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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连港:宋徽宗“即真之诏”考辨——兼论南宋政权继统构建中的史书编纂丨202304-32(总第2322期)
下文章来源于西北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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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即真之诏”考辨——兼论南宋政权继统构建中的史书编纂
贾连港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
内容要:宋徽宗八字“即真之诏”应是可信的,而“圣语”“即真”二字诏书说不足凭信。“即真之诏”的书写和传递过程大致是:在建炎元年四月十日左右,宋徽宗书写诏书,并交付曹勋;在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曹勋逃归南京应天府,并将诏书上呈宋高宗。在南宋政权的继统构建中,作为宋徽宗之子的纯正血统是赵构获取大位的重要前提,其即位后获知的“即真之诏”又进一步服务于赵构登极的正统性与统治的合法性构建。围绕“即真之诏”的史书编纂,主要有以下变化:宋高宗建炎年间以客观记录其来龙去脉为主;继而在宋高宗绍兴初年,耿延禧、汪伯彦等人很可能有意调和“即真之诏”的书写时间与曹勋逃归上呈的时间;随着宋高宗的统治趋于稳固以至于此后的宋宁宗时代,其叙事的政治性渐弱,又复归客观。
关键词:宋徽宗;即真之诏;宋高宗;史书编纂



据载,两宋之交,在北狩途中逃归的曹勋带来了宋徽宗所谓的“太祖誓约(誓碑)”。这是理解宋代政治的重要切入点,故而学界对其真伪及流传情况多有深入钻研[1]。与之相关的是,另据史书记载,曹勋同时还带回了宋徽宗授权赵构登极的亲笔札(即内容为“可便即真,来救父母”的“即真之诏”)。
但是,相较于对“太祖誓约(誓碑)”的大量研究,学界对“即真之诏”的探讨明显不足。与“即真之诏”相关的真伪、书写与传递等诸问题,也关涉南宋政权继统合法性构建中的史书编纂问题。在此前的研究中,学者论及南宋初年宋高宗相关史事时,时有提及“即真之诏”,但缺少细致考订,对其真伪也意见不一。一方面,王曾瑜、景新强等先生认为,“即真之诏”应是真实可信的[2]。另一方面,邓小南、方诚峰等先生则认为,“即真之诏”大概出于事后虚构,至少在赵构登极之时是不存在的。[3]另外,蔡涵墨(Charles Hartman)先生从“文本考古”的角度出发,梳理“即真之诏”(蔡文称之为“衬领诏”)在两宋之交的流转过程,将其与南宋前期支持宋高宗继统的祥瑞等而观之[4]。
综括以上研究,笔者以为尚需进一步追索以下问题:对“即真之诏”的探讨是停留在简单化地证实或证伪,还是结合诏书的形成及传递过程,进行更为彻底的历时性考察?在此基础上,如何从“即真之诏”进一步观察两宋之际的史书编纂及其政治意义?据笔者浅见,从“即真之诏”引发的诸多课题,仍有仔细爬梳相关史料并结合学界既有研究进行深入探讨的必要。
一、 “即真之诏”的史源及其真伪
宋徽宗亲书“即真之诏”之事,其史源可追溯至曹勋的相关著述,盖因曹勋是亲历者并留下了相关记载。他在《松隐文集》卷二六《进后十事札子》中道出了带着“即真之诏”逃归之事:
臣去岁自虏中齎持太上皇帝、宣和皇后、中宫皇后书信,悉得奏陈。重念臣初被密旨,令从间道昼伏夜动,山行草宿,憔悴饥渴,了无生理,邻于死者殆以百数,仅得生还。当时伏蒙引对便殿,玉音褒贲,朽骨再肉,继被拔擢,进秩赐金,欲寘于一路。[5]
从“去岁”云云来看,这一札子应是建炎二年(1128)所上。曹勋提到,他在建炎元年从金营带着太上皇帝(即宋徽宗)的书信(密旨)上奏宋高宗,并且受到引见,奏陈详细情况。再结合他在建炎元年七月后所上《进前十事札子》,主要提及“清中原之谋”及“艺祖有约”两事[6],这当是《北狩闻见录》[7]的最初素材,书中记载了关于“即真之诏”的详细情况:
太上自北狩,出城起行,至过河旬日后,宣谕勋曰:我梦四日并出……次日……是晚,太上出御衣三、一(櫳)【衬】领(俗呼背心),拆领写字于领中曰:“可便即真,来救父母”,并押,计九字。复缝如故,付某。[8]
在曹勋的其余诸多文字中,也多次提到“即真之诏”事。比如在《投连泉州显学五十韵》中,他写道“某到燕京,被密旨昼伏夜动,赍持上皇御衣御札、邢后金环子投进”;在《圣瑞图赞并序》中,他说“臣又自燕山受徽宗帛书,诏陛下即大位”;在《祭告徽考文》中,他也提到“臣顷属岁在丁未,自燕山被密旨,令朝谒嗣圣,当时于重围中泣血辞去,凡所行授,一一上达”[9]。其中,“密旨”“御衣御札”“徽宗帛书”等语,皆指曹勋带“即真之诏”逃归并进见宋高宗之事。同时,在楼钥为曹勋之子曹耜写的墓志铭及为曹勋《松隐集》所作的序中,也提到“尝从徽庙北狩,亲被密旨,持御札御衣以归”及“从徽考北狩,至燕,被密旨,昼伏夜行,持御札御衣”等语[10],可相参证。此外,建炎元年七月曹勋逃回南京应天府并将“即真之诏”上呈宋高宗一事,亦可相互佐证,详见后文。
另外,在前述《进后十事札子》中提及,与“即真之诏”同时带回的,还有“宣和皇后、中宫皇后书信”。《北狩闻见录》中也说:“又索邢皇后得所带金耳环子一只(双飞小蛱蝶,俗呼闘高飞),是今上在藩邸时手制,以为的验。及皇太后信物,令某不以方所,必见大王奏之。……(邢)皇后初取环子与沈押班,令付勋曰……”[11]此处的宣和皇后即宋高宗生母韦氏,中宫皇后即宋高宗皇后邢氏。有研究者指出,由于北迁时,宋徽宗与韦氏、邢氏并不在一处,所以关于韦氏、邢氏之事是曹勋特意编造的[12]。另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上述事项并非绝无可能,北狩的不同队伍之间可以时常交流[13]。笔者倾向赞同后一种意见。确实,据前引《北狩闻见录》,曹勋明确说,邢氏信物是由沈押班交给他,故而名曰“索”得。《宋史·高宗宪节邢皇后传》也说:“夫人脱所御金环,使内侍持付勋。”[14]综合以上史料,我们当确信韦氏、邢氏信物的真实性。同时,这可以从侧面辅证“即真之诏”的真实性。
要之,关于宋徽宗亲书“即真之诏”的史料可前后照应,亦有相关旁证相佐,其真实性很高。尽管“即真之诏”的史源主要来自曹勋,但相关记载前后呼应,可成自洽的系统论述,不似破绽百出、向壁虚构之言。而且,这也有宋高宗、李纲等人的言说可以相互印证。同时,如果从北宋末年徽钦授受、两宫相争、靖康之难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来看,本对钦宗不满又身处困境的徽宗,转而寄希望于赵构将其解救,也属情理之中。对于“太祖誓约”的真伪问题,刘浦江先生曾说过:“今人在没有任何史料凭据的情况下,随意推断这是曹勋、宋高宗或宋徽宗杜撰出来的故事,恐怕是不够慎重的。”[15]笔者以为,“即真之诏”亦当作如是观。尽管不能完全排除“即真之诏”由宋高宗、曹勋等人出于某些政治目的而伪造的可能性,但是,目前尚未见到支持这一观点的有力证据。

二、“即真之诏”的书写及送达

如上所述,“可便即真,来救父母”的八字“即真之诏”应是曹勋逃归时带给已称帝的赵构的。然而,赵构到底是在建炎元年四月九日还是七月二十八日看到“即真之诏”的?这本应是无可疑异的问题,却在史书中有不同记载。对此,南宋史家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订:
又有自虏寨脱归者,道二帝语云:“可告康王,即大位,为宗庙社稷计。”王恸哭,由是决意趋应天。(汪伯彦《中兴日历》云:“有自虏寨遁归者,衣裏蜡书,上皇御笔二字曰:'即真’。”谨按《玉牒》所书,上皇御笔乃八字,曹勋所进《北狩闻见录》甚详,伯彦误记也。《钦宗实录》:“四月戊辰,曹勋自河北军前窜归,诣大元帅府,进太上皇帝御衣。上有御札曰:'可便即真,来救父母。’”此尤差误。勋以五月离燕山府,七月至南京。李纲《建炎进退志》中亦载此事,与勋所录同。史臣承伯彦之书,不深考耳。二帝圣语,见耿延禧《中兴记》,今年四月癸亥及七月丙辰所书,可参考。)[16]
李心传此条系于建炎元年四月戊辰(九日)。在上引史料中,提到了关于“即真之诏”的“圣语”说和“即真”二字诏书说。关于这两个说法,笔者将在后文详论,在此先作简要说明。“圣语”说颇可怀疑,其来源主要是耿延禧《建炎中兴记》[17],尚无其他一手史料可与之相互印证。对于“即真”二字诏书说,系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在“圣语”的基础上增入[18],李心传已在前述考订中给出了令人信服的批驳。有研究者甚至认为,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对二字诏书作过精心修饰,“绝非出于误记”[19]。从李心传在正文中的叙述来看,他采纳耿延禧《建炎中兴记》“圣语”之说。但从考订部分(即前引加双括号部分)看,他否定了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中的“即真”二字御笔说,认可《北狩闻见录》《建炎进退志》《玉牒》及《钦宗实录》所载的八字“即真之诏”说,但将其时间下移至同年七月。可见,李心传试图将前述“圣语”和“即真之诏”之间的矛盾加以调和,认为“圣语”在四月九日传至尚未即位的赵构处,“即真之诏”在七月丙辰(二十八日)传至即位后的赵构处。
如果进一步考察“即真之诏”的书写及传递过程,我们不仅可以进一步辅证“即真之诏”的真实性,还能解开围绕“即真之诏”的时间错乱问题。笔者以为,其症结在于,应区分开关于“即真之诏”书写和传递的两个时间节点,即:一个是宋徽宗的书写时间,另一个是曹勋带给宋高宗的时间。
第一,关于宋徽宗书写“即真之诏”的时间。前述《北狩闻见录》中提到,“至过河旬日后”和“次日……是晚”两个时间点,宋徽宗手书“即真之诏”并将其交给曹勋的时间则在“次日……是晚”。类似的记载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20]《宋史·曹勋传》[21]中可以相互佐证,确认其真实性。结合这两个时间点,我们可以知道,宋徽宗在北渡黄河十天左右拟定了“即真之诏”并将其交给了曹勋。在这里,只需确认宋徽宗北渡黄河的时间即可。据《青宫译语》和《呻吟语》,宋徽宗渡河的时间分别是:“初四日,渡而北”“初五日,渡河,宿滑州”[22]。由此可知,宋徽宗在四月初四或初五日渡河。但是,这一日期可能与事实有所出入。据王智勇、崔文印两位先生的研究,宋徽宗北狩日当在三月二十七日[23]。宋徽宗北狩的路线为“河北路”,即从汴京出发,过黄河而北行,经封丘、滑州、黎阳、汤阴、安阳、釜阳、邯郸、邢州、柏乡、高邑、真定府、定州、望都、保州、涿州、良乡、宛平,至燕京[24]。自汴京至滑州,大约不到二百里路程。而当时的行进速度,每日至少也有五、六十里[25]。据此测算,三天之后的三月三十日左右即可过河。假如这一推测合理,那么宋徽宗书写“即真之诏”的时间当在四月十日左右,而非四月十五日左右。这样就与耿延禧《建炎中兴记》、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钦宗实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私修史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所认定的时间(四月九日)基本相符。即便是四月十五日,也与前述史书所载的时间相差不大。也可以说,前述史书很可能并非纯粹出于有意虚构,而是有意采用了宋徽宗书写“即真之诏”的时间,并将其认定为当然的发布时间。只是,在后来的某些官方史书中,着意强化了这一时间点的政治意义,并将其等同于曹勋逃归并上呈诏书的时间。
第二,关于曹勋将“即真之诏”带给宋高宗的时间。这一时间比较明确,在前引李心传的考订中即已指出,在建炎元年七月,曹勋逃至南京(应天府),将“即真之诏”上呈宋高宗,高宗于七月二十八日将其宣示给李纲等宰执大臣。今考李纲为宰相时,他与执政在便殿奏事,亲见高宗:
出绢背心宣示,泣谕臣等曰:“道君太上皇帝自燕山府密遣使臣曹勋赍来背心,领中有亲书八字曰'便可即真,来救父母’。”[26]
作为亲历者,李纲的说法可与曹勋之言相互印证,可证明“即真之诏”的真实性。此与前述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的考订亦相吻合。只是,李纲仅以“七月某日”模糊言之。而国史系统之下所形成的《宋史·高宗本纪》,在叙述赵构登基之前的劝进诸事,未提及“即真之诏”,而是将其明确系于建炎元年七月丙辰日,即二十八日[27]。两相对照,曹勋将“即真之诏”带给宋高宗的时间可确定在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
综合以上讨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建炎元年四月十日左右,宋徽宗书写“即真之诏”,并交付曹勋;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曹勋逃归南京应天府,将诏书上呈宋高宗。以耿延禧《建炎中兴记》、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为代表的史书中(包括《钦宗实录》),所谓曹勋四月九日上呈“即真之诏”之说,实际是诏书的书写时间。从这一角度看,“即真之诏”并非绝对指向史臣事后之虚构[28]。与之可对照的是,正如前引《宋史·高宗本纪》所代表的国史系统,则仅采用了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曹勋上呈诏书的时间。其实,两个时间都有其真实性,可以说史书所载的“即真之诏”是虚实相间的。

三、从“即真之诏”看南宋政权继统构建中的史书编纂

以上,笔者基本厘清了“即真之诏”的来龙去脉。在此基础上,尚需进一步追问:为进一步证明赵构登极的正统性与统治的合法性,南宋政权如何在史书编纂[29]中利用“即真之诏”,来强化其认可的继统构建?
在既有研究中,有学者认为“即真之诏”和“太母之意”是为了制造赵构登基的两大合法性支柱;建炎元年五月之前“即真之诏”是事后虚构,故而不足以作为支持之一,“太母之意”更有实质意义[30]。诚然,在赵构称帝前,“即真之诏”大概不为所知,太母(即孟太后,后改称“元祐太后”“隆祐太后”)的支持在两宋之交具有重要的程序正义和象征性地位[31]。然而,即使在建炎元年七月之前未能知晓“即真之诏”的存在,但赵构作为宋徽宗之子的纯正血统是其获取大位的重要前提,其即位后获知的宋徽宗手书“即真之诏”又进一步服务于继统合法性构建。在这一过程中,宋徽宗之子的身份和宋徽宗的授意是其一以贯之的重要政治依凭。
 在两宋之交,赵构之所以成为最有希望的中兴之主,这得益于他宋徽宗之子、钦宗之弟的特殊身份。这一先天优势,是其继统合法性的重要前提。在靖康二年(即建炎元年)四月九日,赵构大元帅府幕僚讨论康王即位之事,宗室仲综等反对赵构称帝,幕府臣僚反驳说:“大王以太上皇之子、皇帝之弟,入继大统,其谁不以为宜?”[32]在南宋建立之初,宋高宗着意强化受命于宋徽宗、宋钦宗(尤其是徽宗)的正统地位。建炎元年五月一日,高宗登基,其祭天册文中写道:“臣构以道君皇帝之子,奉宸旨以总六师(引者按:“宸旨”即钦宗皇帝的旨意),握兵马元帅之权,倡义旅以先诸将,冀清京邑,迎复两宫。……天眷赵宗,宜以神器属于臣构。”[33]同日,高宗大赦天下。在赦文中提到:“仍抑臣僚,俾僭位号;朕以介弟之亲,而受旨开元帅之府。”[34]以上文字分别来自赵构登极之时的祭天册文和大赦诏书,其中着重指出了其道君皇帝之子、钦宗之弟的身份,足见其重要性。需要说明的是,在即位之后,宋高宗较少再提及钦宗对其继承皇位的授权。其中原因,或许缘于以下两点:一是钦宗的兄长身份,权威性不如乃父徽宗;二是身处北方的钦宗也是高宗潜在的皇位威胁。
在获知“即真之诏”后,宋高宗便以各种途径宣扬宋徽宗的这一授意,进而影响到有关其即位前后的史书编纂。
首先需要略作梳理的是,南宋时期记载有关“即真之诏”的史书的大致成书或上呈时间。曹勋《北狩闻见录》的书稿大概在宋高宗建炎初年即上呈,其成书至少早于绍兴七年(前已讨论,不赘);李纲《建炎进退志》上呈于宋高宗建炎二年十月[35];耿延禧《建炎中兴记》上呈于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正月[36];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的上呈时间是宋高宗绍兴四年十二月[37];李纲《建炎时政记》大约编成于宋高宗绍兴四年下半年[38];南宋《玉牒》(尤其是记载“即真之诏”史事的宋高宗朝《玉牒》)大概在宋高宗绍兴十二年以后才开始编纂,其首次成书、上呈在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39];《钦宗实录》上呈时间是在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40];宋高宗《实录》《国史》的成书和编修时间在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41];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初稿完成于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秋冬之际,上呈于宋宁宗嘉定三年(1210)[42]。 
结合上述史书的先后顺序,可以进一步分析南宋史书在编纂有关“即真之诏”史事时的基本特点。
南宋建立之初,在亲历“即真之诏”前后过程者曹勋、李纲的记录中,皆明确记载建炎元年七月曹勋逃归应天府并将“即真之诏”等上呈宋高宗。在知晓“即真之诏”后,高宗将其宣示李纲等宰辅大臣:“余(按:李纲)与执政皆泣涕奏曰:'此乃陛下受命于道君者,宜藏之宗庙,以示后世。”[43]可见,来自宋高宗建炎年间的史著较为客观地记录了“即真之诏”的基本过程,进而指出其对于确认宋高宗继统合法性的重要意义。但是,严格来说,以上史著还不能算是纂修之史。在此后绍兴年间的官方史书编纂中,关于“即真之诏”的时间、内容、形式的记载出现了较大变化。
据耿延禧《建炎中兴记》载,在靖康二年四月九日“况有自虏寨归者,道上皇语云:'可告康王即大位,为宗庙社稷计。’”在高宗即位前的记事中,耿延禧特别提到 “圣语”版本的“即真之诏”,其核心意图是:“若即位,乃道君之心,宗庙社稷之福也。”[44]在此,还应注意耿延禧之父耿南仲提及的另一个“即真之诏”版本。据说,靖康二年四月四日,耿南仲等人便劝说康王赵构登极,在奏章中有“太上万里有'即真’二字之兆”一句,作为赵构承天应命的祯祥之一。[45]这便是“即真之诏”的“即真”二字诏书说。
同样在四月九日,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也有关于“即真之诏”的内容:“会有窜逸自虏寨归者,传太上皇圣语,康王可便即皇帝位。又衣裹蜡封,方二寸许,亲笔二字曰:'即真’。”[46]在这里,汪伯彦杂糅了耿南仲、耿延禧父子的两种版本。另在《建炎中兴日历》建炎元年四月二十七日记事中,汪伯彦言及元祐皇后劝进、张邦昌迎请之事后,赵构“敛容流涕曰:'上天眷命,群臣爱戴,幕属将佐上书劝进,拜叩固请,至于五六,吾固辞者亦屡矣。方此踌躇以思继,又奉太上皇帝即真之诏,大母乘舆服御之意,迫不得已,敢不钦承。’”[47]汪伯彦所记“即真之诏”的这番话,也是为了创制赵构登基的两大合法性支柱而有意为之的。其中不仅有对“即真之诏”虚构的成分,更重要的是说明“益昭天命之符,二圣相授之至意”[48]。由于汪伯彦于绍兴三年受命编成《大元帅府事迹》,尔后成书的《中兴日历》脱胎于此[49],据此可推知,《大元帅府事迹》大概也有类似前述《中兴日历》的记载和认识。
综而观之,尽管宋高宗绍兴初年所修史书关于“即真之诏”的形式、内容有不同说法,但其编修的共同点是诏书出现的时间皆指向高宗登极之前。这表明,史书编纂中着意强化高宗继统合法性的意图颇为明显。并且,这些史书“断自圣意”[50],得到高宗本人认可。举例言之。对于《建炎时政记》,高宗曾跟大臣说:“朕已看过,皆是实事。纲近日论事,非往时之比。”[51]关于“即真之诏”的记事自然属于高宗赞赏之列。直至宋孝宗时编成的《钦宗实录》,从对“即真之诏”的系月系日来看,也大致延续了这一编纂方式。与此同时,在这一时期编纂的史论著作中,亦持上述官方史学的论调。例如,何俌《龟鉴》在讲完高宗登基的诸多促进因素(开大元帅府、诸将归心/劝进、张邦昌称臣、太后劝进)后说:“然必俟道君'可便即真’之说,然后不得已而就南京践天子位焉。此与肃宗即位灵武之事异矣。”[52]以上议论有意将宋徽宗“即真之诏”的授权提前至南宋建立前,使高宗的即位更具合法性,尤其强调其即位比唐肃宗更有法理依据。
另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宋高宗的统治趋于稳固之后,史书编纂中对于“即真之诏”政治意图的强调则逐渐弱化了。前已提及、绍兴末年编成的《玉牒》便是显例。再往后,宋宁宗朝编成的高宗朝《国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代表性官修和私修史书,大概也已跳脱出宋高宗时的政治敏感性,可以更为客观地看待与“即真之诏”相关的史事了。

四、结语

本文从考订“即真之诏”出发,探讨围绕其间的真伪、书写及传递情况,进而探讨了南宋政权继统构建中的史书编纂问题。笔者认为,宋徽宗八字“即真之诏”应是可信的,而“圣语”“即真”二字诏书说不足凭信。其书写和传递过程大概是:在建炎元年四月十日左右,宋徽宗书写诏书,并交付曹勋;在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曹勋逃归南京应天府,并将诏书上呈宋高宗。
在南宋政权的继统构建中,作为宋徽宗之子的纯正血统是赵构获取大位的重要前提,其即位后获知的“即真之诏”又进一步服务于其继统构建。围绕“即真之诏”的史书编纂,主要有以下变化:首先,宋高宗建炎年间以客观记录其来龙去脉为主。其次,宋高宗绍兴初年所修史书对于“即真之诏”的形式、内容有不同说法,但却将诏书出现的时间皆指向高宗登极之前。可见,耿延禧、汪伯彦等人很可能有意调和 “即真之诏”的书写时间与曹勋逃归上呈的时间,以进一步证明赵构登极的正统性与统治的合法性。直至宋孝宗时编修《钦宗实录》,仍延续这一编纂方式。最后,随着宋高宗的统治趋于稳固以至于此后的宋宁宗时代,史书编纂中对于“即真之诏”政治意图的强调则逐渐弱化,又复归客观。
原载于《文献》2023年第2期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辽宋西夏金元族谱文献整理与研究”(19ZDA200)的阶段性成果。

[1]详细研究史,可参蔡涵墨(Charles Hartman):《曹勋与“太祖誓约”的传说》,《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4期,第89-92页。关于“太祖誓碑”的最新研究,参张良:《宋太祖誓碑传说真伪补议》,《中国典籍与文化》2019年第2期,第65-71页。

[2]王曾瑜:《荒淫无道宋高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7页。景新强:《曹勋<北狩见闻录>质疑——兼辨<四库提要>之误》,《西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第49页。按:王曾瑜先生将“即真之诏”系于南宋初年“李纲拜罢”一节之下。

[3]邓小南:《关于“泥马渡康王”》,原刊《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6期,收入氏著:《朗润学史丛稿》,中华书局,2010年,第103-104页。方诚峰:《补释宋高宗“最爱元祐”》,《清华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第69-76页。

[4]蔡涵墨:《曹勋与“太祖誓约”的传说》,第96、102-106页。

[5]曹勋:《松隐文集》卷二六《进后十事札子》,吴兴刘氏嘉业堂本。以下《松隐文集》皆出此本,不再逐一出注。

[6]曹勋:《松隐文集》卷二六《进前十事札子》。

[7]按:曹勋此书的书名、成书问题颇为复杂。首先,根据宋人著录情况,该书书名应为《北狩闻见录》,而非今存晚出版本的《北狩见闻录》(参潘思琦:《曹勋<北狩见闻录>研究》,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13-14页);其次,关于其成书情况,《北狩闻见录》应在曹勋回到应天府后很快便上呈书稿,据《三朝北盟会编》引用该书时称宋徽宗为“太上”来看,其成书至少早于绍兴七年(参蔡涵墨:《曹勋与“太祖誓约”的传说》,第95-96页)。另外,刘浦江、景新强等先生认为,曹勋在绍兴十四年编定此书(参景新强:《曹勋<北狩见闻录>质疑——兼辨<四库提要>之误》,第50页;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原刊《文史》2010年第3辑,收入氏著:《宋辽金史论集》,中华书局,2017年,第166-167页)。以上两种意见各有侧重,笔者倾向于赞同蔡涵墨先生的意见,重视此书的成书(而非编定)时间。从史源学的角度,本文引用《三朝北盟会编》中的节录文本。

[8]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诸书杂录》引曹勋《北狩闻见录》,上海古出版社,1987年,第722页。按:“櫳”当为“衬”,据《学津讨原》本《北狩见闻录》改。

[9]曹勋:《松隐文集》卷一〇《投连泉州显学五十韵》、卷二九《圣瑞图赞并序》、卷三四《祭告徽考文》。

[10]楼钥:《攻媿集》卷一〇三《工部郎中曹公墓志铭代汪尚书(曹耜)》、卷五二《曹忠靖公松隐集序》,中华书局,1985 年,第1446、716页。

[11]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诸书杂录》引《北狩闻见录》,第722页。

[12]景新强:《曹勋<北狩见闻录>质疑——兼辨<四库提要>之误》,第48-50页。

[13]蔡涵墨:《曹勋与“太祖誓约”的传说》,第103页。

[14]脱脱等:《宋史》卷二四三《高宗宪节邢皇后传》,中华书局,2004年,第8645-8646页。按:类似记载,另可参《宋史》卷三七九《曹勋传》,第11700页。

[15]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第167页。《靖康稗史笺证》之六《呻吟语笺证》,第194页。

[16]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建炎元年四月戊辰,中华书局,2013年,第117页。

[17]《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二,靖康二年四月九日条引《中兴记》,第683页。

[18]《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二,靖康二年四月九日条引《建炎中兴日历》,第683页。

[19]方诚峰:《补释宋高宗“最爱元祐”》,第71页。[2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建炎元年四月丁亥条,第127-128页。

[21]《宋史》卷三七九《曹勋传》,第11700页。

[22]确庵、耐庵编,崔文印笺证:《靖康稗史笺证》之五《青宫译语笺证》,中华书局,2010年,第178页。《靖康稗史笺证》之六《呻吟语笺证》,第194页。[23]汪藻著,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774-1776页。《靖康稗史笺证》之六《呻吟语笺证》,第192-193页。

[24] 张帆、刘文生、张泰湘:《宋朝徽、钦二帝北迁行踪研究——“靖康之难”系列研究之一》,《北方文物》2001年第1期,第72页。

[25]据载:“(徽宗一行)自过真定,近中山府,行少缓,日亦行五六十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建炎元年三月丁巳,第92页)

[26]李纲著,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一八〇《建炎时政记下》,岳麓书社,2004年,第1671-1672页。类似叙述,另见《李纲全集》卷一七六《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第1632页。

[27]《宋史》卷二四《高宗本纪》,第442-443、447页。按:唯独徐梦莘将此事系于建炎元年七月七日(《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〇,建炎元年七月七日,第809页),不知所据,今不取。

[28]方诚峰指出,建炎元年五月之前的即真之诏明显出于事后之虚构,是史臣为其建构合法性的举措之一(方诚峰:《补释宋高宗“最爱元祐”》,第71页)。

[29] 此处的“史书编纂”,主要指以南宋时期为主的官方或私修史书行为。

[30] 方诚峰:《补释宋高宗“最爱元祐”》,第71-72页。

[31]支持这一观点的论著颇多,如刘子健:《背海立国与半壁山河的长期稳定》,收入氏著:《两宋史研究汇编》,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第31页;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三联书店,2006年,第450-472页;刘静贞:《唯家之索——隆祐孟后在南宋初期政局中的位置》,《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6年第3期,第41-51页;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三联书店,2011年,第268页。

[32]《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二,靖康二年四月九日条引《中兴日历》,第682-683页。

[3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建炎元年五月庚寅,第132页。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五《高宗即位册文》,中华书局,2000年,第118-119页。

[34]《三朝北盟会编》卷一〇一,建炎元年五月一日,第742页。

[35]《李纲全集》卷一七七《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下》,第1645页。

[36]李埴撰,燕永成校正:《皇宋十朝纲要校正》卷二二,绍兴四年正月丙子,中华书局,2013年,第646页。

[37]方诚峰:《补释宋高宗“最爱元祐”》,第71-72页。

[38]李纲在《建炎时政记序》中有“臣自去魏阙,七更岁华”之语。从李纲建炎元年八月去位算起,大概可定于绍兴四年下半年(《李纲全集》卷一七八《建炎时政记序》,第1648页)。

[39] 刘克庄撰,王瑞来集证:《玉牒初草集证》下编《宋代玉牒考》,中华书局,2018年,第261-320页。

[40]蔡涵墨:《曹勋与“太祖誓约”的传说》,第105页。

[42]佚名编,汪圣铎点校:《宋史全文》卷二九下,宁宗嘉泰二年正月丁卯、二月丁亥,中华书局,2016年,第2492页。

[4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之“点校说明”,第2-6页。[43]《李纲全集》卷一七七《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第1632页。此后成书的《建炎时政记下》亦载:“群臣皆泣奏曰:'此乃陛下受命于道君太上皇帝者…’”(《李纲全集》卷一八〇《建炎时政记下》,第1672页)。

[44]《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二,靖康二年四月九日条引《中兴记》,第683页。

[45]《三朝北盟会编》卷九〇《上康王启》,第669页。按:这是目前所见“即真之诏”最早出现的时间,但耿延禧的奏章仅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并无其他辅证,也未注明史料来源(蔡涵墨:《曹勋与“太祖誓约”的传说》,第104页)。

[46]《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二,靖康二年四月九日条引《建炎中兴日历》,第683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引《建炎中兴日历》,只是说有“即真”御笔,并未提及“圣语”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建炎元年四月戊辰,第117页)。

[47]《三朝北盟会编》卷一〇一,建炎元年五月一日条引《建炎中兴日历》,第741页。

[48]《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二,靖康二年四月九日条引《建炎中兴日历》,第683页。

[49]《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第1192页。

[5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三,绍兴五年九月戊子,第1787页。

[5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七,绍兴五年三月乙酉,第1665页。

[52]留正:《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一,靖康二年四月引《龟鉴》,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387页。按:留正所引《龟鉴》,当即何俌《中兴龟鉴》,此书成书于绍兴十三年(邓小南:《何澹与南宋龙泉何氏家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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