,是训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他在记述刀术套路时规定:奇数段(趟)由右向左,偶数段(趟)由左向右,最后收回原位。运动路线有小斜线、弧线、直线、“∞”字线等,布局简明合理。戚继光则把拳术创编为套路。他在《纪效新书》中写道:“故择其拳之善者三十二势,势势相承。”他称这种“势势相承”的拳法为“遇敌制胜,变化无穷,微妙莫测,窈焉冥焉,人不得而窥者,谓之神”。戚继光强调的是三十二势一环扣一环的连贯性,以及死招活用的技战术。程冲斗创编的刀术套路,戚继光创编的拳术套路,是当今可见有明确记载、有图谱说明的最早武术套路。对练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单练的基础上,按着攻防格斗规律组成的对打套路。明代称对练为“舞对”。舞对比赛的优劣被分为十等,“比分九则:上等三则,上上、上中、上下;中等三则,中上、中中、中下;下等三则,下上、下中、下下”;对极优秀的列为“超等”。(茅元仪《武备志》)“舞对”十等,每等都有力度、击法、速度、配合熟练程度等质量规定。明代对抗性比武,在典籍著述中也有反映。如袁宏道在《嵩游记》中称,在少林寺时,“晓起出门,童白分棚立,乞观手搏。主者曰:'山中故事也’。试之多绝技。”“分棚立”、“手搏”,系指徒手对抗。江西揭暄子《兵法圆机》有关于相搏的记述:“当思搏法,此临时着也。敌强宜用抽卸,敌均宜用裆抄,敌弱宜用冲躁。”说明对抗比武时,情况不同,用的招势也应有所区别。

6.明代中日武术交流 中日武术交流活动在明代达到高峰。日本刀与日本刀法为中国著名军事家、武术家所称道,并引入中国。空手道、柔道与中国武术的渊源关系,在明代表现最为明显。日本刀器因质地精良而在明代颇负盛名。程冲斗《耕余剩技·单刀法选》形容这些刀器为“锻炼精坚,制度经利,靶鞘等物各各如法,非他方之刀可并。且善磨整,光耀夺目,令人寒心。”当时日本刀在中国极受欢迎。据统计,明代11次勘合贸易船共输入日本刀20万把。戚继光军中装备之刀均为日本刀。日本刀法也因其技法高超而引起中国武术家、军事家的极大注意。程冲斗在《单刀法选》中称:日本刀“其用法,左右跳跃,奇诈诡秘,人莫能测,故长伎每每常败于刀。”明代中国武术家迅速将日本刀法纳入其武艺体系。戚继光在抗倭战争中“得其习法,又从而演之”(茅元仪《武备志》),后又在其著作中特载《日本刀谱》。当时习练日本刀法的中国武术家还有程冲斗,郭王、刘云峰、石电、吴殳等。程冲斗的《单刀法选》,既吸收了日本刀法的精华,又遵照中国刀法的传统,以套路形式创编刀术,这就使得日本刀法有机地融入了中国武术体系之中。明代的中国武术则给了日本武术更加深刻、深远的影响。随着明代中日文化交流的进行,有关武术专著也传入日本。戚继光所著《拳经》,在万历年间就流传到日本。高颖所撰《射学正宗》,也常被日本人平山潜引用。

明末的陈元赟,为避清兵入主中原之乱,于万历四十八年(1619)随明遗臣朱舜水东渡日本。陈元赟文武兼备,除在日本提倡性灵学派诗风,对日本诗文学者影响极大以外,又于崇祯二年(1629)到日本西久保国寺,传拳法与三浦屿次右门卫、矶贝次左门卫、福野七郎右门卫等人。他们后将陈元赟所传拳法辗转相授的过程中,加以融汇变通,遂创造了日本古代柔术(后称柔道)。此三人一直被奉为日本柔道的鼻祖。陈元赟在日本柔道开创史上的地位不言而喻。

16世纪琉球王国接受中国明王朝的册封。1609年鹿儿岛的岛津藩武装占领琉球岛,但此后琉球国仍一直保持与中国的册封关系,中国和琉球的各种往来连绵不绝。中国拳法即这样传入琉球。日本《空手道秘诀》称:“琉球空手道,究系何时由中国传至而发展,并无明确记载。但是,一般认为可能始于明代。当时琉球王国正式派遣使节,前往明朝接受册封,……中国拳法遂跟着大陆文化传入琉球。”琉球空手道分为“首里手”与“那霸手”。首里手和那霸手的名称是冲绳在办理加盟旧大日本武总会的手续时命名的。据称:“首里手”在武士阶层流行,属“江西派唐手”;“那霸手”在平民中流行,属“福建派唐手”。研究表明,那霸手与福建拳术颇有相通相同之处:如福州南拳称“三战”、“一百零八”,空手道也称“三战”、“一百零八”;福州南拳称“技手”、“靠手”,那霸手也有“技手”、“靠手”之称。

中国拳术传入琉球后,琉球出现过两次禁武活动。第一次是琉球王尚巴志在1429年颁布的废刀令;第二次是1609年岛津藩占领琉球后,也颁布了禁武令。这两次禁武都申明严禁民众携带习练武器。于是,传入琉球的中国拳术,便以“空手”的名称和形式,得以广泛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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