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六题答案是A嘛?有没有老师可以帮忙解答一下这一题?
B: 答案是A,没问题。
in the way是妨碍,阻挡的意思 on that way可以理解为在那条路上,by that way是个错误的表达。
A: 感谢老师,这样解释给学生合理不:其他几个搭配应该是定冠词the , by the way 顺便说,顺便问, on the way 在路上 in the way 阻碍,挡道 , A选项是省略了in 哈
B: 是的,这样理解没问题
C: 也就是这里的in可加可不加;就是有没有一种总结呀,就是像很多的名词可以用作副词
A:没有哦 我都在一边刷题一边长见识 [笑哭][笑哭];很多用法书上或者教材详解没有遇到;但是这些学校就会考;很偏
C: 嗯嗯,one day也不用介词
所以,其实可以归纳了,一些名词是不必用介词来构成介词短语作状语或者副词性成分,也就是直接用名词就可以等同后面的介词短语作状语或者副词性成分,比如我们看到的以上两个句子:
You are asking for trouble when you talk to your mother that way.
I hope to be a TV reporter one day.
这样就可以建立某种联系,也就是有时候名词也可以作为副词来用。比如today, tomorrow既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副词。也许是因为之前用的是名词,于是乎要增加关系,于是引入介词,从而就有了“介词+名词”(副词)的用法,而有时候这个介词某些情形下又常常省去,于是习惯成自然,单独的名词就当成了副词在用。因而today, tomorrow这类词既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副词。
谈论这个问题其实是为了引出下面这一问题:
the moment that 或the first moment that
最一开先我的反应是这是一个由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修饰先行词moment,而且先行词前正好有序数词the first修饰,所以关系代词一定只用that;
但是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that在定语从句中没有作成分呢?按理说定语从句主谓齐全,也不缺宾语,动词arrived本身不及物,所以这里应该填关系副词,或者介词+which之类,但是这里面好几个人都说了同样的表达,显然不大可能是语法错误。所以我就在想是不是什么特别表达。
结果让我查还真查出来了,如下图所示:
也就是说这里的the moment就相当于连词,而且是引导状语从句的从属连词,而且还称为边际从属连词;那么其后常跟that,且that也可省略。于是,那个上面的所谓问题句子:Because the first moment that I arrived here in Astana, .... 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也能够很好理解了。
故而又与名词作副词用的知识联系起来,这里的the moment显然也不是名词了,跟下面句子中的that way, one day类似。
You are asking for trouble when you talk to your mother that way.
I hope to be a TV reporter one day.
它们都不是单纯当作名词来用了, the first moment可以看作连词,that way, one day则都可以看作副词。
不过这里的关键是连词和副词会有什么关系吗?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however现场,看一看这个词的用法:
The Little Dict:
通过以上三部词典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对however这一单词的词性划分是比较复杂的,牛津词典是只有副词词性,科林斯词典则进行细分,将牛津2的释义例子:“However you look at it, it's goin to cost a lot. 不管你怎么看,它都要花很多钱。”归为自己(科林斯)释义3连词这一项,其例子为:“However we adopt healthcare reform, it isn't going to save major amounts of money. 不管我们采取什么样的医疗改革措施,它都不会节省太多的钱。”
这里就回到了我们的起点副词和连词的差异,副词是作状语,修饰动词、形容词、其他副词,甚至句子;连词是连接两个成分或分句。
这里的however牛津说是副词,科林斯说是连词,这两者还让人莫衷一是。其实,我们学习语法或者使用语法其实是为了使用语言,既然两者都有,那么也都可采纳,有容乃大。
however看作副词,那么就是作状语,起的是修饰作用;看作连词,那么就是一种虚词,它不能独立担任句子成分,而只起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及句与句的作用。简言之,作连词起的就是一个连接作用。
无独有偶,The Little Dict这部词典也将however划分为副词和连词两类。
因此,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副词和连词其实相差不大,牛津词典甚至将however只归为副词一类,其他两部词典(科林斯和The Little Dict)将however划分为副词和连词两类。不管怎么说,这两两类词都相当接近,既然同样一个词however,既可以充当副词,也可以充当连词,那么我们其实就能够想见,同样一个词的具体使用过程中产生或体现了这两类词性,是可以预见料想到它们是属于“亲密词性”的。
所以,我得出如下结论:这里the moment可以理解为名词副词化,或者是连词吧。反正类似(主要的副词和连词类似)。
其实名词和副词是可以有这种转换的,之前讨论那个in that way,那个in就可以省去。that way=in that way。如句子:Don't talk to me that way. that way即是名词作副词用,也即这里的名词副词化了。
所以下次看到类似的表达直接看作副词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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