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深壹度
--解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2023年6月28日经过三议三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法律。这部法律共8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这一次全国人大再次将目光聚焦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上,不断为加装电梯“提速”。
民以居为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我国老龄化趋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补齐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改善广大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提升老百姓的生活条件,让老旧小区居民日常出行更加便捷、宜居,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改善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第二十二条 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将加装电梯的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明确这个范围,就是要让有限的资源更多地聚焦到无障碍需求较为集中的地方,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目标更加精准明确,措施更加高效、务实、可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百姓生活中的“关键小事”,更是紧连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通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解决老年人的出行问题,是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现实需要。其实自2019年起,“旧改”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意味着城市更新中,不再进行大拆大建,而是改造老旧小区,在现有房屋和已有设施的基础上实现小区功能强化和人居环境的提升,提高居住品质。常州市市委市政府为此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并出台了《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21〕2 号)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积极的推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加装电梯需求的单元楼栋存在“众口难调”的问题,如何化解?笔者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也经常遇到一些矛盾和分歧。比如在加梯公示期间出现异议、反悔。一般以影响采光,影响房屋安全,侵犯个人隐私,影响房屋价值等为由;公示期间出现反悔,部分住户初审征求意见是家庭中某个业主,而公示期间,家庭中另外一个业主出现反对异议。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二条已指明方向。1、国家支持。2、地方人民政府创造条件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3、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并达成共识。
以日常工作经验来看,一:充分发扬业主友睦邻里、团结互助的精神,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同时,在加装电梯时,应当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充分照顾考虑到各楼层居民利益。二:社区基层组织在工作中“实行一梯一策”工作方法,精准施策,充分做好“搭桥牵线”“穿针引线”作用,帮助社区居民减少矛盾纠纷,获取更多支持。
在加梯推进工作中切记把握好尺度,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一但发生利益冲突,应管控疏导矛盾分歧,通过协调、权衡各方利益,按照“两权相害取其轻”的原则作出判断,不能为了推进加梯而加梯,把加装电梯这件好事真正办好。
尽管曾有反对安装的业主质疑工作人员是否与施工单位及业主存在利益输送?审批未能通过的业主质疑工作人员是否懒政、怠政?溧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如既往、高效务实的在岗位默默辛勤付出,经过一年多来的探索和实践,已形成“业主主导、政府引导、专业指导、市场运作”的独特加梯模式,加梯工作已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至2022年底,全市已完成电梯加装并投入使用电梯13台,开工建设中18台,还有9台正在设计中。超额完成常州市532目标任务考核23台。通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实现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提高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创造了美丽、安全、宜居的环境,完善了文明城市硬件设环境。
2023年6月28日
笔者钱向东:系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副主任、溧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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